祿勸縣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林涉嫌受賄罪、行賄罪被提起公訴

近日,祿勸縣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林(副處級)涉嫌受賄罪、行賄罪一案,經雲南省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安寧市人民檢察院向安寧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被告人王林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王林,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安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林利用擔任祿勸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的職務便利,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巨大;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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