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學(300261)索賠背景:
2020年3月16日,雅本化學(300261)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雅本化學,證券代碼:300261)發佈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誤導性陳述等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有關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雅本化學是今年新《證券法》實施後首批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之一。新證券法大幅提高了對證券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新證券法規定:對於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從原來最高可處以60萬元罰款,提高至1000萬元;對於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虛假陳述行為,或者隱瞞相關事項導致虛假陳述的,規定最高可處以1000萬元罰款等。
雅本化學(300261)索賠條件:
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被中國證監會處罰,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因此如若雅本化學(300261)被證監會最終處罰,則雅本化學(300261)可進行索賠,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提醒:在2020年3月13日之前買入雅本化學股票,且在2020年3月13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參與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的集體索賠代理登記。
雅本化學(300261)索賠金額:
最高法《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關於損失認定的規定對於一般股民來說略複雜,分為
投資差額損失、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稅、活期利息。雅本化學(300261)所需證據材料: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需公證)。
2、證券營業部開具的證券賬戶開戶確認單。
3、證券營業部開具的涉案股票交易的交易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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