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主城區和區縣城區內,禁止進行活禽交易和商業性宰殺

3月27日,重慶市政府網發佈《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規範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強冷鏈供應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全面規範活禽交易和宰殺。

重慶主城區和區縣城區內,禁止進行活禽交易和商業性宰殺

《意見》明確主城各區(含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建制鎮(街道)城市連片建成區,其他區縣(自治縣,含萬盛經開區) 城區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殺區域。

《意見》要求禁止區域內主城各區現有的活禽交易和商業性宰殺點原則上在1個月內完成取締,其他區縣在今年內完成取締。同時要建立長效機制,堅決防止反彈;禁止區域外的活禽交易和商業性宰殺點可根據實際科學設定。

《意見》所稱的活禽是指雞、鴨、鵝、肉鴿、鵪鶉及其他經人工馴養的可食用活體禽類。兔、羊等可食用活體動物參照本指導意見管理,國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按相關規定執行。

《意見》還對提升禽類集中屠宰能力、強化禽肉冷鏈供應保障、加快完善質量標準體系、加強聯合監管執法、倡導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加強組織領導等方面進行了進一步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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