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駕校教練搞“碰碰胡”,騙學員4000元被罰

“真沒想到這筆錢還能要回來!”

3月30日上午,兩位女學員來到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駕管科辦公室,每人從民警手中領回了

2000元的所謂“包過費”。這筆錢是駕管科民警通過兩個星期的嚴格調查,固定證據後,要求某駕校的彭姓教練員主動交回的。

學員對“包過費”提出質疑

3月13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收到省公安廳警務評議,其中有一份“不滿意樣本”引起了駕管科的注意。韶山市某駕校的幾位學員反映,2020年1月19日,他們在高新區科目三考試之前,在教練員彭某的暗示下,每人交給彭某2000元“包過費”,彭某承諾在科目三考試時可以挑選考試線路,並會有考官給予暗示,確保交費的學員能順利通過考試。彭某還承諾,如果沒有考過,費用全額退還給學員。

1月20日,學員胡某和張某參加了科目三考試,雖然考試通過了,但她們感覺考試流程都在掌握之中,與教練員“打招呼”沒有任何關係,心中隱隱覺得上當受騙了,但也沒有實質證據。考後不久,幾位學員接到了省公安局打來的回訪電話,詢問考試感受,有幾位學員就“包過費”提出了質疑,表示對駕校服務不滿意。

成立調查小組

省公安廳十分重視學員的意見,馬上要求湘潭交警部門查實情況。接到指令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駕管科成立了調查小組,利用兩週的時間,奔赴韶山、雨湖區楠竹山、湘鄉等地調查取證,不但找到多位考生詢問考試情況,更是找到考場投資方、涉事駕校及教練員多次約談。剛開始,教練員彭某拒不承認“包過費”一說,他辯稱:“每人收取的2000元是利用業餘時間加班,為學員訓練所產生的加班費和汽油費。”

經過調查人員多方取證,並對彭某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最終彭某承認了收取學員“包過費”的事實。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駕管科教導員周靖表示,彭某的行為是典型的“碰碰胡”騙局

“我們對考官和考場投資方都有非常嚴格的規定,他們不會收受好處費而給考生行方便。是個別教練員利用考生著急求過關的心理,讓考生交錢碰運氣,萬一沒通過就找理由把錢退還給考生,而教練員不會有任何損失。”

周靖說,彭某的行為屬於擾亂正常的經濟秩序。駕管所要求他主動退還了收受的“包過費”。駕校給予彭某1000元罰款,停考及停止教學3個月的處分,如若再犯立即開除並吊銷教練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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