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企業化+農業規模化+農民職業化


農村企業化+農業規模化+農民職業化

隨著工業化的推進,農村年輕勞動力進城,農村老齡化嚴重,現留在農村耕種的大多為60歲以上的老者,他們無法從事較重的農業生產任務,最多也是種小部分田地以滿足一家人的糧食需求,甚至很多家庭已無耕種人員,糧食全靠購買,這導致農村大面積田地荒蕪,尤其是在南方,由於大多山丘地貌無法進行機械化田地荒蕪更加嚴重,現如今我國糧食無法實現自給自足,大部分依靠進口。

農村企業化+農業規模化+農民職業化

但隨著全球疫情的加重,以及人為的戰爭和地球的不穩定帶來的地震、洪災、旱災、蟲災等自然災害,糧食進口也顯得不再那麼安全,為此保障國內糧食供應,實現糧食自給自足的問題變得迫在眉睫,我們必需作出結構性調整,必需保證農村有部分人員留下來進行糧食生產,政府採取相關措施讓人口從工業化城市迴流農村,幾個方面都促使著我們必需這麼做,第一工業逐步實現智能化已不需要更多人工,第二農村老齡化嚴重需要年輕人員回來從事糧食生產,第三不穩定的世界局勢已經影響到了糧食進口,這些都在促使著我們必需作出調整讓人口迴流農村,從事糧食生產,保障糧食供應,實現糧食自給自足,以保糧食安全國家穩定。

但如何讓農民迴流農村這是一個有待解決的問題,眾所周知現在農民從事糧食生產已經收入微薄,無法滿足正常生活需要,這是為什麼年輕一代農民離開土地外出務工的原因,因此我們想要讓部分農民回鄉務農,必需作出合理調整如糧價、農資價格、財政補貼、技術指導、機械化幫扶、土地流轉等,使得農民靠從事糧食生產能夠得到可觀的收入。

如果這樣還不能吸引農民回鄉,政府可以通過以農民土地入股的形式收集土地成立“戰備農莊”【糧食供應市場獲得資金】,提供糧食生產崗位讓農民在鄉就業政府發放工資並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用政府機構的形式吸引農民回鄉從事糧食生產,保障全國人民糧食供應,確保國家安全穩定。

農村企業化+農業規模化+農民職業化

改革開放40多年的成績大家有目共睹,改革開放讓國家走上了富強之路,人民走上了幸福之路,改革開放關鍵是對企業的改革和市場的開放,無數的企業在改革開放中獲得成功,這個成功其實也能為農村發展所借鑑,實現農村企業化經營是保障糧食供應,創造村民就業的好選擇,實現農村企業化可分以下幾步:

第一步、夯實和改革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權歸國家,土地使用權歸村民,土地經營權歸村民以及農村合作企業。

第二步、農田經營權改革,農田進行規整,將田地分為,“自留種地”和“規模化用地”,自留種地按區域畝數劃歸到戶,規模化用地不再按區域劃分,統一按人頭分配畝數,劃分好後重新調整發放土地證。

第三步、成立農村合作企業,由村委會牽頭或者農業農村部安排人員,成立國家機構性質的農村合作企業或“戰備農莊”,村民用規模化用地入股企業或農莊,按田畝數分紅。

第四步、農業農村部對全國農村情況進行調研和規劃工作,以鎮為單位以行政村為單元,根據土壤情況和地勢地貌特徵安排各村種植更適宜的農作物或者養殖、畜牧,確保村之間產品不衝突、產品能互補、產品能流通。

第五步、農村合作企業負責經營規模化用地,成立生產部和銷售部等相關部門,生產部負責農作物生產或養殖、畜牧,銷售部負責將農產品銷售市場,供應鄉村、城市以及軍隊。

第六步、農村合作企業職員由村民充當,願意外出進城務工的進城務工,願意留在農村的則留下來在農村合作企業就業,農村合作企業與就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和按企業形式與村民共同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第七步、按現代企業模式建立公司章程,規範企業相關負責人和員工的責任義務,加強經營能力和監督能力,讓農村合作企業實現既能滿足人民物資供應又能給村民創造可觀的收入,將企業盈利更多的投向村民福利板塊,如幫扶困難村民、完善村公共設施建設、美化鄉村環境、改善醫療、提升教育等。

農村企業化+農業規模化+農民職業化

城市建設需要農民的參與,農村糧食生產也需要農民留守,國家發展離不開工業,更離不開農業,合理調整勞動力人口布局,讓工業和農業共同發展,讓從事工業生產和從事農業生產都能有可觀的收入。

在發展農村農業的同時也要將較優的教育、醫療等公共資源分配於農村,讓農村也變得更加便利。同時減少進城務工農民福利限制,讓農民務工能同樣享受城裡人待遇,讓農民務工子女擁有同等的受教育機會。

發展好農村農業就能同時解決農民就業問題、農村子女教育問題、農民養老問題,希望國家今後將重點更多趨向於農村,工業反哺農業,工業、農業、商業均衡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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