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瑞士結婚如何申請簽證?

問題一:我將與我的瑞士對象在瑞士結婚,我們雙方各應當準備哪些材料?

答:作為瑞士人一方,需要準備的材料相對簡單,只需要他戶籍所在地出一份未婚的證明以及他的原籍所在地出一份出生證明即可申請結婚。

作為中國人的一方,必需的材料有出生證明和國籍與居住證明,需要在國內戶口所在地的省市一級公證處做公證並翻譯成德、法、意或英語,並由當地領事認證處認證。若在瑞士生活未滿一年,還需提交國內出具的未婚證明,也需公證認證;若在瑞士生活已超過一年,則可申請由Permit所在地區的人口部門(外事警察局)開出未婚證明。

通常在國內辦理公證大約需時一週,領事認證為三至五天。關於辦理領事認證的單位請查對以下網頁: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rzjzwslggz/default.htm


問題二:我在國內,我的對象在瑞士,我們應當如果申請在瑞士結婚?

答:在國內申請去瑞士結婚的,在國內的一方應當先與使領館預約,去簽署《結婚申請書》。屆時需帶齊的材料為:1)本人有效護照,2)本人經領事認證的a)未婚證明、b)出生證明、c)國籍與居住證明,3)在瑞士一方由其原籍所在地出具的戶籍卡。

在材料有效齊全的情況下,使領館會接受結婚申請,並送交在瑞士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州進行批准,期間可能還會要求在瑞士一方出具個別文件。一旦申請獲批准,使領館會通知在國內一方去取簽證,通常這種為結婚而簽發的簽證有效期為三至六個月。在國內一方到達瑞士後,需在此期間與在瑞士的對象完婚,並申請家庭Permit B,此Permit無工作的權利,但在有公司錄用的情況下,日後可以轉為工作Permit B。


問題三:我和我的瑞士對象都在中國,計劃在國內完婚,該如何申請?若以後要去瑞士生活,我該如何申請簽證?

答:在國內申請結婚,中國人一方需準備的材料為:1)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到登記機關填寫統一 格式的聲明表)。瑞士人一方需準備的材料為:1)本人護照;2)由原籍所在地簽發的戶籍卡。該卡片應翻譯成中文並由原籍州辦公廳和政府辦公廳到中國駐瑞士大使館(Kalcheggweg 10, 3006 Bern, Tel.. : 031 / 351 45 93, Fax : 031 / 351 45 73) 辦理認證。

申請程序為:申請(出具當事人有效身份證件和證明、外文證明須翻譯成中文)→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審查→頒發《結婚證》

日後如決定去瑞士生活,則中國人一方需準備的材料為:1)本人有效護照;2)經公證及認證的a)出生證明、b)國籍與居住證明;3)表明其在與瑞士人一方結婚前未婚的證明(不需認證);4)結婚證。同時需要瑞士人一方的,戶籍卡複印件、瑞士護照複印件、及註冊確認書。中國人一方憑以上材料去使領館申請赴瑞士簽證。


問題四:我的對象是在瑞士工作的非瑞士人,我們該如何申請在瑞士結婚?

答:中國人一方在瑞士結婚的申請條件同問題一,而你的對象的申請條件則需按照瑞士對他的國家的要求來決定,所以你只需準備你需要的文件,並請你的對象打電話去他的國家的駐瑞使領館瞭解情況。


問題五:我的對象是有在瑞士生活許可且在中國工作的非瑞士人,我們計劃在中國結婚,日後去瑞士生活,我們該如何辦理?

答:中國人一方在國內申請結婚及日後簽證的材料同問題三,在中國申請結婚的外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為: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 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有效期6個月)。

日後中國人一方申請瑞士簽證需要的材料基本同問題三,但同時需提供非瑞士人一方的護照複印件、其有效的在瑞士生活的許可的複印件及註冊確認書。


問題六:我想了解更多一些同瑞士人結婚的情況,在哪裡有相關網頁?

答:請參看瑞士駐華使領館網頁:http://www.eda.admin.ch/china_beishan/c/home/consul/marria.html

瑞士有關跨國際婚姻的相關規定和手續:

http://www.swissinfo.org/chi/chinese_abroad/swissinfo.html?siteSect=360

最後,瑞士駐華使領館地址與聯繫方式:

http://www.eda.admin.ch/china_beishan/e/home.p.html

赴瑞士結婚如何申請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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