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人如何能為自然立法?

人為自然立法,這是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中提出的。


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中對人的理性加以批判,主要是為了形而上學的兩個最終目的:一是希望為科學和人的認識奠定基礎,另一個是為了人的幸福和道德奠定基礎。


在康德生活的時代,有兩個大的背景。在自然科學方面,18世紀是牛頓物理學取得輝煌成就的時期,由於牛頓理論體系的巨大威力,18世紀社會的全部技術都依賴於牛頓的公式。而在哲學思想方面,是唯理主義和經驗主義兩大學派爭論不休、互不調和的時期。


唯理主義者奉行理性至高無上,並以此來解釋和規定世界。在唯理主義者看來,只有被理性明確認知的知識才是真正的知識。


而經驗主義者則對理性確定的絕對真理抱有否定的態度,在經驗主義者看來,就算是能夠被明確認知和了解的真理,也不一定具有確定性,即不是必然的真理。


康德:人如何能為自然立法?

唯理主義學派的代表:萊布尼茨(即微積分的發明者)


康德:人如何能為自然立法?

經驗主義代表人物:休謨

這兩種學派發展的結果使唯理論往往陷於獨斷論,而經驗論懷疑一切,幾乎取消了一切自然科學。唯理主義和經驗主義的矛盾幾乎讓哲學走到絕境。所以,康德吸收調和兩派的思想,希望為當時的哲學找一條出路。


經驗知識與先天知識


人的認識過程是:當對象刺激人的感官時,人的感性直觀能力便開始活動,形成對對象的表象。與此同時,人的知性則對這些表象進行比較、聯繫和分離。這樣知性就把感性的原始材料加工成對象的經驗知識。


康德認為人類的一切知識都從經驗開始,但不是所有知識都產生於經驗。按照康德對知識進行的分類,知識分為先天知識和後天知識。


  • 先天知識:獨立於經驗、感官印象的知識;
  • 後天知識,來源於經驗的知識。


即,把先天知識理解為,絕對不依賴一切經驗而發生的知識。與此相反是經驗性的知識。先天知識這種不摻雜任何經驗的性質叫純粹的知識。


康德之所以對理性進行批判,是因為人們通過對經驗對象的分析就能得到大量的知識,如果不對理性加以分析,那麼凡是經驗的都是偶然的,當不起知識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反之,理性所確認的知識,如果不對理性的能力進行批判,劃定理性的範圍,那麼,其中就會摻雜諸多幻象。


對理性進行的批判,是為了鞏固人類知識大廈的根基。所以,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中說:


"一旦離開了經驗的基地,人們就不要拿不知來源的知識和原理來建造大廈,不考慮大廈的基礎。人們不如早就提出這樣的問題:知性究竟如何能達到這些先天知識,先天知識有怎樣的範圍、有效性和價值。"


要確定人類擁有某些先天知識,就要確定一種區別純粹知識和經驗知識的標誌。


康德認為,經驗永遠不能賦予經驗判斷以真正的普遍性,只能賦予經驗判斷以相對的普遍性。


對於一個命題而言,如果一個命題與它的必然性一同被思維,那它就是一個先天判斷;如果它自身作為一個必然命題,是有效命題,而且也不是任何命題派生的。那麼,它就是絕對先天的。


因此,如果一個判斷,在嚴格的普遍性上被思維,不許有任何例外的可能,那麼它就不是由經驗派生的,而是先天地絕對有效的。相反,經驗性知識的普遍性,只是把任意的場合中的有效性,提升到所有場合適用而已。


當一個判斷具有嚴格的普遍性時,就說明該判斷是一個特殊的知識,即先天的知識。因此,必然性和嚴格的普遍性,是先天知識的可靠標誌。


數學知識是先天綜合判斷


康德認為一切知識都是以判斷的形式出現的(如S是P)。而判斷又分為:分析判斷和綜合判斷的區別。而經驗判斷,全部都是綜合的。


按照康德所言,在所有思維主詞和謂詞關係的判斷中(只考慮肯定判斷),這種關係有兩種方式。


一種是,謂詞B屬於主詞A,B作為包含在概念A中的某種東西。這種判斷我們稱之為分析判斷。另一種是,B雖然與概念A有關係,但卻完全在A之外。這種判斷我們稱之為綜合判斷。


因此,分析判斷,是藉助同一性來思維謂詞與主詞的關係。而不借助同一性來思維主詞和謂詞關係的判斷,則應叫綜合判斷。


在分析判斷中,謂詞沒有給主詞的概念增加任何東西,知識把主詞分解成概念中已經被思維過的細分概念。與此相反,綜合判斷則給主詞的概念裡,增加了一個主詞概念中未思考的新的謂詞。


康德認為,數學的判斷都是綜合的。


因為,數學的推論都是按照矛盾律進行的,原理也是從矛盾律出發認識到的。數學的認識方式,是一個命題以另一個綜合命題為前提條件,從作為前提的綜合命題推出它。


首先,真正的數學命題都是先天判斷,而不是經驗的。因為數學自身就有經驗無法給予的必然性。如果把命題限制在純粹數學上,它的概念自己就已經具有不含經驗的的純粹先天知識的含義。


例如,7+5=12這個命題,按照矛盾律,從7和5之和的概念中推論出來的分析命題。但仔細分析就會發現,7與5之和的概念除了兩個數字結合成一個數字之外,不包含任何東西。這種結合也不能設想這個結合後的數字是什麼。


不論用多長時間分析總和的概念,畢竟不能從中發現12。人們必須超出這些概念,求助於直觀,如把5個人,逐一地在直觀中加到7個人的概念之上。我首先為了澄清5這個數字,而把它逐一加到7的數字上,並就這樣看到12這個數字產生。


7+5的和的概念,雖然一開始就想到了,但並不是說這個和就等於12這個數字。


因此,算術命題在任何時候都是綜合的。僅憑分析我們絕不會發現這個和。


同樣,純粹幾何學的原理也同樣不是分析的。如兩點之間,直線最短。這是一個綜合命題。直線的概念不包含任何關於長短的東西,而只是包含一種性質。因此,短的概念完全是附加的,是不能通過分析從直線的概念中得出的。所以,在這裡必須求助於直觀,只有憑藉直觀綜合才是可能的。


人的理性為自然立法


此外,康德認為自然科學的原則中也包含先天綜合判斷。為此,康德援引兩個命題作為例證:


一個命題是:在形體世界變化中,物質的量保持不變;另一個命題是:在運動的傳遞中,作用和反作用任何時候都必然彼此相等。


在物質的概念中,設想的不是持久不變,而是它通過對空間的填充而在空間裡在場。因此,從先天地為物質概念,再想出物質概念裡沒有被思維過的東西,確實超出了物質概念。所以上述命題不是分析的,而是綜合的。並且是被先天地思維的。


康德認為,某些知識離開一切經驗,且無法為其提供經驗中相應對象的概念。在這種超出感官世界的知識中,經驗無法起到任何作用,在這裡蘊含著對理性的研究。


在人類知識中這種必然的、在嚴格意義上普遍的純粹的先天判斷。最明顯的實例就是數學和自然科學(數學和自然科學是普遍和必然知識的成功範例)。純粹數學、純粹自然科學之所以可能,它們之所以具有普遍必然性,就在於主體具有先天的認識形式。


由於人的這些先天認識形式是普遍必然的,這就保證了包括數學和自然科學在內的知識的普遍必然性,使科學知識得以可能。康德認為,這也就是認識上的人為自然立法。


所以,康德說:"理性一手拿著原理(唯有按照這些原理,互相一致的出現才可被認為等值於規律),另一手拿著它依據這些原理而設計的實驗,它為了向自然請教,而必須接近自然。可是,理性在這樣作時,不是以學生的身份,只靜聽老師所願說的東西,而是以受任法官的身份,迫使證人答覆他自己所構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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