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山東五蓮班主任為了維持紀律用課本敲打學生是否應該歸為“老師合理使用懲戒權”?

瓜太郎


老師必須嚴格督促學生認真學習,遵守學枝紀律,嚴已律人,必要時示以小懲罰不為過,不然家庭放縱出來的少爺,以後會危及社會,循以引導教育做到治病救人的效果,應大量提偶教師嚴管,對不負責任的教師應予以處罰。


天緯時空


平心而論,用課本敲打學生,如果不是某些重點和敏感部位,在我看來,不應該將其歸為體罰,至於嚴格意義上講是否應歸屬“老師合理使用懲戒權”,還需要教育部作出解釋和規定。

最近日照五蓮班主任維持校園紀律用課本敲打學生被嚴厲處罰的事件徹底火了,眾多網友在同情楊老師的遭遇時,又對日照教體局和學校小題大做感到費解。從教育初衷來看,老師管教學生理所當然,學生違反校規校紀更應該是嚴懲的對象,違紀學生楊老師用課本敲打學生,如果不出意外的話,應該不是什麼敏感部位或重要部位,畢竟老師 與學生也沒有私仇,但就是這樣的一波操作,楊老師丟了工作,還被納入縣徵信“黑名單”,雖說是縣級“黑名單”,一旦聯網,這個縣級“黑名單”也就成為省級,甚至國家級,雖說五年內會被撤銷,但這樣的汙點會嚴重影響老師的生活。

老師打學生可不可以?

對於這個問題,每個家長的看法均不相同,有些家長奉行“小懲大戒”,認為孩子天性如此,適當的皮肉之苦還是很有必要的;而有的家長則認為現在已經提倡“快樂教育”了,教師教育不好是沒能耐的體現,孩子天性是好的,外人不能打孩子。

當然,老師不能打學生也是近些年才出現的狀況,從教育專家提出“快樂教育”開始,以前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在課堂算是徹底落地生根了,教師的武器只剩下一張嘴,學生頂嘴,甚至動手打老師的事更是時有發生,教師教師手段稀缺,而家長對學生教育關注度已經將教師逼到角落內,因此,有些教師明哲保身,以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處事,學生家長卻又以師德進行討伐,如此,反覆循環。

不過,就當前的法律法規或者教師屆的定義來看,楊老師用課本敲打學生已經構成了體罰,學校和教體局懲處楊老師也算理所應當,之所以被傳的沸沸揚揚,也僅僅是因為處罰過度而已。


總之,我們希望新《教師法》能明確規定教師懲戒權,將範圍予以明確,適當給予老師一定權利,不然誰還願意管你家孩子。


迷途遠望


其實,對於山東五蓮縣五蓮二中班主任楊守梅老師,因為學生逃課(或者是因為遲到,被老師罰站後,私自跑到操場玩耍),而用課本敲打學生的行為,究竟是否屬於“教師合理使用懲戒權”,我們要從多方面來進行思考——這些思考,有利於老師在懲戒細則頒佈之後,正確運用懲戒權——所以,後面所談論的問題,僅僅是探討,希望網友們積極爭論,畢竟,真理越辯越明確!

我們知道,現在教師不敢管已經有蔚然成風之勢,再不積極予以遏制,毫不誇張的說,教育危矣,未來危矣!

所以,賦予教師懲戒權,讓教師敢於管理學生,是當前一個重要的教育議題。關於這一點,在今年6月出臺的《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第十四條已經予以了明確。

也就是說,賦予教師懲戒權,已經是不可逆轉的,不管有個別人如何擔心!

但由於細則尚未制定,哪些是屬於正常的懲戒,應該採取什麼樣的程序來進行懲戒,如何懲戒,都還是一個未知數。但三水三心以為,教師的懲戒權,必須關進制度的籠子,合理使用懲戒權,必須要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要在各利益攸關方的參與下,制定懲戒條例,並且,條例必須有罰則

這裡所說的利益攸關方,指的是學校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小學低年級可以不用)、學生家長以及社區代表、教育行政部門代表和法律界代表等。

這些人的參與,可以保證各相關方面,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利,而法律界人士的參與,可以確保懲戒條例不違背法律——當前,有一個非常急切的法律問題,那就是《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與時代不相容的地方必須做出修改,以掃清法律障礙。

制定的懲戒條例,要涵蓋教育教學和學生管理的各個方面,不能是以前的“提倡”“禁止”類表述,二而要向有明確的罰則,也就是違反哪一條,該如何懲戒,由誰來懲戒,必須要明確!

第二,必須要有懲戒的具體程序,即學生違反懲戒條例,採取什麼樣的程序來懲戒

我們知道,法律分為實體法和程序法,分別保證的是實質公正和程序公正。比如《刑法》是實體法,而《刑事訴訟法》就是程序法。

個人認為,為了有效避免教師在具體的管理過程中,因為情緒的原因,採取過度的懲戒——事實上,以前的暴力體罰,幾乎都是教師在情緒失控狀態下產生的,正如著名教育家朱永新所說體罰大多是“教師情緒不好時的衝動,難以控制自己的行為”。

要有效避免這一問題,就必須讓教師不能夠直接實施懲戒——但這裡也有一個矛盾,在處理學生問題的時候,有時候需要有及時性,等一番程序走完,教育契機也就失去了。

那麼,採取怎樣的程序呢?

教師發現學生違反懲戒條例,之後:

第一步,調查,提供證據;

第二步,申報,將懲戒意見交由學校有關部門仲裁;

第三步,告知,學校告知家長和學生;

第四步,申訴,家長或學生進行申訴;

第五步,核查,學校有關部門進行核查之後,核准懲戒。

由於懲戒條例是經由各利益攸關方共同制定的,依程序進行懲戒,任何後果不得由學校或老師承擔。

第三,依照上述懲戒條例和程序,楊守梅老師的行為,並非“老師合理使用懲戒權”

如果按照上面所說的懲戒條例的制定和具體的懲戒程序,楊守梅老師的行為,肯定就不屬於“合理使用懲戒權”。

但為何在楊老師遭受教育局“罰薪”“解聘”“納入徵信黑名單”的三連擊之後,社會幾乎眾口反對呢?

其實,由於教師沒有明確的懲戒權,而一些負責人的老師對學生進行懲戒之後,導致了一些後果,全然由教師承擔,致使很多教師不敢管,最後形成的是,學生養成了“老子天下第一”的心態。部分家長也對此維權過度,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老師發展學生,竟然被學生的父親、某派出所的副所長拘傳至派出所訊問!而前段時間,一名老師因管理學生,竟然被家長威脅,要求道歉賠償,教師跳江自殺以維護尊嚴!

所以,在這種風氣下,社會急切呼喚教師的懲戒權,才通過輿論,迫使五蓮縣撤銷了處罰決定!

總之,教師如何合理使用懲戒權,必須要等到懲戒細則頒佈實施之後,楊老師用書本打逃課學生的行為,是否屬於合理懲戒,也要根據懲戒細則來判斷。


三水三心


還記得上學的時候,在班裡我算是比較皮的了。沒少挨老師揍,雖然當時挺想報復老師的,沒敢幹。我爸那會兒經常是老師的座上賓,回家經常就是一頓武裝帶,偶爾來個男女混合雙打。我記的最深的就是我爸對老師說的,孩子在學校就交給老師了,該打就打,該罵就罵。現在我也也孩子了,想想當年挨的那些揍就是自找的。也感謝當年老師的教誨沒走上歪門邪道。當然現在有些老師嫌貧愛富,對家庭差的愛搭不理。大部分老師還好的,我的孩子有次在學校犯錯,讓老師給叫學校去了,我就跟老師說的就是別給幹殘了就行。老師也需要有懲戒權,有些不打不聽話啊。


諸城竇少


2018年6月8日,樂至縣某中學高三(14班)班主任老師因在交期間教育屢次玩手機(屢次交由家長保管,屢次縱容,放任不管),遲到,影響班級的學生,遭溺愛之家長帶上自己初中同學至黑社會老大一系人毒打,而最讓人匪夷所思的是,打人的家長居然本身也是一名老師,而叫來的幫手裡,還有樂至縣住建局的公職人員。

2019年6月19日,安徽銅陵陳瑤湖中心學校的五年級的數學老師周安員班上一名男學生和女學生打架,周安員在勸阻的時候,男生用拳頭對周安員的肩膀打了一下。出於本能反應,周安員就按著男生的脖子讓他坐在座位上。但倉促之間用力大了點,家長認為學生受傷並帶學生做了CT,並揚言要曝光周老師的行為,讓周老師老師都做不成,家長不依不饒,要求周老師道歉賠償。周老師不服,表示拒絕。隨後幾天,周安員老師就選擇了投江來結束自己的生命。而根據學校校長的回憶,在這起矛盾之前,周老師與另一名學生之間也產生了衝突。當時周安員為了教育學生,就用小竹條抽打了學生的腿部,導致在學生的腿上造成了傷痕,沒想到家長聽說此事後,來到學校二話不說就衝周安員的臉上打了兩個耳光。最後在學校的協調下,這件事故才得以平息。

2018年,株州縣育紅小學一名老師,因為罰站遲到的學生幾分鐘,竟然被其派出所副所長的父親關押7小時。

2018年6月11日,安徽蚌埠五河小學的一位女教師,因未及時回覆家長群內消息,被家長在群內辱罵,後又被追到學校,現場扇老師耳光。

2018年5月,河南省駐馬店西平縣的一名小學老師,僅僅在群裡發學生默寫古詩的情況,竟然被被逼辭職

……………

而現在,山東日照五蓮二中班主任楊某因學生逃課而用課本打了學生被學校停職一個月、取消評優、師德考核不及格、黨內警告、行政記過。7月2日,當地教體局對該教師追加處罰,將其納入信用“黑名單”。

五蓮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28日發佈通報稱,當地教體局已撤銷追加處理決定,並根據該教師意願將其調至五蓮一中。目前,當事雙方已協商達成和解。

看過以上幾個例子,“合理使用懲戒權”?誰能來明確的告訴我,什麼是懲戒?什麼是體罰?兩者之間有沒一個明確的界限?

如果沒有詳細的規定,那到底老師對學生的懲罰是正常懲戒還是體罰?在現行立法中,都沒有對懲戒的範圍和手段作出詳細規定,教師法又明確規定教師不能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而'懲戒'和'變相體罰'界限又十分模糊,如何界定是不是合理的使用”懲戒權“就是一個棘手的問題。

老師不需要學校和上級的袒護,只要他們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場上,支持老師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夠了。


汴梁一書生


我從1982年9月開始擔任小學畢業班數學課,連續三年全鎮(二十來個畢業班)升中學考試第一名,而且不管接手前,哪怕該班在四年級升五年級全鎮統考中,居倒數第一第二都無所謂,經過我一年的調理教育(只一年,因為那時沒有六年級),個個學生的數學水平都能大大地提高,為什麼呢?這除了教學方法以外,就是教學當中適當對學生的體罰,也是起到了相當的積極作用。

開教研會時,我也喜歡發言:①五年級學生即將畢業,他們都有自尊心了,他們犯了錯,不要用語言挖苦諷刺他們,否則,他們會記你一輩子的。②兩個孩子打架,不要給他們斷官司,各打五十大板,當時有情緒,過會兒就忘了,沒什麼大不了,畢竟還是孩子嘛,萬一你斷官司有誤,家長可能不願意,更不能體罰他們任何一個。③如果學生不按時完成作業,或者遲到、上課不注意聽講,"好好地"收拾一下,包括用書本敲打幾下,家長知道了,也不會有意見的(現在家長有沒有意見,我就不知道了)。

我帶的第一個畢業班升學考試全鎮第一後,我校每年兩個畢業班,哪個班學生聽說由我任他們數學課,就高興地跳高高,家長們也很高興。其實,我在學校的老師中,是最嚴厲的一個,體罰學生也不算少(開始階段),學生掌握了我的脾氣後,也就不怕我了。

1985年,中國第一個教師節,我有幸被評為自治區優秀教師,並脫產進修,1988年獲新疆大學漢語言文學專業證書。我對教師適當體罰學生的做法,持保留意見,並認為古訓"唸書唱戲,不打不記“也不是毫無道理。我今年七十一歲。


Nicetomeetyo57564418


老師你好!對於此事我很憤怒,憤怒是誰屁股沒關緊拉出來這麼個東西來破壞我們的環境,侮辱我們的校園,欺負我們的園丁,這種東西必將成為未來社會的垃圾,敗類,絆腳石,百害無一利,我祈禱老天爺大發雷霆,劈死這家孽種。


關中南神


首先這問題提的讓我感興趣,對山東這次事件多次關注,藉助這平臺發表一下自己的觀點。1.為上級主管部門感到悲哀!兩次處罰,你的依據是什麼?你的第一次處罰是不作為?你的二次處罰是親歷親為?2.為當事教師感到悲哀,打是親,罵是愛,已不是當今這個時代!要與時俱進,和諧等核心價值觀你咋領悟的?3.為廣大圍觀群眾感到悲哀,吃瓜群眾眾說紛紜,這是美美與共?4.為孩子家長感到悲哀,你這次的勝利將是你的孩子和你一生的糾結!這可能是你家的傳承!5.為自己悲哀,明知沒有用,不利於休息,不利於健康還瞎操心!不如多讀讀健康中國人標準!

所以這個問題的回答只有兩個字!

悲哀

您滿意了嗎?

英俊花太郎!


黑魚57893363


我記得我小學時候的同桌,有一次和我鬧,故意打翻我的鉛筆盒,被老師訓斥。後來把她媽媽叫來了,和我鬧,把老師激怒了。老師當著她媽媽面說明經過,又把她訓哭了,她媽媽沒有再和學校鬧,而是教育了一番她。。後來我們倆成為班裡僅有的考上大學的兩個學生。


聽君一句話


我是60後,說說我上小學時的一個故事,一個夏天的中午,天氣非常熱 ,那時我們都在學校午休,我和幾個小夥伴到學校後發現老師還沒到,就到校外下河洗澡,回到學校老師已經在教室裡了,老師問我們為什麼遲到,誰敢說去下河了?可老師有辦法啊,在我們每個人腿上抓了一把,腿上出現發白的手指印,這好了,那個打啊,我們的屁股被打的不敢坐凳子,放學後老師又把我們送回家告訴了家長,我爸又把我好一頓打,可我到現在都非常感激我那位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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