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就業!宜昌出臺《實施意見》

近日,市政府印發《宜昌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符合條件的企業、個人可按照標準申領補貼。其中,企業吸納就業補貼、失業穩崗返還以及免徵各類參保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等,均參照《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北省促進經濟社會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滯留在鄂外地人員服務保障工作指導意見》等執行。

應屆大學生留宜可享就業創業補貼

《意見》鼓勵在宜高校2020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在宜就業創業。

12月31日前,在宜高校2020年應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與宜昌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依法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或在宜辦理註冊登記、正常經營3個月及以上的,給予1000元/人的留宜就業創業補貼。

同時,《意見》還明確了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和創業補貼發放範圍,鼓勵相關人員自主創業。

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合夥經營、創辦小微企業可按每人不超過20萬元、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額度實行“捆綁式”貸款。

小微企業12個月內新招用人員達到規定條件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已發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申請展期不超過1年,並繼續給予貼息支持。疫情期間創業擔保貸款期滿的個人,可延長不超過6個月的還款期限,並繼續給予貼息支持。

畢業學年起5年內高校畢業生(含非本地戶籍)、就業困難人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領取營業執照經營1年以上的,可按規定分別享受5000元和2000元的創業補貼。

返鄉創業人員首次創業辦理註冊登記、正常經營6個月及以上、帶動就業3人及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一次性扶持創業補貼。

稳就业!宜昌出台《实施意见》

1.3萬餘個公益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

《意見》規定,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就業的人員,將利用公益性崗位託底安置。

整合就業補助、專項扶貧和光伏扶貧電站收益等方面資金,開發不低於1萬個扶貧公益性崗位。對願意到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及其他就業困難人員,開發不低於3000個公益性崗位。

同時,還將開發一批消殺防疫、保潔環衛等臨時性公益崗位,根據工作任務和工作時間,給予一定的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對從事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實施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2月31日前,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給予企業每人每月 500 元的培訓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 6個月。

對就業困難人員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實施期限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意見》還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關注因疫情而失業的人員再就業工作,有針對性地做好心理疏導、就業意願摸底、職業指導、技能培訓、崗位推薦等就業援助工作。

來源丨宜昌發佈

記者丨劉晶晶 通訊員丨李蔚春 申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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