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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盧悅
▼ 我打男朋友一耳光,他還手這算是家暴嗎?
我今年25,和我男朋友是同歲。
我和我男朋友都是急脾氣,一有不和就會吵架,有時候吵架急眼了,他就罵我,他一罵我,我就打他。
打過幾次之後有一次我打他一巴掌,他也打了我胳膊,我就更生氣了,好幾天都沒理他。
後來他跟我發誓說再也不罵我再打我了。
昨天晚上我們兩個又吵架了,但這次真的不是我的錯,氣得我給他一耳光。
他竟然回了我一巴掌,說我憑啥打他,後來我就又打了他十幾巴掌,他都沒還手。
但是我每次想起來他還手的一巴掌,我都很生氣,明明不是我的錯。
我想請問老師,吵架的時候我打男朋友他該還手嗎?這算不算家暴?
答:
你有一個奇葩觀點:家暴分性別。
“家暴”的全稱是:家庭暴力,也就是說家庭中、親密關係中,任何人用暴力傷人,都是家暴。
家暴就是家暴,沒有性別之分。
當然男人打女人,可能傷害性更大。
但女人打男人,雖然傷害性小,那也是家暴啊。
前兩天,有網友爆料王自健被家暴的細節,據稱王自健曾被練習散打的妻子連續家暴,扇500多個耳光,用菸頭燙過6次,8次被打進醫院,並表示《今晚80後脫口秀》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搞砸的。
在網上曝光的一段《今晚80後脫口秀》的節目中,王自健自侃被“家暴”的事情,他表示曾被老婆在家罰跪,跪了老婆的自己純金耳釘。他還在節目中“調侃”,對於老婆打自己這件事沒有任何不滿,沒有任何抱怨。
很多女人的確會支持這種觀點“女人打男人,不算家暴”。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呢?
“因為我們是女人,女人是弱者,弱者對強者的暴力,只是反抗,不算是暴力!”
這種“女性應該被優待”的思想看上去很“女權”,但其實是一種“男權思想”。
因為它其實迎合了男權社會的觀念:女人,你的名字就叫“弱者”。
很多女人都很認同這種觀念:因為我們女人生活在“男權社會”,男女不平等!
工作上,我們同工不同酬,有無形的“晉升玻璃天花板”;
在情感中,我們要遭受生育之苦,家庭工作都要一肩挑,男人卻可以做甩手掌櫃,
人老珠黃了,還要害怕被男人出軌拋棄,女人一生如此命苦,那麼有一點兒“優待”,有什麼錯嗎?
錯了,大錯特錯了。
錯在哪呢?
我們改變這個男權社會,不是把自己弄成“精神殘疾”,等著男人居高臨下地施捨同情,永遠把你當弱者供養;
而是要作為平等的主體,爭取我們本來應該有的權利!
我們反對“男權”,反對的是“不平等”,反對的是一方剝奪了另一方的利益。
而你這樣“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家暴,其實還是“男權思維”:
我是弱者,所以你要讓著我;我是巨嬰,所以你要供養我;
我是公主,你要做僕人!
我告訴你:情感中唯一的規律就是:
誰也別想佔誰的便宜。
有恩未必會償,
但有仇必然會報,
不信?
那就等著瞧。
所有的“作”,都是有代價的。
感情如果是靠“忍”來維繫的,那麼它的下場多半是狗血的。
所有在感情中想做“小公主”的,下場往往都很慘。
我們還是爭點兒氣,做個大女主吧,
誰也別欺負誰,誰也別想要特殊待遇,誰也別佔誰便宜,
就平等相待,雙贏相愛,不好嗎?
,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心理學學者,資深媒體人,15年婚戀情感專家;央視、鳳凰衛視、北京臺多檔節目特邀心理專家;暢銷書作家,著有《愛情有毒》、《愛到絕處便逢生》《過日子就像玩闖關遊戲》 、《親密關係的重建》,各大平臺均有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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