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惡意拖欠信用卡欠款,法院如何處理?

印象君子蘭


信用卡逾期,不管是惡意,還是非惡意,終究一點是沒有還錢,銀行本身也是賺取利益,不管怎麼樣都是在讓你還錢的情況下去做這些事,非惡意有還款意願就去聯繫銀行協商還款或者分期,但是終究得還。

我20萬的信用每月全額還清不敢逾期,怕對以後造成麻煩加上今年疫情,沒有收入,工作有難找,最後朋友推薦的銀聯的還款刷卡軟件才解決了我所有的煩惱賬單不在逾期,不在為每月信用卡發愁。

只有想辦法解決才行,問在多不如一試,而且每個人的情況都不一樣,所觸的位置不同,我也只是說說自己的經歷。



aA小老弟


信用卡是否是存在惡意拖欠,法院需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認定,如果不符合惡意拖欠的行為,那麼法院就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具體處理。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題主所描述的情況來看,屬於惡意透支中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法卡行催收後仍然不歸還的行為。

這裡面就涉及到幾個個問題,一是持卡人故意將信用卡交給其親屬使用,且明知道其親屬不會償還或者說沒有償還能力;二是持卡人僅僅是將信用卡借給給親屬使用,並明確告知讓親屬自行還款,但不知道親屬使用後並沒有進行還款;當然還有個情況就是,如果親屬在未經持卡人知曉並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持卡人的信用卡進行使用,這種情況就是信用卡盜竊,持卡人親屬肯定逃脫不了刑事責任。

因為情況不同,對於是否存在惡意拖欠的認定就不同。如果是持卡人明知道將卡拿給親屬使用且不會歸還,還故意將卡拿給親屬使用,這原則上已經構成了信用卡惡意透支,滿足了信用卡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就不是題主所為的不屬於惡意透支。

惡意透支行為肯定會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如果持卡人能在銀行採取法律手段之前,將卡債還清,那麼也可以不被認定惡意透支。如果堅持不還,法院不但會強制執行(包括持卡人名下所有財產都在被執行之列),持卡人很可能還會承擔刑事責任。

其次就是我上面說的第二種情況,持卡人並不知道將卡給親屬使用以後,親屬並沒有進行還款。這種情況下,持卡人雖說不算惡意透支,但也說違法了信用卡使用規定,將信用卡交與他人使用,導致了信用卡逾期拖欠。持卡人也逃避不了承擔法律責任。

這情情況一樣,如果持卡人能在銀行採取法律手段之前,將卡債還清,就不會有什麼問題。如果持卡人一樣堅持不還,銀行起訴後,法院同樣會執行,至於承擔刑事還是民事,原則上承擔民事責任的可能性大。

其實這個案例涉及到的問題在於,持卡人有穩定的收入,且名下還有房產,具備償還能力,那麼銀行的主動權就大的多。銀行無論採取刑事還是民事訴訟,都可以追回欠款。在這個基礎上,銀行肯定不會像針對其他信用卡債務,持卡人沒有任何償還能力,銀行有時候寧可將其納入壞賬呆帳,也難得耗時耗力的去採取什麼法律手段,因為結果都一樣,短時間追不回欠款。

同時,根據題主的描述來看,持卡人已經67歲,按照信用卡發放的條件,超過65歲的人本來就沒有信用卡發放資格。就算是在此之前發的,過了65歲,銀行也應當採用註銷卡片降低額度來預防風險,但是此時持卡人還可以透支20多萬,銀行也是存在監管疏漏和過錯的。

當然不得不說的就是,題主好像認為持卡人67歲了。人到黃昏,什麼信用徵信都沒什麼用了。銀行法院也可能不會怎麼樣,甚至持卡人也是基於這個想法,才將卡交給親屬使用。但是要知道債務的履行只要滿了18歲,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是終身都有義務和責任的。所以我建議持卡人及早換上,免得常識更嚴重的後果。


MR瑞


首先,信用卡在各銀行信用卡領用合約或信用卡章程中,都會明確寫明

“信用卡僅限申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轉讓給他人使用”,否則,產生的相關損失,銀行概不負責,由持卡人本人來承擔。

因此,你把信用卡借給他人使用,這個行為本身就是故意的且惡意的。


其次,你的信用卡是你所擁有,雖然惡意使用的並不是你,但出了問題,銀行肯定會找信用卡所有人來履行還款義務,而並非找他人。

你欠款30多萬,無力償還,這本身就符合“信用卡詐騙罪”的構成要素了,如果銀行追究,你需要承擔無力償還的法律責任。


因此,銀行只會找你承擔責任,至於你的損失,你可以向法院進行民事起訴,起訴你那個親戚,要求他償還並彌補損失。

總之,一碼歸一碼。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仔細看了你的描述。這種情況是否屬於非惡意拖欠信用卡欠款,並非由持卡人自己來判斷。因此,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需要區分什麼是惡意拖欠信用卡欠款,它有什麼法律後果,然後再來分析如果屬於普通欠款,法院會如何處理。

一、惡意拖欠信用卡欠款,即惡意透支,屬於刑法打擊的行為,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所謂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視為惡意透支,涉嫌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我國《刑法》第196條規定,信用卡惡意透支金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金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上述均並處相應金額的罰金。

67歲的某人雖把信用卡借給親屬使用,但信用卡系在其本人名下,由其以個人身份辦理,現欠下本息30萬元,如果屬於惡意透支,則將會被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50萬元的罰金。

二、怎樣判斷是否屬於惡意透支。

1、欠款數額在1萬元以上即可被認定為“數額較大”,追究刑事責任。

2、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主觀目的,經過銀行兩次有效催收,逾期時間超過3個月仍然拒不歸還。

符合以上兩點,就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惡意透支信用卡,公安機關可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立案。

三、普通拖欠信用卡欠款,法院會如何處理?

首先,法院不會主動處理。我國《民法總則》對這類欠款實行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則,如果銀行不主動起訴,法院是不可能管這件事的。那麼,發生逾期後,銀行會怎麼做呢?

1、銀行提醒。對於逾期的信用卡持卡人,銀行會有1到2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間,銀行會給客戶打電話、發短信,提醒還款。

2、銀行催收。如果持卡人在發生信用卡逾期之後失去聯繫,銀行會有專人上門催收。

3、起訴。經過上述提醒、催收,如果持卡人仍不還款,銀行則會向法院起訴。法院立案後,首先會先行組織原被告雙方調解,這時若能達成還款協議,則調解結案;如果調解不成,將由法院依法判決。無論是調解還是判決,一旦被告仍不能履行,則由銀行在調解、判決所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你的敘述,持卡人尚有一定財產,法院在執行時會給持卡人留出必要生活費用。

總之,如果銀行通過向法院起訴要求持卡人還款,則持卡人除了支付欠款本金、利息,還要支付法院訴訟費,進入強制執行的,還要支付執行費,對持卡人來說無異於雪上加霜。所以,建議持卡人在信用卡逾期後趕緊想辦法補救,最好的辦法是主動找銀行協商,訂立切實可行的還款計劃,避免銀行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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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石侃法


我剛看了一下這個問題,至於銀行會不會起訴,法院會不會受理,咱們先把幾個關鍵點釐清一下,你心裡就有數了。

首先,看當事人是否清楚,信用卡只能供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允許借給其他人使用!

其次,看當事人是否自願,當事人是主動提出借信用給對方,還是被對方索取而無法拒絕。

再其次,本息累計30萬當中,涉及多少張信用卡,其中各自本金有多少?

然後,再看一點,當事人67歲了,年事已高,勞動能力不強,僅有一套自住房,只有退休金,也不多,沒有存款,一旦有什麼變故,其風險和代價都非常大。

接下來,我們再來看一下刑法中有關量刑標準,有三個要點,一個是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二個是否超過規定限額或規定期限,三個是否經過銀行兩次催收仍不歸還。上述三個要點,只有同時滿足,才會被視為惡意拖欠。值得一提的是,單張信用卡本金不超過50000和逾期時間不超過三個月,銀行不會起訴,起訴也會被予以駁回。

現在,當事人可以做的是,要主動和銀行說明情況,表明態度和立場,法不容情,但又不外乎情,銀行不到萬不得已,不會輕易起訴,因為他們很清楚,一旦起訴用戶,代價太大,根本不划算,所以,只要當事人把錢還清了就成。

所以,我認為,如果上面的都做到位了,基本上不會到法院那一步,但有一點要指出來,欠銀行的終究是要還回去的,時間上早晚而已,當事人要抓緊時間對借信用卡的那個親戚,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言明利害,告訴他,一旦遭銀行起訴,對方也絕對脫不了干係,這麼做,軟硬兼施,效果自然會更好一些。

我要說的就這麼多了,希望對你有幫助,最後,再提醒一下,任何持卡人都不要借信用卡給別人,關係再好也不行,這個是硬常識,是一條鐵律,切記!


小齊說支付


只要不是惡意,就說明主觀上沒有非法佔有的故意,那麼就不會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對於一般的逾期行為,如果沒有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法院會判決還款,加上逾期欠款利息。


牛海亮律師



steaoger


很少人願意去主觀惡意拖欠信用卡的,只要能週轉,多數人還是會還款,除非實在是無能為力,比如做生意賠了錢,疫情期間沒有收入等,很多不可抗力會致使信用卡被拖欠,所以銀行根本不能認定持卡人是惡意拖欠的,只能說用戶拖欠,這點至關重要,辦卡的時候銀行主動歡迎,欠卡的時候銀行鐵面無私,其實信用卡就是一個陷阱,所謂的以卡養卡、分期消費就是騙局,所以,不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要辦信用卡,否則會掉進循環消費的深淵!



河北第一格格


首先要分開一點,銀行起訴的話只會起訴持卡人,關於借卡人,如果會還債務還好,如果拖著甚至不還,的只能你去起訴他。這一點要分清債權關係。

那麼接下來說說法院會如何判決。

如果是非惡意拖欠透支信用卡,一般法院受理都是屬於民事訴訟,民事訴訟其實很簡單,也就是無非銀行起訴,法院受理,判決持卡人敗訴,要求歸還欠款,如果歸還期到了仍不歸還,銀行會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如無可執行財產,將會列為失信人員名單。這就是一個一個簡單的民事訴訟流程。

信用卡逾期的朋友們,可以說是在經歷一個劫,很多人因為催收奔潰,很多人選擇了逃避,其實事情遲早要解決,我們要端正態度,找對方法,必要的時候可以和銀行申請停息分期方案來結清自己的債務,這樣是有唯一解決眼前問題的辦法! 更多問題可關注私信我。



稻草人債務


法院一辦用他拖欠人拉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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