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檢察機關辦理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情況

全國檢察機關辦理

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情況

(截至3月26日)


全國檢察機關辦理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情況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依法履行檢察職能,嚴格依法追訴、懲治擾亂醫療秩序、防疫秩序、市場秩序、社會秩序等犯罪行為,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為確保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確保實現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截至2020年3月26日,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2681件3343人,審查批准逮捕2304件2785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22件305人;受理審查起訴2048件2580人,審查提起公訴1561件1919人,依法不起訴35件45人。


其中,全國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妨害傳染病防治罪12件14人,起訴16件18人;


依法批准逮捕妨害公務罪397件495人,起訴417件506人;


依法批准逮捕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144件175人,起訴96件114人;


依法批准逮捕製假售假類犯罪(含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藥罪,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191件367人,起訴74件132人;


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經營罪(哄抬物價)14件30人,起訴9件11人;


依法批准逮捕詐騙罪1304件1368人,起訴709件750人;


依法批准逮捕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8件8人,起訴9件9人;


依法批准逮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類犯罪(含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非法狩獵罪,野生動物資源類非法經營罪)145件210人,起訴153件265人;


依法批准逮捕其他涉疫情犯罪125件167人,起訴95件1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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