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天傳銷案二審維持原判,這樣做,能拿回你們被騙的錢!


智天傳銷案二審維持原判,這樣做,能拿回你們被騙的錢!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先跟大家科普一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智天傳銷案二審維持原判,這樣做,能拿回你們被騙的錢!

智天傳銷案二審刑事裁定書的結尾如此寫道,也標誌著智天傳銷案到此結束,不會再有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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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天傳銷案二審維持原判,根據一審的判決:

1.鄧智天:判處有期徒刑13年,處罰金1000萬元;

2.馮文秀:判處有期徒刑8年,處罰金400萬元;

3.鄧萍:判處有期徒刑6年,處罰金300萬元;

4.石俊武:判處有期徒刑6年,處罰金300萬元;

5.王國惠:判處有期徒刑3年,處罰金30萬元。

維持原判是大概率的事情,當小菲仔細看完了《鄧智天、馮文秀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二審刑事裁定書》後,還是很驚訝,鄧智天、馮文秀以“無罪”提出上訴,鄧萍以“量刑過重”提出上訴,石俊武以“偏離事實”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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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鄧智天、馮文秀是拒不認罪的,但是在鐵的事實面前,狡辯是沒用的。

在二審判決沒有下來之前,還有人對鄧智天抱著希望,還有人認為鄧智天等是無罪的,因此他們說:“判決書還沒下來呢,鄧智天是無罪的,等智天上市了,看你怎麼說?”

如今,二審判決書下來了,小菲倒是想聽聽他們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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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菲追蹤智天好久了,知道智天傳銷案中,有人是賣房去購買智天原始股,有人是舉債去購買智天原始股,有人是將畢生積蓄、將晚年的養老錢拿去購買智天原始股,這些錢都拿不回來了,裁判文書上清楚明白的寫著:違法所得財物依法應予追繳,上繳國庫。

小菲知道智天傳銷案中大多數人是被騙的,但並不代表你們無辜。原本,根據《禁止傳銷條例》,對參與傳銷的違法所得應當退還。那些被騙的,當初小菲就勸你們去報警,是有一定道理的,如今,智天傳銷案二審結束了,追繳違法所得,上繳國庫,一切會不會為時已晚?

回想起來,智天傳銷案案發之初,你們的上線就一直在忽悠你們,不就是害怕你們去報案嗎?如果你們積極報案,你們的上線就應當退還屬於你的錢。即使你們的上線主動投案,退還了違法所得,還是要負一定法律責任。所以,他們才會竭盡所能的阻止你們去報案。

話說回來,如果早知道這個結果,再給你們一次機會,你們會選擇報案嗎?

根據裁判文書,鄧智天、馮文秀、鄧萍、石俊武、王國惠在2018年12月26日至29日分別被刑事拘留,均於2019年2月2日被執行逮捕。

那麼,在鄧智天等被執行逮捕後,到底是誰策劃和導演了2019年9月8日智天覆牌敲鐘上市的鬧劇和騙局?

那麼,在智天傳銷案二審開庭之前,又是誰如法炮製了2020年3月8日復牌敲鐘上市的鬧劇和騙局?

小菲當然知道是智天傳銷案還沒落網、還沒認罪伏法的餘孽在策劃的鬧劇和騙局,他們是那些受害者的上線,是智天傳銷案的既得利益者,如法炮製智天即將上市的騙局,既是阻止你們及時報案,也是因為有利可圖,因為,他們一忽悠,就有大批的智天“死忠”、“家人”給他們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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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菲可以肯定的說,這些錢沒有落到鄧智天的賬戶,沒有用於智天的運營,而是落入了那些上線的口袋。

不知道,當時身陷牢獄的鄧智天、馮文秀、鄧萍、石俊武、王國惠得知外面繼續有人借“智天”的名號在詐騙,會有何感想?還說不說自己是無辜的?

那些在鄧智天、馮文秀、鄧萍、石俊武、王國惠執行逮捕後被詐騙的人,也就是2019年2月2日之後被騙的人,你們被騙的錢跟智天傳銷案毫無關係。

另外,你們積極報案,不要害怕,因為你們是被騙的,你們是受害者,你們沒有參與傳銷,而是你們的上線參與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而已,該負有法律責任的,是你們的上線!

所以,現在知道怎麼辦了嗎?你們還等什麼?趕緊收集好證據,找你們的上線協商退錢,如果他們拒絕退還你們被騙的錢,可以到公安局報案,或者到法院起訴他們,因為那是赤裸裸的詐騙!

小菲衷心希望你們採取行動,別讓騙子跑了,並能夠順利拿回被騙的錢!

文章作者|尹明

想了解更多的項目信息可以私信小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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