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給婚姻上一道保險?硬核律師教你如何守護財產和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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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說希望每個女孩都能嫁給愛情,可是婚姻法從未出現過“愛情“一詞。那麼婚姻到底是什麼呢,吳傑臻律師認為”現代婚姻是在感情基礎上的財共有。

沒錯,整部婚姻法從未提到過“愛情”一詞,婚姻法中用的是“感情”。這兩個詞有何不同呢?當我們提到愛情,想到的是“山無稜,天地合,乃敢與君絕”般的偶像劇式愛情——全程高糖、純粹、完美,就算偶有誤會也很快會澄清,分手是為了更好地秀恩愛,生活裡很少有煩心事。

可是現實生活是怎麼樣的呢?我有個朋友這樣形容過生活:兩個人過日子,不是風花雪月,是洗碗池未洗的碗,是櫃子上厚厚的灰塵。童話故事從來不會告訴我們白雪公主和王子結婚後有沒有婆媳問題,他們的婚姻裡有沒有一地雞毛。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分離是結婚前必須考慮的現實問題。我們不能自欺欺人地認為要不去想,安安心心結婚那些事就一個也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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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說:人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古人還說: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意思是人要有風險意識,順其自然得過且過最終只會自己坑自己。黑天鵝事件的概率並不能讓人們放棄買保險,相反,我們只有凡事都做了完全的準備,對生活有了足夠的掌控感才會不再懼怕那個萬一 。請別心存僥倖,一個事件發生的概率大小對於個體並無意義。學習婚姻法絕對不是為了離婚,它是你在婚姻生活裡唯一可以訴諸的法律武器。

前幾天在一個視頻網站看關於“性別研究”的視頻,其中有個博主已婚,評論裡有人說女權一般都是不婚族,除非是成為女權之前結了婚。作為一個女權,我覺得女權大多並不反婚,她們只是更能看清女性在婚姻裡的巨大風險,怕自己沒有足夠好的運氣遇到一個可以分擔的人,不得不獨自解決婚姻生活裡的風風雨雨。今天就來談談這些風險以及應對手段。

風險一:愛情、婚姻、生活裡女性放棄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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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我們一直謳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認為女性要矜持,要懂得付出。在如今依舊有很多人在傻傻地等真愛,結果沒等到真愛,等來了渣男渣女。他們沒想到自己的真愛也和自己一樣,不懂得追求別人,只傻傻地等著,而主動追求自己的是那些久經沙場的薄情之人。

再說婚姻,女性在婚姻裡也常常被要求做一個好女兒,好兒媳,好媽媽、好妻子,被要求做一些可以兼顧家庭的工作,比如教師、公務員。這樣的情況下,女性的收入通常不會太高,工作也不會太前途。

受這種思想影響的女性工作和生活完全圍繞家庭,自己呢?沒有。很多女性會因為婚嫁去一個完全陌生的城市,會因為男方要養家收入低的自己只能放棄工作好好照顧老人孩子,做天底下最危險的工作。會因為收入低就放棄工作跟著收入高的另一半奔波。

你以為付出會得到理解,可實際上付出卻會被習慣。如果財政大權掌握在對方手中,對方又是養家主力,對方則有很大機會隱匿財產。如果自己收入較低一旦離婚就算爭取到撫養權日後生活也會很艱難。

你以為這就是全部了嗎?不,吳傑臻律師還提到了一個概念——婚姻中的剩餘價值。與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提到一致,傳統“男主外女主內”的模式看似合理,其實抹殺了為家庭服務的那一方的成長性。工作經驗可以累計,工作本身也有價值。可是家庭勞務呢?做得好離婚後去做保姆嗎?

在一個人二十幾到三十幾歲的生命裡,是事業最好的成長期。為家庭消磨5-8年,生育一兩個孩子,女性還能重回職場嗎?那時又有多大的競爭力呢?

應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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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和女人都是人,都有追求夢想的權力。是求,而不是等、靠、要。當一個人有了自我,懂得愛自己,才能更好地分辨出誰是真的愛你。

傳統婚嫁中,男性負責買房,女性負責家電裝修。或者男方出首付,共同還貸。在這裡有一個誤區,大部分人認為房本寫誰名字就是屬於誰,其實不然。法律認為房子屬於誰得看款項由誰出,屬於什麼性質的錢?

若男方婚前全款買房,即使加名房產仍然屬於男方;一方婚前出首付,共同還貸。那麼財產分割時還貸方獲得的就是還貸部分所對應的增值。當這一方想要在離婚後購房,錢可能只夠買很小的房子了。甚至,法院在判決孩子撫養權時更傾向於收入穩定有房子的一方,因為這樣可以給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環境。

由父母出資買房也要看父母是贈與一方還是贈予夫妻雙方,還是借款。前者能獲得父母出資部分所對應的房產份額,後者父母出資部分則會變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若是最後一種,則是一種債務。至於財產具體如何分割,得拿出證據來,口頭約定很難不變掛。

薛教授說婚姻是合夥辦企業,光買房這件事門道都非常多,如果不瞭解清楚,等事情發生就來不及了。如果資金充足婚前各買一套是最好的,雙方都能享受到首套的福利。

不要聽信寫誰的名字都一樣,在婚姻官司中並非如此。在很多婚姻生活裡會出現男方工資還貸,女方養家,這種情況也是非危險的。結了婚都是婚後財產,沒有誰還貸、誰養孩子、誰養家這種分別。

風險二:為真愛投資不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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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人在感情容易戀愛腦,很多事情不願意深想,覺得沒必要計較太多。但是,感情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在我們選擇相信的時候,要考慮相信的代價。不要讓自己落到一個很危險的地步,溫水煮青蛙,有一天發現自己連離婚都不敢離。那麼,婚前哪些東西不可忽視呢?

按照一般情況,女性的嫁妝和彩禮都是女方的婚前財產。但是有很多家庭是東西當天給孩子,所以一下子自己的財產變共有了。婆婆說婚禮首飾我幫你保管,很可能離婚時婆婆會否認有這麼回事。一旦你不去計較拿了婚前財產補貼婚後生活,一旦離婚這筆錢可以說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了。

還有些人會在婚前把自己偽裝成對方的理想狀態,或者在戀愛時隱瞞自己的婚姻狀況,隱瞞自己的病史、債務。即便是正常戀愛也有可能遭遇出軌,家暴。有人會說婚姻這麼多門道,風險乾脆別結婚了,想這麼多生活還怎麼過。錯了,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並不是讓人因噎廢食,難道我們體檢、買保險是為了生病嗎?

應對方案:

針對上述情形,我們更需要了解對方的徵信狀況,婚姻狀況,婚史、原生家庭、身體健康、遺傳病史,甚至還要了解對方的朋友。在婚前花的心思越多,對婚姻生活的掌控感就越高。



吳傑臻律師在《好的婚姻,要守護財產和愛》中這樣說道:婚姻法是人生的必修課,希望你遇到困難的時候不會束手無策。需要凝視的深淵,我幫你們看過了。該走的路,你們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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