女兒出嫁彩禮錢該不該給爸媽?

李原草


彩禮錢該不該給父母,我們看一下在法律上,當發生彩禮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判決由誰負責返還男方給付的彩禮就知道了。權利與義務是平等的,誰承擔義務,就該由誰行使權利。

一、什麼是彩禮

彩禮一般是指依據當地習俗,一方及其家庭給付另一方及其家庭的與締結婚姻密切相關的大額財物。

法律上的彩禮,具有嚴格的針對性,必須是基於當地的風俗習慣,為了最終締結婚姻關係,不得已而為給付的,其具有明顯的習俗性。故並非男方給付女方所有的財物均是彩禮。例如戀愛期間為表達感情而饋贈對方小額財物如情人節1314、520紅包、衣服、在籌備婚禮過程中為款待、宴請親友所支出的費用,屬贈與關係,不在彩禮之列,不得請求返還。

二、哪些情形下需要返還彩禮。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其中“(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是指男女雙方既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也未共同生活的情形。“(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中的生活困難是指絕對困難,對彩禮給付方提出了較高的證明標準,法院對此會從嚴審查,僅憑證人證言難以對生活絕對困難作出認定,法院會根據村委會證明、經濟收入情況證明、債務證明、低保證明並結合實地考察等進行綜合認定。

三、由誰返還男方給付的彩禮。

根據男女雙方是否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可分為未登記結婚的彩禮返還和已登記結婚的彩禮返還。

(1)如果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手續,男方提起彩禮返還之訴的,由於彩禮的給付人與收受人並不僅限於男女雙方,還可能包括男女雙方的父母或者其他近親屬;彩禮的用途上,既有可能是男女當事人所用,也有可能為雙方家庭所用。因此,可以列直接給付人、收受人為案件當事人,彩禮返還義務人為實際收受人,不僅限於男女當事人。這樣既符合實際的權利義務狀態,也利於真正解決糾紛。故在未登記結婚的彩禮返還情形中,女方和其父母均可成為返還彩禮的義務人。

(2)如果男女雙方辦理結婚手續後,一方當事人提起離婚訴訟,並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的,由於離婚案件審理過程中除非法律另有特別規定,一般不列第三人,故不應列彩禮的實際給付人、收受人為當事人。因彩禮的給付實際是以男女雙方為利益對象或者代表,故應以婚姻當事人為彩禮的返還義務人。女方以男方不是彩禮的實際給付人或者其不是彩禮的實際收受人為抗辯,拒不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採信。故已登記結婚的彩禮返還情形中,女方是返還彩禮的義務人。

綜上可以看出,無論男女雙方是否登記結婚,當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的三種情形時,女方均是返還彩禮的義務人。

律師在此提示廣大青年和他們的家長們,要大膽破除給付彩禮的舊習俗,讓年輕一代人的婚姻都建立在幸福美滿的愛情基礎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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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說法


很高興為大家回答這個問題,其實女兒出嫁的彩禮錢應該交給父母,其中有幾個原因,其一,父母辛辛苦苦把孩子養大,付出多少的心血。供孩子吃穿,上學,還有平常的日常開銷哪一樣不需要錢,常話說‘’養兒防老‘’其實女兒也一樣,都是父母的精神寄託,女兒出嫁了,父母親老了誰來養,給點彩禮錢父母們覺得有寄託,精神上也有點安慰,其二,也是父母對女兒的一種關愛,女兒在婆家今後生活的好不好,這一部分錢先由父母保管著,今後用得著錢時,父母也會拿出來幫孩子解決難關的,不管從哪方面考慮,女兒出嫁彩禮錢都應該給父母,於情於理都說的通,大家說對嗎?





山岐鳴鳳


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沒有該不該,只有你想不想。

當今這個社會,很多地方,女兒出嫁要向男方家要彩禮的同時女方家也會同時陪付不菲嫁妝,這是隨著經濟條件的變化,人們思想變化而與時俱進的表現,其實孩子們結婚是兩個大家庭來扶持一個新組成的小家庭,這個就是彩禮和嫁妝產生的意義和原因,個人覺得無論彩禮還是嫁妝支配權都是屬於新婚的小兩口的,但由於某些地方把彩禮哄抬的很高,搞得男方家傾盡全力有的還是達不到,只能和女方家商量,這就讓這件事在一次次的商討中變了本身的味道,雙方都死死的盯在錢上,這就失去原本是想自願幫助那個新的小家的意義,婆家孃家就成了一方想多要,一方又不想給的對立面了。慢慢的也就影響了小兩口對彩禮的敏感度。這就回到咱們今天的話題,

女兒出嫁該不該把彩禮給父母。

  1. 不同家庭不同的觀念是不能一概而論的,要根據自己家實際情況解決。
  2. 身為女兒的你不可否認,你是你爸媽含辛茹苦養育大的寶貝,是他們供你讀小學,中學,大學,在你結婚前的一切都是你父母在供養你,父母的恩情是沒辦法用金錢衡量。
  3. 父母家如果真的很需要這筆彩禮的話,我們應該去幫幫的,因為看到他們過的不好你也不會好過的。
  4. 要記住彩禮是你們小兩口共同的,就算給也必須雙方同意,不能說彩禮是給你的你自己就解決了,這樣會給以後帶來很大的隱患,會讓對方甚至對方的父母家人都會很不舒服。因為這個錢是他們付出了一輩子有的甚至還得東拼西籌來的,是給兒子結婚給他的小家用的。

總結綵禮沒有應該不應該給父母,而是你們怎麼合理處理這筆彩禮。處理好了就是你們小兩口經濟基礎,處理不好就成定時炸彈了。


倆娃媽媽生活錄


對於女兒出嫁彩禮分配,我個人觀點最好不要,親家是娶媳婦,而不是買媳婦,雙方父母商量置辦嫁妝,現在都孩子少,儘量不要難為對方,只要小夫妻恩愛就好。



用戶相遇春天


這是家庭的事情。應該昨請處理。不是,應該不應該的問題。





Sh孫洪濤


女兒出嫁的彩禮錢該不該給爸媽?我個人認為彩禮錢本來就是給岳父母大人的,不做它用。


國土無疆i


哎,這個看怎麼說了?其實彩禮彩禮,本身他應該只是一個禮節。被我們現代人兒玩的哦,五花八門的。

該不該給,也要看怎麼想的?你覺得彩禮是孝敬爸媽的,那就應該給。其實一般來講,應該是給爸媽的。畢竟既然是結婚,夫妻之間不用那麼大的禮信,想給隨時都可以。而孝敬爸媽的機會,可能是非常有限的。

就事論事,不喜勿怪。


73鑫鑫相戀


人家男孩養育不需要精力和錢財?我們周邊結婚後都是幫助孃家更多一點,都是城裡小孩單住,老人也單住,女兒,反而更孝順一些。


雨中漫步haisen


女兒出嫁的彩禮錢,應交給爸媽,養大兒女確實用盡好多心思,如果家人需要用時,他們也會拿出,這樣就尊敬爸媽了。


幫妮乾洗2堯連生


我只能說 ,我這周圍,沒有父母拿女兒彩禮錢,相反會給陪嫁! 觀念是雙方家長支持小家庭建設!

看你們自己當地習俗~ 伏弟魔地區的故事也聽過!我不理解不要緊,人家還是照常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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