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播電視劇《安家》裡,江奶奶真的可以將老洋房的一層單獨捐獻嗎?

苟且狗的哲理漫畫


《安家》臨近尾聲,對人性的拷問也終於到達頂峰,並引出一段“人人嗟嘆,人人喊打”的故事。為了緬懷、紀念宋爺爺,也為了實現編劇“現世報”的主流價值取向,江奶奶決定將自己在老洋房上的產權份額遺贈給國家。為成全骨肉親情,江奶奶給兩個外甥留下和紅木傢俱、祖傳首飾,並附贈一句老話“親朋道義因財失,父子情懷為利休”,讓觀眾略微紓解一下鬱悶的心緒。此外,江奶奶還將自己心愛的胸針遺贈給房似錦以感謝她這段時間的熱心相助。江奶奶和我們“再會”時,用她的遺囑給我們上了一堂深刻的人生課。令人唏噓的是,這樣善良的人最後卻帶著遺憾離開了人世。那麼,如果將現行法律植入該劇情,是否會實現反轉呢?在法律面前,真的沒什麼不可能……



【劇情概要】

宋爺爺和江奶奶無兒無女、相濡以沫,住在一棟老洋房的二樓裡。這套老洋房的產權由江奶奶江美廷和兩個外甥鄺安邦、祝興國以按份共有方式擁有,其中老洋房二樓的產權份額歸江奶奶。宋爺爺不幸患了癌症,江奶奶找上中介房似錦,欲賣掉老洋房換錢後帶宋爺爺到國外看病,宋爺爺卻希望賣房後,用這筆錢給江奶奶安頓好晚年。

兩個外甥表面上同意出售房產,背地裡,兩人卻藏著“等兩個老人過世,房產我們一人一半”的私心,於是不斷提出了苛刻的賣房條件以及房款分割條件,阻止房屋出售。當老兩口一再妥協,房似錦也在徐文昌的幫助下找到了願意接受苛刻賣房條件的客戶後,兩個外甥又以其他理由拒絕在房屋買賣合同上簽字。

宋爺爺病重離世時,老洋房依然未能售出。宋爺爺病逝後不久,江奶奶因傷心過度也撒手人寰追隨老伴而去。這時兩個外甥興沖沖地要出售房產,但在辦理老洋房出售過程中,得知這份讓他們彈眼落睛的遺囑。隨後這幾個財迷以房似錦傳授江奶奶辦理公證遺囑的無厘頭理由,衝到靜宜門店吵鬧並毆打房似錦。


一、如果江奶奶沒有留下遺囑,兩外甥可以繼承老洋房二樓產權份額嗎?

現在我們換個角度來看這個橋段,外甥們沒有經受住金錢的考驗,最終活成了老話“親朋道義因財失,父子情懷為利休”的樣子,但如果他們知道按照現行《繼承法》等法律規定,他們本無權通過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江奶奶的遺產,出售老洋房不僅不會讓他們利益受損,還可以讓他們成全骨肉親情,那他們還會堅持不同意出售房產嗎?



01、外甥是法定繼承人嗎?

根據現行的法律規定,外甥並不屬於法定繼承人。也就是說,在現行法律下,若兩外甥無法適用轉繼承或代位繼承製度,除非江奶奶留下遺囑,否則兩個外甥並無權通過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老洋房上江奶奶的產權份額。

《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02、兩個外甥可否適用轉繼承或代位繼承製度?

“轉繼承”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被繼承人死亡)之後,遺產分割之前因為某種原因未實際取得遺產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應當繼承的遺產份額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繼承的制度。《安家》劇中,江奶奶去世的時候,兩個外甥適用轉繼承製度的前提是,其母親均晚於江奶奶過世且過世的時候尚未實際取得遺產,顯然兩個外甥的母親均早於江奶奶過世,因此他們不能適用轉繼承製度。

“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被繼承人子女的繼承順序,繼承被繼承人子女的應繼承的遺產份額的制度。根據現行的法律規定,外甥並不適用代位繼承製度。

我們注意到《民法典(草案)》“繼承編”新增加了外甥可以代位繼承的規定,草案第1128條明確:“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這就意味著若該法條生效後,類似江奶奶這樣的老人過世時,兩個外甥有權代位繼承。但畢竟目前該法條並未生效,所以《安家》中的外甥們並無法定權利,他們的所作所為純屬自掘墳墓。



03、若江奶奶沒有留下遺囑,老洋房二樓產權份額歸誰?

若江奶奶沒有留下遺囑,那麼若江奶奶生前是城鎮戶口的,則老洋房二樓產權份額歸國家所有,若江奶奶生前是農村戶口的,則老洋房二樓產權份額歸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繼承法》第32條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當然,兩個外甥若可以證明自己對宋爺爺、江奶奶撫養較多的,也可以獲得適當的遺產。很明顯,《安家》中的外甥談不上有什麼撫養。

《繼承法》第14條規定: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此外,有人認為對於按份共有產權的房產,未經過兩個外甥的同意做的遺囑無效。這樣的觀點我們無法認同,《安家》劇情中並未介紹江奶奶和兩個外甥作為對老洋房產權的按份共有人有任何額外的約定,因此江奶奶辦理的遺囑並無效力瑕疵。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9條的規定,共有份額的權利主體因繼承、遺贈等原因發生變化時,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在兩個外甥不同意賣房的情況下,江奶奶可以採取什麼方式變現房屋產權?

江奶奶:去年宋老師身體不太好,去幾個大醫院都看過了,都說沒法治。要是有這1600萬啊,我就準備帶他到國外去看病。這萬一要是實在看不好,這錢花在他身上,也心安啦。所以呀,要是宋老師跟你說起電梯房什麼的,千萬別信啊。糊弄糊弄他,別當真,我們家的事,我說了算。

宋爺爺:我家美廷一根筋,我自己的病自己清楚,再花錢那就浪費了。我想把這個錢留下來給她養老,你還是要幫我們找一個電梯房,小區的治安要好一點兒啊,交通也要方便點,最好能留下幾百萬,給她養老,最後要是有剩餘的就留給她兩個外甥吧。

宋爺爺和江奶奶雖無兒無女,但兩人從青絲到白頭都相濡以沫,一生恩愛。房似錦跟徐姑姑感嘆道:“垂暮之年愛情也能如此美好!”像你我這樣的觀者,看到他們後,也感嘆看到了愛情,紛紛希望人間可以留下這對伉儷。當兩個外甥沒有經受住金錢的考驗,陷入自我迷境的時候,我們還可以幫助江奶奶採取什麼方式來破局呢?



01、江奶奶可否單獨出售其所有的老洋房二樓產權份額?

從現有法律規定看,江奶奶可以單獨出售其享有的老洋房的產權份額,只是若其對外出售的話,在談妥房屋買賣條件後,還需要履行向兩個外甥發出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詢問義務。

《物權法》第101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02、江奶奶可向法院提起析產訴訟以獲得對應產權份額的折價款

《安家》劇情介紹,江奶奶賣房變現的想法由來已久,此前也已經多次被兩個外甥以各種理由阻撓。為了養老、治病考慮,江奶奶可以提起析產訴訟,要求兩個外甥給付折價款或者自己拿房並給兩個外甥折價款。

在意向買家確定的時候,不論法院最後判決或調解以什麼方式進行析產,均可讓江奶奶如願。

03、江奶奶可簽訂遺贈撫養協議,讓自己和宋爺爺得到優質的生養死葬服務

江奶奶既可以與兩個外甥,也可以與其他人簽訂《遺贈撫養協議》,雙方可就具體的權利義務(包括宋爺爺的具體治病安排、宋奶奶的養老安排等)做約定,撫養人承擔協議要求的生養死葬義務後,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繼承法》第31條規定: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由此可見,如果不是出於劇情要發人深省的目的,其實江奶奶真的有很多出路,前提是諮詢專業的法律人員。



三、兩個外甥在《安家》劇情中的行為,會導致什麼樣的法律後果?

兩外甥這些年為了房子利慾薰心、機關算盡,最後落得竹籃打水一場空(最終並未繼承江奶奶的房產)。我們認為這還不算是他們受到的嚴厲教訓,最令人傷感也最容易被他們忽視的後果其實是鄺安邦的兒子的品性受到了父母的影響。鄺安邦兒子的言行,讓我們深深感嘆:你的孩子就是你的影子!除此之外,兩個外甥在《安家》劇情中的行為,還會導致什麼樣的法律後果呢?

01、江奶奶的紅木傢俱和幾套首飾一定會歸兩個外甥所有嗎?

《安家》劇情並未介紹兩個外甥已經做出接受遺贈的表示,如果兩個外甥在看完江奶奶的公證遺囑後兩個月內,仍未作出接受遺贈的表示的,則視為兩個外甥放棄江奶奶紅木傢俱和幾套首飾的遺贈,這些遺產均將歸國家或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繼承法》第25條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02、兩個外甥家人到安家天下靜宜門店吵鬧、打架會被追究什麼法律責任?

兩個外甥因未達賣房之“心願”,大鬧靜宜門店,結夥推搡、毆打房似錦,致其倒地受傷。根據我國《刑法》第293條的規定,兩個外甥及其家人借題發揮,藉故生非,結夥在靜宜門店毆打房的行為,若房似錦的傷勢經鑑定達到入罪標準,則可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動手者的刑事責任。如果行為較輕,亦可以擾亂公共秩序,尋釁滋事的理由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置。

(以上內容,摘自:上海協力律師事務所)


孤狼影視剪輯


六六編劇,羅晉、孫儷領銜主演的都市電視劇《安家》即將迎來的尾聲。江奶奶和宋老師暮年的愛情讓人無比羨慕,誰不希望在晚年時候還能擁有這樣的愛情。

江奶奶和宋老師來到了安家天下靜宜門店,找到了房似錦,希望出售手中的老洋房。在房似錦估價老洋房價值5000萬左右後,一個難題出現了。

老洋房的產權並不是江奶奶和宋老師獨有,這套房子屬於江奶奶和她的兩個外甥共有,如果想賣房子,必須經過兩個外甥的同意,而這兩個外甥的做法,讓人咬牙切齒。

兩個外甥表面上同意江奶奶把房子賣掉平分,讓江奶奶拿錢去給宋爺爺治病。但是在真到了出售的時候卻成了縮頭烏龜。他們兩兄弟抬高價碼,苛求付款方式,裝病到醫院,躲避在合同上簽字。

這兩個外甥無非就是想等江奶奶和宋爺爺去世後,兩家人分攤這5000萬的賣房費用,故意拖著不賣房,不讓江奶奶拿錢給宋爺爺治病。狼子野心,毫無人情。

兩個外甥的做法雖然沒有觸及法律,但也是變相的見死不救,甚至可以說是謀財害命。宋爺爺去世後,兩個外甥始終沒有出現,而在江奶奶去世後,兩個外甥第一時間出現了,很明顯,他們是來分家產的。

果然在江奶奶去世後,這兩家人就來到了小紅帽房產中介,希望把這套老洋房出掉。這一幕被房似錦看在眼裡,房似錦去警告小紅帽的洪店長,如果他敢接這單,以後小紅帽有一單她就撬一單。洪店長也知道其中利害關係,沒有接這單。

江奶奶在宋爺爺去世之後便看清了兩個外甥的面目,於是在居委會的陪同下來到了公證處,將老洋房中的第二層捐給國家,將自己的一些首飾留給了外甥,最珍貴的翡翠胸章卻給了房似錦。

江奶奶的做法讓兩個外甥十分生氣,因為產權不完整了,老洋房便永遠沒辦法出售,氣急敗壞的大外甥媳婦與房似錦大打出手,以為是房似錦教唆江奶奶去捐的財產。看到這裡許多觀眾覺得大快人心,壞人終究有惡報。

在這裡一些有生活閱歷的人便發出了疑問,賣房子需要三個人簽字,那捐給國家就不需要三個人簽字了嗎?房子作為一個整體產權,單獨賣2層不允許,那單獨捐2層給國家就被允許了嗎?

如果房子產權有兩個人或者多人,那麼無論是賣還是捐給國家都需要經過協商,達成一致才可以。《安家》中江奶奶把房子獨自捐給了國家,並沒有經過兩個外甥簽字,而且房子作為整體,也不能將其中的一層單獨賣掉或者捐出去。

所以電視劇是電視劇,現實是現實。這樣的結果是觀眾想看到的,算是比較圓滿的結局,這樣收尾也未嘗不可。兩個外甥永遠也沒辦法賣掉這個房子,也算是他們的報應,就是可憐了江奶奶和宋爺爺,希望他們在那邊也可以白頭到老。


島哥溜圈


先說一下按份共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就電視情節來看,如果是按份共有的話,江奶奶的外甥是完全有權轉讓其房屋產權的份額,即出售其各自所有的老洋房的一層房屋,即使江奶奶將其所有的一層房屋捐贈給國家。


開心劇場


只是捐獻自己的份額,可以的 就是三分之一國有,三分之二她兩個侄子所有,以後很難處理了。如果是商務性質,可以析產分割產權,只是這是一棟,就很難處理了 所以房店說以後永遠也賣不掉就是這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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