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書,“傷感情”

書吶,真是美好、神奇而又古怪的事物。比如說,有一天朋友來找你,盯著桌上或書架上的書,左翻翻,右翻翻,隨後突然拿起其中一本看了起來,竟然還表現出了興趣,此時你是不是要擔心了?朋友之間,拿什麼都可以,再貴也可以商量,可是拿書讓人心如刀割。

然而,我們對待書好像還有一種態度。有個說法“偷書不為賊”,這究竟是指知識是公共的、需要分享的,還是在貶低書的價值?更別說,書被拿來作為道具製作和收藏標本,被用來壓平那些有褶皺的A4紙或紙幣。哦,對了,還可能被拿來壓泡麵!而在大學生時代,我們可能或多或少都到打印店打印或複印過書,少則部分章節,多則一整本——如果書已絕版,當然自當另說。

奇怪的是,除了像焚書這樣令整個文明蒙羞的舉止,大多數的做法似乎也並未妨礙我們對書的喜愛。無論怎麼做,都能講出一番道理來為自己愛書作辯護。我們也確實是愛書的。這其中的矛盾真是微妙。

德國作家布克哈德·施皮南也有這樣的喜愛和糾結。他為此還寫一本小書,《書情書》。他講到曾經遭遇“洪水”,地下室的書被浸壞,有的還發黴了。這些書原本不常看,所以才放到地下室。他需要選擇,扔掉還是拯救?他坦誠地說,甚至希望有的書再被損壞一點,如此放棄才能心安。不得不說,在書這件事上,一個人的小心思真是太豐富了。書評君摘編《書情書》部分內容和書友們分享。也期待你們在留言區講一講和書相關的那些“小心思”。

借書,“傷感情”

《書情書》作者:(德) 布克哈德·施皮南 譯者:強朝暉 版本:世紀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 2020年2月

1

被借出的書

借書,“傷感情”

睡前翻翻書。圖片來自《書情書》(琳娜·霍文 繪)

斗膽說盡人皆知的大實話:一個人要想看書的話,不一定非得去買。從某種意義上講,書籍甚至算得上是一種公共品。這裡指的不單是圖書館裡的藏書,就算是私人收藏的書籍,同樣也具有某種獨有的特質。當一個人張口向朋友借用餐具或割草機之前,他八成已向對方借過十來本書(用於收藏的古董書自然另當別論)。雖然都是私有物品,但和書籍相比,餐具和割草機顯然要更“私人”一些。更何況,因為書裡的字都是事先印好的,所以對書的主人而言,真正屬於他的並不是書裡的文字,而不過是那一沓紙。再說了,如果一個人的選書品味能夠以如此方式得到賞識,他該感到受寵若驚才對!

但不管怎樣講,向人借用餐具是為了籌備一場盛大的家宴,借用割草機是因為自家那臺出了故障,剛剛送去修理。所以,人們在借用這些物品時,通常都會講好送還的時間。書卻不一樣。閱讀不是家宴,也不是修整花園。它可以延遲,也可以中斷;它可能耗時漫長,也有可能永遠都不會開始。所以,出借人總是這樣說:看完再還,不急!

這話自然是出自好意。可是,它卻讓書的命運從此踏上了自己的軌道。如果借書人患有拖延症,這本書就會變成壓在他心中的重負。時鐘開始嘀嗒作響:哎,該把書還回去啦!但從另一方面講,借書人也許並不願意逼自己太甚,更不願被別人催促不休,而且說到底,不過就是一本書嗎,還能怎樣?可是,如果不看就把書還回去,也終究不是辦法。一來是因為借書人可能不等人問,就不自覺地說了實話;二來如果這樣做,會讓借書人顯得很小氣。其實這時候,出借人自己也已陷入了兩難。書遲遲不還或許早讓他怒火中燒,可他卻刻意迴避不問,以免讓自己看上去像是個小氣鬼。而且他畢竟親口說過:不急!

借書,“傷感情”

紀錄片《但是還有書籍》(2019)畫面。

於是,許多借出去的書就這樣經年累月,守候在等待閱讀的中間地帶。還沒看,不過,馬上;還沒還,等看完就還,一定!對借出去的書來說,最壞的情況是,借書人壓根不準備再讀它。而且為了不讓自己太糾結,他刻意把書塞到了一個視線不及的角落。也許有一天,這些借來的書會被裝進搬家用的紙箱,隨其他家當一起離開這個城市,這個國家,這片大陸,最後被借書人昧著良心或出於大意,歸入了自家的收藏。

再往後,當出借人和借書人都已相繼故去,這本借出去的書卻依然完好。可是,只有當它有一天在舊貨市場上被賣掉——哪怕標價只有一角錢——它才能有機會洗刷身上的汙點和恥辱。如今,它終於又有希望被人閱讀啦!

直到有人把它借走。

2

被偷竊的書

想當年,在我剛進大學唸書時,從書店裡偷書還是一種富有個性的叛逆行為。在一些圈子裡,文字常常被看作是公共品。在這些人看來,文字在現實生活中之所以總是以商品和私有物——書籍的形式出現,是資本主義制度為達到統治 目的所採取的卑劣伎倆。面對這種伎倆,只能以不順從的姿態作為回應。

那時候,我只偷過一本書。一場白費力氣的行為表演,一次青春期後遺症式的愚蠢冒險。那本書是克勞斯·曼的《梅菲斯特升官記》。在被禁多年之後,它又重新出版上市,儘管圍繞書的官司還沒有了結。我覺得,對這樣一本書下手實在再合適不過,況且它就擺在書店靠近門口的位置,高高地堆成一摞。

這次偷書行動雖然得了手,可我的內心卻為此糾結不已。我草草讀完了書,一心指望能通過閱讀來彌補之前的過失。這當然是無稽之談。於是我只好又花錢買了一本,還讓店員開了發票,然後在離開書店時,悄悄把書放在了門口依然高聳的書堆上。一場行為主義風格的資本主義大批判,就這樣狼狽地收了場。

可是到後來,在迷上收藏的幾年裡,我卻屢屢陷入一種境地,讓我不得不認真去思考偷書的問題。在我眼裡,有些書和我的書架還有架上的藏書是那麼相配(簡直是天作之合),以致讓我覺得,為了得到它們,就算做下犯法的事也是情有可原的。現有的物權關係確實很不公平,不過這並非是對政治和社會全面思考後的認識,而是在我看來,我對這些書籍的權利訴求,要比舊書店或公共圖書館來得更迫切,更有根有據。只有一次,我的佔有慾之強烈,勝過了對做賊被抓的恐懼。至於下文如何,恕我無從奉告。

借書,“傷感情”

看書的人。圖片來自《書情書》(琳娜·霍文 繪)

偷書賊是一類既有魅力又充滿矛盾的人物。從一方面講,他擅自竊取他人之物,這著實不妥,要是聽任其發展那還了得?但另一方面,他是竊賊中的文化人,是精神世界裡的羅賓漢。或許我們可以指望他們,為書籍的世界打造全新的物權關係,以取代單純的商品所有權。最好的辦法是按照讀者的真實需求和內在素質來分配書籍,具體該怎樣操作,則另當別論。

自從投身寫作之後,我對偷書賊的浪漫幻想也漸漸消散。誰敢偷我的書,就是不尊重我的勞動,是貪圖私利而害我吃虧。人類經過了幾百年的時間,才終於建立起一套文化經濟體制,好讓人們至少有機會依靠寫作來養活自己。假如沒有“知識產權”的理念和司法實踐,這條路就會被徹底堵死,所以務必要想辦法保住它。當然,要做到這一點,首先要抵制“知識產權”盜竊,無論其存在的形式是哪一種。

借書,“傷感情”

紀錄片《書迷》(2018)畫面。

其實,書籍本身就是一種防盜裝置。它給文字套上了權威和官方化的外殼,即使不能徹底杜絕偷盜和剽竊,至少也能讓偷竊更容易辨認。我曾在本書開篇中寫到:書籍是文字世界裡的房子。我想在這裡再補充一句:書籍是文字的房子,也是文字的身份證。它標明瞭文字的所有權關係,也為文字的原創性提供了擔保。

儘管有各種法律條款的保護,但偷盜文字的案件迄今仍時有發生。在過去幾十年裡,最受爭議的一起大概要數1970年的柏林大學生盜版案。這些學生私自印刷了阿爾諾·施密特的小說《紙片的夢》,並拿到市場上售賣。當時的正版書售價是三百馬克,而盜版書的標價卻只有一百馬克。與那個時代的常見情況一樣,這一行為也被看作是一項有利於文字傳播的公益活動。但實際上,它和“公益”毫不沾邊,因為它讓一位窮作家的收入嚴重受損。每一本盜版書的問世,都讓正版書的銷售少了一分機會。

一種沒有爭議的盜印形式是對書籍進行整本或部分複印。在大學生的日常生活中,這種事更是家常便飯。複印機生產商和商業經營者需要向文字著作權協會支付一定的費用,以示對作家權益的保護。但是隨著技術的進步,複製變得越來越難以控制。自從有了智能手機,每個人兜裡都揣著一臺微型盜印機。另外,還有電子書版權的保護和盜竊問題,更是一本難唸的經,不提也罷。

3

被丟棄的書

近十五年的時間裡,我曾有過一個很大的地下室。其實我並不需要它,也就是說,它本來很有可能被閒置。結果不然。因為有了這間屋,好多東西明知用不上,我卻不肯把它們拿去送人或扔掉。比這更甚的是,這間地下室總是鼓動我,準確地講是蠱惑我,把一些並不真正令我心儀的物什帶 回家,一樣樣積攢起來。沒問題!它總是這樣對我說。什麼東西不喜歡了,儘管交給我,然後你就解脫啦!俗話說,眼不見為淨。於是,沒幾年工夫,地下室就被堆得滿滿當當。

借書,“傷感情”

電視劇《聊齋》(1987)書痴篇劇照。

在這些儲藏物中,當然也有書。每當家裡或辦公室的書架沒了地方,我都會拿下幾本書,放進地下室。這些書有的我已經讀過,但不想再放在身邊;有些我一時還不想看,以後或許也不會看。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念大學時用過的所有教材,為雜誌寫專欄時點評過的經濟學書籍,淘貨時被打了眼的假古董書,還有副本、發票簿以及各種不中意的禮物,統統被我塞進了地下室。到最後,這些“次等”收藏品的規模大約是三個“畢利”(計算私人藏書量的通用標準)。

我這輩子從來沒想過,除了把這些書存在地下室,我還能拿它們做什麼。對這些舊物或無用之物來說,這間地下室就像是一家管理有方的收容所。可於我而言,它卻漸漸變成了一個令人傷感的危險之地。有時候,我連續幾周都不會下去一趟。一想到要面對那堆記錄著失望和挫敗的貨色,我都會心生畏懼。話說,有誰願意去參觀一座品類齊全、展示個人失敗史的博物館呢?

後來,某年9月11日,“洪水”來了,不是從上面,而是從地下。在這秋高氣爽的日子裡,我家的地下水泵就這樣沒來由地把整個地下室泡了湯。“洪水”以眾生平等的架式,浸溼了屋裡的各種傢什,書架最下面一層自然也未能倖免。此外 還有兩個紙箱,裡面放著一堆扔進去有段時間卻還沒來得及拾掇的物件。

一般情況下,如果遇到這種事,我一定會氣得跳腳。說不定因為這次事故,我和那些讓人傷心的藏書也會從此和好。可是,就在水災前一個禮拜,我剛剛決定搬家。從那時起,我已經知道,我就要和地下室堆積的大部分物品分道揚鑣了。

我為啥要嘮嘮叨叨講這些?那是為了給自己開脫,更準確地說,是想通過講述來減輕心中的罪惡感。各位讀者大人,我在這裡向你們坦白,就在地下室淹水幾個星期之後,我把堆在裡面的一部分書扔掉了。換言之,我把收容所裡的一些成員親手送上了絕路。

借書,“傷感情”

紀錄片《書謎》(The Secret Life of Books Season,2014)劇照。

這件事做起來可沒那麼輕鬆。就算書已經被水浸溼,甚至發了黴,把它們扔掉依然很糟心。當時,我對它們那不堪的模樣甚至心存謝意,因為它讓我的行為有了被原諒的藉口。反過來,要是把一本完整無損的書好端端扔掉,在我眼裡簡直大逆不道。

現在我可以一五一十地告訴大家,當時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我做出了這等錯事:一家舊書行委婉地拒絕了我送去的書,無論我怎樣壓低價格。區圖書館的管理員在電話裡便一口回絕了我的提議:謝謝您,不過,我們只接受年頭不超過 四年的舊書捐贈。就連經常組織公益性市集的動物收容所,也只對童書和偵探小說感興趣。更何況我正在忙著搬家,有太多東西需要收拾,實在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為這些藏書找到新的主人。

各位大人,我知道,你們從我的語氣裡可以感受到,這些解釋是多麼蒼白無力。沒有人會丟掉自己的寵物,哪怕它總是咬人或四處惹禍。同理,也沒人會扔掉自己的書。如果一個人無法再收留自己的寵物和書籍,得另想辦法處理才是。這是人類文明對我們的要求。可我呢,最終卻把那些書交給了廢品收購商,這個書籍世界裡的劊子手。

後來,又發生了更糟糕的事。就在我收拾完東西,壞事也已經做下,眼看就要搬家時,我從地下室一處沒被水淹的角落,發現了兩隻紙箱。我完全不記得,那裡面竟然裝滿了書。自從做下了之前的錯事,我沒有變得麻木,反而一直心存餘悸。於是,我想出一個主意。我在小鎮教堂門口擺了一隻書架,把各色書籍在上面一一碼好,然後又在旁邊貼了張紙條,對情況做了說明。

一個月後,當我把書架取回時,它已經空了,徹徹底底地空了。一時間,我的心情變得比之前更糟了。哎,明明是有辦法的!請上帝責罰我。

借書,“傷感情”

凌晨3點,在書店看書的人。圖片來自新京報書評週刊視頻《凌晨三點的北京,我們叫醒了一群深夜讀書人》

4

被虐待的書

筋瘤並不是瘤,而是一種生長在關節部位的囊腫,裡面包著膠凍狀黏液。治療筋瘤的一個土辦法,是用一本厚實的書用力拍打患處,注意,不是用木板、錘子或捲起來的報紙,而是書。據說這個辦法一方面可以讓囊壁破裂,加速身體對黏液的吸收,另一方面,用書來拍打相對安全,不會給身體造成更大的損害。

除了治療筋瘤,書籍也可以在其他時候充當重物之用,分量隨人挑選,比如說製作樹葉標本,把弄溼的紙幣壓平等等。這時候,書籍變成了材料,進一步說,是一種潛在的工具。

另外,人們還可以用書作為支撐物來防止搖晃,或用它讓窗戶保持固定的縫隙,以便空氣流通;再有,人們還可以把書當作杯墊,或者在心理治療時把它放在病人頭頂,作為意念練習的輔助工具。當然,你也可以從書中扯下幾頁,以解某種難以啟齒之急。

可是對那些提出、採納和容忍這些建議的人來說,這些做法難免會讓他們臉上無光。事態得多麼危急,才會讓一個人把書當成工具或者廢料?依我看,這樣做的人要麼是傻瓜,要麼是惡人。一個人就算是長了筋瘤,也該想想其他法子,而不是拿本書去拍。

說到底,人類對待書籍的態度標誌著人與文化之間的關係。一個人如果覺得一篇文字寫得太爛,可以討厭它,也可以大聲說出自己的觀點,甚至索性撕掉它。但是,只要裝裝樣子就好!對待書籍,我們還是該多些敬畏才是。


本文經世紀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授權摘編自《書情書》一書。摘編有刪節。原文作者:(德) 布克哈德·施皮南;整合:羅東;編輯:西西。校對:危卓。未經出版方或新京報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歡迎轉發至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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