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趣聞——種姓製度

印度古老的文化是如此的不可思議。雖然獨立後的新憲法消除了種姓制造成的差別,但在現實的印度,實際上還是被承認的。信奉印度教的人分為四等種姓,婆羅門佔信教人數的1%左右,為僧侶、祭司;剎帝利佔5%左右,為王族、武士;吠舍佔15%左右,為商人;溼陀羅佔大多數為貧民、勞工和奴隸。印度的軍人、警察中似乎也沒有溼陀羅種姓的身影。低種姓絕對不能與高種姓通婚,大多為同種姓婚配。亦有剎帝利的女性嫁入婆羅門的,但絕少有婆羅門女性嫁至剎帝利的。

這種身份世襲。印度著名影片《流浪者》中的“法官的兒子永遠是法官,賊的兒子永遠是賊”的臺詞正是這一制度的現實描述。幾年前一位靠自己奮鬥成為國會議員溼陀羅種姓的先生,欲迎娶一位自己傾心的婆羅門女孩,女孩的父親對他說,即使自己的女兒嫁給婆羅門最窮的人也不可能把女兒嫁給他。還有一位國家部長級官員的女兒,欲嫁給另一種姓的男人,該部長不從,其女乘外出購物從新德里的某商務大廈跳樓自盡。現在印度的許多地方,青年男女是絕不能私定終身的,必須由父母長輩以照片取人、決定娶嫁。印度女孩出嫁時必須自備足夠的彩禮,否則嫁入夫家日子難過。前幾年亦有女孩備不起嫁妝而自焚的報道。高種姓的女人婚後大多在家相夫教子,低種姓的女人成婚後在烈日炎炎的工地上做苦工的情形各處可見。

在印度種姓制度中,還有一種人即骯髒的“不可接觸者”,連種姓制度內的位置都不給予,被當作“賤民”而歧視,大概有一億這樣的人處於印度社會的最底層。現在,印度政府也從法律上保護這些人,規定大學、企業負有接納他們的義務。在印度的正式場合,要避免使用“不可接觸者”這一歧視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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