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潘石屹張欣這種吃裡扒外的資本家,國家應該立法限制了

不能讓他們腳踩兩隻船了,一方面在國內賺老百姓的血汗錢,一方面兒又向美國人大筆捐款。這種已經加入美國國籍的,向美國人宣誓孝忠美國利益的傢伙,要為美國人而戰鬥的傢伙,自己的祖國有難一毛不拔的傢伙。我們國家有什麼理由讓他們繼續這樣囂張下去呢?應該立法限制這些人在中國的所作所為。不能讓他們裡外都裝逼過得太滋潤了。不管是資本家還是明星,只要是在國家有難時候一毛不拔的,或者是加入外國國籍的,國家都應該立法限制他們在國內做廣告搞經營。像謝霆鋒之流也在此列。天天做廣告,一分錢都不捐,大家支持我這個觀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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