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新闻宣传的历史沿革、基本内涵和主要特点

说明:这是笔者20年前,为庆祝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20周年,结合自身实际写的一篇小文。今天来看,自以为还有点意义,所以推出,请方家指正!


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即人大新闻宣传,是我们党和国家整个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建立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特别是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和全面实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日益受到广泛的重视,力度不断增强,质量明显提高,影响逐步扩大。但笔者在实践中感到,目前对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各方面论者较多,而对人大新闻宣传本身的研究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面临新世纪、新形势、新任务,很有必要通过广泛而深入的研究,探讨和掌握人大新闻宣传的客观规律,以推动人大新闻宣传事业的发展。为此,笔者试就人大新闻宣传的历史沿革、基本内涵和主要特点等,谈点个人看法,以求教于大方。

一、关于人大新闻宣传的历史沿革

从总体上看,人大新闻宣传是随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诞生而起步,随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而逐步发展的。但就实质内容而言,笔者以为应从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角度来考察人大新闻宣传及其历史沿革。以人大机关建立专门机构、确立专门人员从事新闻宣传为标志,人大新闻宣传大体起步于1988年10月,到目前为止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起步初创阶段(1988年10月一1993年5月)

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山西、湖南两省人大常委会于1988年10月获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分别创办《人民代表报》和《湖南人大工作》月刊,面向全国公开出版发行。我国人大系统自此有了自己的舆论阵地,这一举措成为人大系统开创人大新闻宣传事业的一个历史性标志。

据统计,这一阶段全国先后有29个省级人大机关创办人大期刊、,其中公开出版的12家;另有9个省级人大机关创办了人大报,其中公开出版的1家。从1990年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决定每年开展一次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受此影响,部分省级人大机关相应组织了好新闻评选活动。人大报刊的创办和人大好新闻评选活动的开展,说明人大新闻宣传开始受到各级人大机关的重视,同时表明这项工作在人大系统已经起步。

(二)探索发展阶段(1993年5月一1998年3月)

1993年5—6月,上述9家省级人大报社和12家省级人大期刊社,经过酝酿,分别聚集山西、四川,首次开展了如何办好人大报刊的研讨活动,并商定建立联系制度,定期进行交流与探讨,促进了人大报刊事业的发展。

这一阶段,人大新闻宣传在探索中呈现出蓬勃发展的生机与活力。在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40周年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刊《中国人大》前身《人大工作通讯》公开出版,以及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正式成立,人大好新闻评选被中央批准为全国常设性新闻奖项等等,鼓舞并推动了地方人大的新闻宣传工作。这一时期,各省级人大机关为进一步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都不约而同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如相继设立了新闻宣传工作机构(有的为新闻处、宣传处,有的为新闻中心、宣传中心,还有的为综合新闻处、法制宣传处、理论宣传处、宣传信息处),配备了新闻宣传专干,加强了新闻宣传的组织、协调和策划,密切了同新闻单位的联系;同时,省级人大报刊逐步走向成熟,部分市级人大机关也先后办报办刊,各人大报刊社均加强了自己的通讯员队伍建设,人大新闻宣传领域出现了异常繁荣的景象。

(三)规范加强阶段(1998年3月——)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8年3月选举产生后,李鹏委员长多次就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这项工作进一步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取得了新的进展。一个突出的特征是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在实践中逐步得到完善和加强,开始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998年10月,人民日报开办《民主和法制》专版,一年后正式定为周刊,新闻媒体关于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的报道更加经常,更加突出;199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首次召开全国人大系统通讯员工作座谈会,李鹏、丁关根等领导同志发表重要讲话,1999年3月中宣部又发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报道的意见》,极大地推进了全国的人大新闻宣传工作。1999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刊《人大工作通讯》更名为《中国人大》,李鹏同志称这“是加强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宣传的重要举措”。这一时期,全国人大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委员长会议新闻报道规程相继出台,会议报道趋于规范。湖南省的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同样呈现出规范化和力度大的发展态势。2000年4月,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并报经省委常委会议同意,湖南省在省直三家主要媒体开办“民主与法制”专版专栏专题,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正午为此专门发表贺辞,给予肯定和勉励。同时,湖南省还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专门委员会工作报道规程,规范了会议报道工作。湖南省部分市、州参照省里的作法也在当地新闻媒体开办了“民主与法制"专版专栏专题,改进和加强了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实践证明,“民主与法制"专版专栏专题的开办,报道规程的制订与实施,拓展了人大新闻宣传的阵地,加强了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经常性报道和实质性报道,同时也规范、改进和加强了人大的会议报道。总之,人大新闻宣传正朝着更加完善、更加富有实效的方向迈进。

二、关于人大新闻宣传的基本内涵

目前,关于人大新闻宣传的提法较多,名称不一,如“人大新闻报道"、 “人大宣传工作"、 “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报道”等等。同时,人大新闻宣传的范围和内容界定也不很明确。有些文件规定人大新闻宣传包括7个方面,即会议报道,立法、执法、普法报道,监督报道,人大工作报道,代表工作报道,外事报道,以及其他与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有关的报道,这种划分仅从字面上看就不尽科学,值得商榷。正如全国人大好新闻评委会资深评委、新华社新闻研究所原所长文有仁同志所说,人大制度的新闻报道所涉及的范围有多大,目前仍是一个需要继续探讨和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新闻宣传的基本词义和人大制度的基本内涵上来分析和把握它的内涵和基本范围。

“新闻"是指“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有的定义为“公开传播新近变动的事实信息”。“宣传"则是对对象进行说明讲解,使之相信并跟着行动,通常是指阐述某种主义、主张、思想、观点,以影响对象的心理、态度与行为。“宣传”一般分为理论宣传、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新闻宣传是一种重要宣传手段,按媒体可分为报刊(文字)新闻、广播新闻、电视新闻、网络(电子)新闻;按体裁则可分为新闻报道(包括消息、通讯、图片)和新闻评论(言论)。其中,新闻报道(有时称报道)是对新近发生的客观事实进行播报;而新闻评论则是凭借新闻事实公开表明一定的立场、观点和思想、主张。可见,我们目前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所作的宣传,实质上都是新闻宣传。

人大新闻宣传有新闻宣传的共性,也有其特殊性,其内涵和具体范围应当从人大制度上把握。我国宪法第三章关于国家机构的基本原则和工作制度的规定,揭示了人大制度的基本内涵,内容主要包括:①各国家机关的产生、运行及基本原则;②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③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和建设等。简单地说,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工作与建设都是人大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点应当是宣传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工作。但鉴于我国政权制度的特点是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制度基本内涵的主体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和建设。所以,宣传人大制度应着重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包括人大代表的活动与事迹)。正是从这一意义上说,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可以简称为人大新闻宣传。

综上所述,人大新闻宣传是指以新闻的方式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别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运行和建设情况,并表明相应的立场、观点和主张。其内容包括:1、会议报道,即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门(工作)委员会会议的报道;2、立法工作报道,即制定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以及决议决定的报道;3、监督工作报道,即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受理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对“一府两院”实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报道等;4、人事工作报道,即换届选举工作的报道,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国家工作人员的报道等;5、代表工作报道,即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评议的报道,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道,以及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联系人民群众等事迹的报道等;6、外事报道,即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外国议会交往活动的报道;7、其他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有关的报道。明确这一点,对于进一步做好有关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新闻宣传,特别是一年一度的人大好新闻评选工作,是有很大帮助的。

三、关于人大新闻宣传的主要特点

人大新闻宣传具有一般新闻宣传的共同点,在稿件写作上同其它新闻稿件一样,与机关文稿有明显的区别:一是点与面的区别。文稿往往重“面”,要求比较全面,以面带点;新闻则重“点”,要求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文稿一般包括基本情况、主要经验、问题与建议或意见等;新闻则要求开门见山,切中要害。二是全与新的区别。文稿通常要求“全",要写全过程,而把新闻事例“埋”在过程和叙述之中;新闻则要求“新”,抓住过程中最近发生的新事件、新情况、新问题来写。三是平与活的区别。文稿一般要求文字平实、严谨,新闻则要求文字生动活泼,引入入胜。四是专与通的区别。文稿的对象主要是某一层面的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因此文字可以比较专业;新闻媒体面对的是社会大众,职业不同,文化水平不同,阅读口味不同,所以新闻要求文字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但是,人大新闻宣传还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治性强。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均属于政治体制范畴,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人大新闻宣传无疑也具有政治性强的特点。因此,从事人大新闻宣传的同志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用政治眼光来看待这项工作,从政治高度来做好这项工作,坚定政治立场,坚持政治方向,坚守政治原则,决不能套用西方的民主观念和模式。换句话说,就是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出发,来看待和从事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是权威性强。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它制定的法律和法规,发布的文件和新闻,以及对重要问题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都具有权威性。进行这方面的新闻宣传,态度要严肃,工作要严谨,纪律要严格,同样要有权威性,否则就不能说服人。

三是规范性强。人大新闻宣传因其内容的特殊性,不仅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还要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我国的语言文字规范。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一些专用名词,应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表述使用,或者按语法规则使用简称,不可杜撰新词和任意简称。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能称为“人大常委会委员”或“人大常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一个特定的概念,包括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因此,人大新闻稿件较之其它方面的稿件更具规范性。

四是群众性强。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涉及的领域很多,内容很广,影响很大。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使得我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都有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问题。因此,人大新闻宣传应千方百计让老百姓听得懂、看得懂,因而更要注重群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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