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將財產送給小三,律師教原配如何追回

男女雙方結婚後,應當相互忠實,不得作出令對方傷感情的事情。這不僅是《婚姻法》中的規定,也是道德層面的制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腳踏兩隻船的情況屢見不鮮,在此小編不得不提醒廣大朋友們,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在生活中,因婚外情贈與財產而引發的糾紛備受關注,因此,如何追回婚外情贈與財產是個不可迴避的話題,同時也涉及較多的法律問題。

今天來到《律師幫幫忙》求助的王女士,與丈夫多年的婚姻毀於一旦,兩人辛苦存下的存款卻不翼而飛。如今已經離婚的王女士能否要回原本就該屬於她的錢款呢?王芸律師和蔣松律師,將幫王女士支招,依法維護其權益。

丈夫將財產送給小三,律師教原配如何追回

案例回顧

王女士和丈夫結婚多年,從最初的一窮二白,到今天小康之家,一切都是二人共同打拼得來的。王女士一直覺得自己的婚姻生活平靜而幸福,然而,就在她以為可以享清福的時候,卻發現夫妻二人辛苦攢下的財產消失不見了。

這件事對於王女士來說簡直是晴天霹靂。她從來沒有想過,丈夫會在外面有情人,而且為了這位情人還敗光了他們夫妻多年來辛苦攢下的存款,共人民幣200萬元。對於丈夫的行為,王女士無法容忍,於2020年1月和丈夫提出了協議離婚,並對雙方的婚內財產進行了分割。

丈夫將財產送給小三,律師教原配如何追回

據王女士介紹,丈夫為他外面的情人,花費總共分為三筆。一筆是購置傢俱電器以及相應的日常開銷,花費十二萬元,而且都支付的是現金;一筆是投資童裝店,投資三十二萬元;還有一筆是協議炒股。

那麼,這三筆花銷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其中有屬於王女士的份額。如今已經離婚的王女士,越想越覺得應該要回屬於自己的存款。她希望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而對於已經是前夫的丈夫,她也希望能夠好聚好散。那麼王女士能實現自己的訴求嗎?讓我們看看律師怎麼說。

律師支招

丈夫將財產送給小三,律師教原配如何追回

在聽完王女士的陳述後,王芸律師表示,《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等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單方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構成無權處分。

王女士的前夫存在婚內出軌的行為,又將夫妻二人的存款用在了第三者身上,男方已經構成婚姻中的“過錯方”,王女士可以要求對夫妻共同財產多分,至於多分的具體份額還要看法院如何酌定。

對於王女士提出的炒股協議問題,王芸律師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前夫和第三者簽訂的炒股合同有效,但是動用的是夫妻共同財產,且在王女士不知情的情況下,所以王女士至少可以追回一半的份額。

丈夫將財產送給小三,律師教原配如何追回

通過王女士的陳述,蔣松律師表示,案由為離婚後財產分割,王女士可以作為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第三者是被告,王女士的前夫可以列為被告也可以作為第三人,在證據屬實的情況下,法院會判決由第三人向王女士返還屬於她的份額。

王女士提出,前夫將夫妻二人的存款與小三合開了一家童裝店,對此蔣松律師認為,這筆錢目前還無法定性,前夫與小三到底是合夥關係,還是借貸關係,需要依據證據進一步論證。蔣松律師認為,這筆錢應該屬於借貸關係,前夫有權處置這筆錢中屬於他的一半,而另一半已經侵犯了王女士的財產權益,王女士可以提起相關的訴訟,追回屬於自己的財產。

目前來說,王女士需要在律師的幫助下,對現有證據進行梳理,隨後再分別取證,固定證據,蔣松律師認為,王女士的情況還是有把握追回屬於自己的財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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