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法院成功調解 被告人“被諒解”延期償還債務

敦煌:法院成功調解 被告人“被諒解”延期償還債務

  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件,促使原告段某與被告劉某達成還款協議,劉某分批付清所欠段某的勞務費共計207973元,維護了勞務人員的切身利益。

敦煌:法院成功調解 被告人“被諒解”延期償還債務

  2015年至2016年,段某為劉某經營的酒店提供土建、上下水安裝、維修等服務,經核算,總計勞務款175萬餘元。工程結束後,劉某陸續給付150萬餘元。2019年8月,雙方對賬後簽訂了付款承諾書,此後劉某僅支付了3萬元,剩餘207973元未付,段某索要未果訴至法院。敦煌市法院受理該案後,承辦法官及時溝通雙方當事人,開展調解工作,瞭解到劉某今年以來因疫情原因酒店未經營、最近經濟困難的特殊情況,承辦法官對雙方釋法明理,讓雙方換位思考,並告知本案的法律後果。經過法官堅持不懈的努力,段某對劉某予以了諒解,雙方當事人當庭達成調解協議:劉某支付段某勞務費207973元,於2020年4月30日前支付5萬元,2020年6月15日前支付10萬元,2020年7月15日前支付57973元。

來源 新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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