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好漢”一群揹著羊皮的狼,為何連一個四歲小孩都不放過!

作者把梁山好漢塑造忠義之士,為何寫他們濫殺無辜?


《水滸傳》開篇就說“附魔之殿”內鎮壓著“三十二員天罡星,七十二座地煞星”共一百單八個魔君。可作者並未給這些魔君定義,更沒有說他們是不眨眼的魔頭。然而作者還說“宋朝必顯忠良”,從側面指出宋江等人是北宋王朝的忠良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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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讀者來說,他們在主觀上是抱著一種支持和肯定定的態度,他們“除暴安良,”的做法,“劫富濟貧”的行為留給後人以英雄形象。可在我們認真細緻的分析之下,這些英雄行為之下多數人都有過“濫殺無辜”的現象!那麼既然他們是“忠良之臣”,又為什麼會濫殺無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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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宋江來說,如果說宋江殺閻婆惜是出於無奈,似乎有情可原;那麼宋江為了拉攏秦明派士兵殺死許多百姓,還間接的的殺死了秦明的老婆。這算是什麼?難道這些百姓是秦明媳婦兒的陪葬品?在者李逵,在江州劫法場時,那他可不管三七二十一見人就砍,若只是官兵也有情可原,可一板斧砍死四歲小衙內,是否太過殘忍?李逵在戰場上,不但脫得赤條條的,而且殺的性起時,自家人都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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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說了那麼咱們就不用怕費口舌,再來批評批評讀者心中的武神“行者武松”。武松血濺鴛鴦樓,殺死張都監一家十五口,怒殺潘金蓮掏其五臟砍其頭顱為哥哥做祭。這些無論在哪個時代這些罪惡都是無法洗白的!其兇殘程度令人咂舌。

為什麼水滸中,充斥這麼多暴力血腥的情節呢?為什麼好漢們會濫殺無辜呢?是作者在暗諷好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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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魔亦神

在水滸傳開篇,所“洪太尉誤走了妖魔”,說道一百單八將本是伏魔殿裡被鎮壓的魔君,因機緣轉世,後便有了宋江,吳用等梁山好漢。那麼我們需要明白其中的關鍵點“他們是魔君”,那麼既然他們是魔君就必然帶有魔性,但同時也有神的一絲屬性,畢竟後來當魔君衝破大殿到天空中時黑氣化為了金光。黑氣比喻這梁山好漢的魔性,金光比喻他們的神性。這就是所謂的“亦魔亦神,前魔後神; 前期魔化,後期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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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回,九天玄女曾告訴宋江:他本是天上的星君,因魔心未斷被玉帝貶下凡間。只有以後保國安民太,替天行道,才能重返仙列,位列仙班。也正是因為前期的魔性,所以做的有些太過分。就連是行者武松也差點栽到孫二孃手裡。從那以後宋江便沒有了殘暴的行為,甚至還約束自己手下的兄弟。即便是攻打附近的州郡,戰後也會派人安撫百姓。到南征北戰後,書中更是多次說過,方臘殘暴,連治下的百姓都盼望著宋江到來,一些官吏和百姓還會幫助宋江。


“梁山好漢”一群揹著羊皮的狼,為何連一個四歲小孩都不放過!


梁山諸位英雄的神性則體現在他們招安之後。宋江帶領眾兄弟一路為北宋王朝立下汗馬功勞,先是迫降遼國,後又滅了田虎,方臘和王慶。算是既平外患,又定內亂,從根本上保證了北宋的安全!

最後,這與作者生活的年代有關

水滸的作者是施耐庵,施耐庵主要生活在元朝和明初這個時期,在元末明初中國是很動亂的。動盪的時期,百姓最為遭殃,朱元璋本人的經歷,就是最好的證明。對於百姓來說在亂世之中,能夠吃飽飯就已經是奢求了。血腥暴力時常發生最嚴重者,莫過於“人相食”“易子而食”,甚至把人說成“兩腳羊”“和骨爛”。即便是義軍短時間之內也是無法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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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施耐庵那個時代所特有的屬性,所以書中李逵吃人肉,孫二孃賣人肉包子等血腥的情節。至於說武松殺嫂,楊雄殺妻,掏出五臟六腑,則更是不足為奇了。

李逵是天殺星下界

我們讀水滸都會覺得李逵特別殘忍 ,竟然連四歲小孩都不放過。

其實在書中羅真人就已經說明了這一點,當時李逵跟戴宗去請公孫勝出山,要克高廉的妖法,但公孫勝不肯,李逵遂要劈羅真人反被制服。後來,戴宗求情,羅真人說了李逵的身份。羅真人笑道:“貧道已知這人是上界天殺星之數。為是下土眾生作業太重,故罰他下來殺戮。吾亦安肯逆天,壞了此人?只是磨他一會,我叫取來還你。”這就說明是下方百姓作孽太多,所以上天安排了一個屠夫手。從中也可以反映出當時社會的動亂和百姓的殷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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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些事在現在人眼中這很殘忍,是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個和平的年代,但如果按當時那個特定的社會背景其實不足為奇!換個角度來說,宋江害百姓,李逵殺人,孫二孃做人肉包子也都是為形勢所逼!高俅,蔡京等奸臣的手段可以說比這些殘忍數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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