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期間,“工業航母”的第一拖拉機廠為什麼會建設在洛陽?

第一拖拉機廠及同時確立的礦山機器廠對洛陽機械製造工業基地的形成起到了定音錘的作用。由於一拖這個一五期間的“巨型航母”落戶洛陽,才形成了

洛陽最早三廠一站的工業組合,三廠同為機械製造業,發電站是為三廠提供電力的,奠定了洛陽機械製造業的基礎,並形成類似磁場作用,吸引了其它一些工業企業入戶洛陽。

“一五”期間,“工業航母”的第一拖拉機廠為什麼會建設在洛陽?

一、初步選定哈爾濱、石家莊、鄭州,西安四地

1949年以前,中國沒有拖拉機工業,但拖拉機工業對國家農業生產率的提高,特別是對新疆、東北等國營農場的建設與發展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在經濟困難的情況下,國家不得不拿出億元巨資進口了萬臺拖拉機,但這只是杯水車薪。因此,第一個五年計劃國家決定由蘇聯幫助我國設計和建設第一拖拉機廠。1953年2月,第一機械工業部汽車工業管理局成立了新廠籌備處,開始了廠址的選擇與籌建工作。拖拉機作為農用工具,適宜於華北、東北平原的旱地和西北地區的使用。

根據農業部建議和消費地就近的原則,“廠區應在這三個地區中選擇,又因拖拉機廠和國防工業關係密切和拖拉機的體積龐大,運輸困難,為此必須選在較安全而又可靠近鐵路沿線的地區為宜。”因此,“初步選定哈爾濱、石家莊、鄭州及西安四地作為建廠可能地點。”

二、哈爾濱的條件最好,但不符合全國工業佈局

一方面該區域農業合作化運動的推行較早,“因大量荒地即待開墾適宜於建立國營農場”,“東北將來使用拖拉機較多”,“廠址在該地運費最為節省”,另一方面,“東北工業條件較好,配合便利,電力供應也不甚困難,國防條件處在後方腹地,較為安全”。而且“東北建設經驗多,建築工人質量可能高些”,但“氣候寒冷、建設施工季節短且任務繁重,施工力量可能受到限制。”國家“一五”計劃的基本原則一是改變國家工業佈局不平衡,兼顧落後地區的發展,定址哈爾濱不符合這個基本政策,“全國工業分佈上均集中東北亦不甚妥善”。

三、石家莊不符合國防條件,鄭州電力供應困難,西安只符合國防條件

石家莊地處在華北中心,與東北和西北的交通都適中,運費較低,“石家莊鄰近天津、上海、太原工業區,附件生產配合也較方便,電力供應增加設備也較其它地區為便利,施工受氣候限制也少,同時該廠在石家莊,從全國工業分佈上也較均勻。

鄭州經濟條件和石家莊相似,“但據電業總局意見,電力供應較為困難,國防條件則較石家莊稍好一些。”而西安除國防條件外均為不利。

“因此,我們認為經濟條件上以哈爾濱為最上,但從工業分佈上及其它各方面綜合研究,則以石家莊設廠最為恰當。”“我們認為設廠在石家莊最為有利。”但國防條件應加考慮。

四、因國防安全原因,最終落地洛陽

“一五”期間,“工業航母”的第一拖拉機廠為什麼會建設在洛陽?

交通運輸便利、鄰近附件工業的配合和國防的安全是籌備處選廠的三個因素,其它自然條件除非顯著不利,強烈地震、水災則非重要因素。在當時的國內國際環境中,國防安全是中央工業佈局的一個重要原則。正如薄一波同志在《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與的回顧》中所說“一個重要項目的廠址,要有幾個甚至十幾個方案,經過反覆踏勘比較後才能確定下來。”而在審查軍工企業時“要把廠址標在地圖上,並用直線標出與臺灣、南朝鮮、日本等美軍基地的距離,說明什麼飛機可以攻擊到它。”拖拉機廠是準軍工的企業,石家莊國防位置顯然不太合適。從國防安全考慮,中央指示在中原地區的河南省選擇廠址

“一五”期間,“工業航母”的第一拖拉機廠為什麼會建設在洛陽?

1953年7月,新廠籌備處即在鄭州、洛陽、偃師、新安、陝州5地進行踏勘、蒐集資料。1953年7月在洛陽的西郊、東郊白馬寺一帶和洛河南邊進行了踏勘,終因古城遺址和古墓太多而放棄。10月將踏勘的重點轉到鄭州,先後在鄭州的賈魯河、三官廟、三角地帶進行實地踏勘,也終因地下水位高、區域狹窄,沒有發展餘地而被否決。同時在國家安全方面,鄭州不如洛陽,洛陽更符合社會主義工業佈局的原則。於是“1953年月11下旬開始,又將力量逐步集中在洛陽澗河以西廠區。終於擺脫了古城遺址和古墓的困擾,其它建廠條件也都符合,1953年12月,國家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李富春同志到洛陽考察了建廠條件,並於1954年2月向毛澤東主席作了彙報。經毛澤東同志同意,國家計劃委員會於1954年2月20日以計發字116號電,正式決定拖拉機制造廠在洛陽市澗河西部建設。1955年10月1日在洛陽澗河西部舉行開土典禮。至此,工業航母的第一拖拉機廠落地洛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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