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懷明:如果我是諾貝爾文學獎評委,我會把神聖的一票投給方方


苗懷明:如果我是諾貝爾文學獎評委,我會把神聖的一票投給方方


苗懷明,南京大學文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俗文學學會副會長、江蘇省紅樓夢學會會長。


首先聲明,我不是網上所稱的方粉。起初方方日記流行時,自己只看過幾篇,覺得不過是一個退休老太太面對災難說些自己的見聞和觀感而已,甚至覺得寫得有些瑣碎乃至囉嗦。


真正引起我關注並認真思考方方日記現象的是那些鋪天蓋地的反對者。


按說喜歡不喜歡讀方方的日記是個人的自由,你不喜歡,看不順眼,完全可以不看,你也可以去寫自己的日記,就是寫篇文章說方方的日記不好也無所謂。


讓筆者震驚的是,一些人對方方日記的仇恨竟然達到咬牙切齒、不共戴天的程度,他們完全失去理性,用種種不堪入目的語言去謾罵、去詛咒一個自己奶奶輩或母親輩的老人,連基本的做人原則都沒有了。甚至有人提出要把方方送到牢裡,還有說要槍斃方方的。


罵方方的話有很多,歸納起來就這麼兩個觀點:一個恨方方只寫陰暗面,不寫光明,不去歌頌,缺少正能量;二是方方把家醜外揚,讓外國人知道我們陰暗的東西。至於說方方破壞抗疫大業,配合國外反華勢力黑祖國之類的陰謀論也有,實在是太過荒謬,這裡不予評說。


這些理由在筆者看來,實在是站不住腳。


首先沒有誰規定作家寫作只能歌頌,不能寫陰暗,不能寫悲傷,不能寫苦難。面對大災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表達方式,只要不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都有權寫出自己內心的真實感受。這個社會是多元的,憑什麼強迫人家按照你的思路來寫,人家作家寫了一輩子,為什麼就不能按照自己的思路和風格寫。你覺得你愛國,但愛國的方式有一萬種,憑什麼人家和你表達的方式不一樣就是賣國,而只有你是愛國的。


其次,放眼古今中外文學史,那些作品能夠傳世的大作家沒有一個是那種所謂的只歌頌、只寫正能量,無論是屈原、司馬遷、陶淵明,還是李白、杜甫、韓愈、白居易,無論是王安石、蘇軾、辛棄疾,還是湯顯祖、蒲松齡、曹雪芹,一直到梁啟超、魯迅,他們都不是。那些反對者不妨舉幾個可以作為方方學習對象的大作家的名字來。當災難到來,不敢直麵人生,不敢寫真話,卻一味去歌頌,去寫所謂正能量,你可以這樣做,但沒有資格強迫別人這樣做。


至於說家醜不可外揚,這實在是莫名其妙。現在資訊這麼發達,國內發生的事情即便你想掩蓋,就能掩蓋嗎?用不堪入目的惡毒語言去謾罵一位老太太,這算不算家醜?它有沒有被外國人看到呢?


一個退休的老太太,在居家隔離的這段時間裡,每天寫篇日記,這本來就不是什麼事情,結果竟然成為一個重要社會現象。這說明了什麼?


這說明在當下的社會里,說幾句真話,把自己內心真實的感受說出來,該有多麼困難,有很多人因為自己不喜歡,就不想讓人家寫,就去謾罵人家,這正常嗎?一個不讓別人說話的社會正常嗎?一個只有一種聲音的社會正常嗎?一個只有一種寫法、一種風格的文壇正常嗎?


筆者看到一些人不斷在反問,假如方方在國外寫日記如何?依筆者對國外的瞭解,如果方方在日本、意大利、美國寫日記,根本不會引發這麼大的反響,因為這是很普通很正常的一件小事,沒必要大驚小怪,為什麼在中國竟然引起這麼大的動靜,這難道不值得反思嗎?


現在回過頭來看看方方的日記,如果平心靜氣,不帶偏見,放在文學史這個大背景下來觀照,毫無疑問這是一部傑作。


這是一部在特殊環境下創作的作品。作者身處瘟疫的中心地帶武漢,居家隔離,就其本人而言,無意去進行創作,不過是如實記錄自己的見聞和感受而已。


正是在這種非作家意識的狀態下,作者寫得極為自然、真實,通過身邊所見所聞的瑣細小事,可見瘟疫大爆發時期人們生活的本真狀態,作者悲天憫人,關心身邊的親人和朋友,針砭對種種醜惡現象,或憤怒,或悲傷,或喜悅。


看似一個人絮絮叨叨的日常生活,寫出了千千萬萬處在同樣狀態的人們的心聲,寫出了一個時代,方方日記走紅靠的不是權力,不是炒作,事實上,她的日記不斷被刪,它的流行靠的是人們的轉發和傳頌。


她的日記給了很多人以溫暖,以慰藉、以力量,這才是真正的文學。不是整天講正能量嗎?這才是真正的正能量。


無論從作品自身的思想藝術水準,還是從其產生的作用及其巨大影響力來看,方方的日記都是可以在文學史上濃筆重彩寫上一筆的,這樣的作品是有資格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若干年後,當人們談起這場災難時,肯定會想到方方日記,它註定成為一個時代的記憶而永恆。


方方寫日記時自然不會想到獲什麼大獎,但她的作品具備這個資格,無論是喜愛她的讀者,還是對其大肆謾罵的人,都是將其送上領獎臺的推手。


她無意於做英雄,但那些咒罵、謾罵她的人將她逼成了英雄。就像李文亮,他只是一個普通的眼科醫生,但有人硬是將其逼成英雄。這難道不值得我們反思嗎?


假如我是諾貝爾文學獎的評委,我會毫不猶豫把手中神聖的一票投給方方,以文學經典的名義,用善良人性的名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