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了一個喪偶二婚女人,這個女人在去世前,要求把她和她前夫合葬在一起,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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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是誰提出來的?你出來,我保證不打你,搞得人心情怪沉重的。

真為難,難,難……

答應她,自己失落;不答應,對不起愛人對自己的奉獻。

難,難……

罷了,為自己愛的好女人奉現一把,答應她吧。別讓她為難:

提出這個請求。女人的心中一定是矛盾的。提,對不住眼前的愛人;不提,對不住以前的愛人。

這個女人是一個好女人。在她的心中有好女不事二夫的舊思想。如果不是日子過不下去,她是不會再婚的。我們在撿到寶的時侯,更應該用更多的愛撫平她心中的傷痛。臨去世之前,提出與前夫合葬,並且是跟眼前的丈夫提出來,她該要下多大的決心!提出這個要求對眼前丈夫的傷害有多大呀!她既然在臨去世之前下定決心提出來,一定有她的結。成全她。愛她就成全她。成全她解開她的結。幫助她解開她的結。她已經很為難了。

我現實中見到的這樣的例子。

一個喪偶的女人帶兩個孩子與另一個喪偶的男人成了家。臨去世前讓孩子(她後來的老公也先她去了。)將她葬在孩子的奶奶跟前。而沒有和孩子們的父親合葬。在我們這裡的農村,與老公合葬,在死同穴這個概念的基礎上還有入祖墳的意思。在我現實中見到的這個女人,這個兩個孩子的母親可能考慮得更多一些,而沒有要求與前老公;孩子們的父親合葬。

而問答中問題內的女人提出與前老公合葬是應該考慮到這些的。她不管不顧這些問題。提出遺願,應該答應。應該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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