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達斯涉霸王條款?1899元鞋子用手“試穿”還概不退貨......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手機端記者 符雄助 攝影報道)日前,海口市民周女士在海口N次方公園一樓阿迪達斯店相中一款yeezy350(又稱“椰子350”)鞋子,在進行消費的過程中,店家提出兩點要求:一是不準試穿,二是一旦購買概不退貨。周女士認為,產品在被消費者購買前屬於商家,商家有權不給予消費者試穿,但是如果消費者購買後,穿起來不合適不給退款就有違“三包法”。

周女士說,她在網上搜索得知,在海外,同品牌該系列鞋子,除非是特別精貴,如果實體店有貨,一般情況下店員都會允許試穿。另外,對店家“概不退換”做法,周女士認為是“霸王條款”,有違三包法。“我當時提出先買單,然後再試穿一下店員推薦的尺碼,店員也拒絕了。他們表示,這個鞋只要比自己平時穿著的鞋大一碼即可,但我後來在網上查閱,因為這個鞋很裹腳,事實上並不是大一碼就一定合適。但店員也只是推薦,買不買還是你自己定,我怕不合適,又不能退換,所以就放棄了。”

根據周女士反映的情況,記者實地走訪了海口N次方公園一樓阿迪達斯店。店員將“椰子350”放到記者面前,價格是1899元。店員詢問記者腳的碼數,並表示由於“椰子350”材質特殊,一般需要在消費者的原有尺寸上再增加一個碼數。一個碼數的出入是否會影響穿著體驗感?如何精準地評估尺碼誤差值進而與消費者進行匹配?店員對於記者的提問表示,他們都是這麼賣的。當記者提出要進行試穿時,對方則表示鞋子不能試穿,只能帶著手套感受鞋子的觸感。此外,店員表示,只有購買後,才能試穿。當記者詢問,購買後如果不合適,是否給予退貨時?該店員表示:“一概不退貨”!

阿迪達斯涉霸王條款?1899元鞋子用手“試穿”還概不退貨......

隨後,周女士將此事投訴至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該局工作人員前往現場調查。店員解釋稱,由於是限量版,因此不能試穿,且一旦銷售概不退貨。“另外,唯有預約搖號才具備購買資格。”該店員說。

對同款“椰子350”“在海外能試穿,國內卻不被允許”的質疑,店員說由於國外是批量上貨架,所以可以試穿,國內是限量發行,所以根據公司規定,不准許試穿,購買後不退貨。目前,該辦件已獲得當事人周女士諒解。

海南法立信律師事務所陳友峰律師認為,該經營者設置了鞋子不能試穿,以及購買後不得退貨的做法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因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第三款之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消費者既有權在選擇商品時,進行比較、鑑別和挑選,又有權獲得商品的售後服務,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還可以依照國家規定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退貨等義務。綜上,經營者以明顯不合理的理由限制了消費者的主要權利、排除了自己應盡的義務,應視為其設定了“霸王條款”,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明文規定的禁止性行為,其內容應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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