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50萬來自中國的口罩不符合標準被退回”事件的思考與追尋

昨天晚上8時過後,荷蘭一網剛剛發出當天的新聞,一條關於中國口罩的新聞刷了屏, 在華人的微信上,在荷蘭各大小媒體,社交媒體上,都在談論著此事。一時之間,罵街的,調侃的,痛心的,惋惜的,批評的,矛頭有指向荷蘭的,有指向中國的,還有種種的“奸商論”、“甩鍋論”,“陰謀論”,不絕於耳,其中也有呼籲冷靜弄清楚真相的,各種言論紛紜雜陳,不過是傳承著疫情以來在網路媒體發展著的趨勢。

超過50萬來自中國的口罩不符合標準被退回”事件的思考與追尋


這則消息最早是荷蘭NOS記者的署名報道,稍後,荷蘭大小媒體紛紛作出報道,一些有影響力的媒體如AD、Telegraaf、RTLNieuws、SBS6等獨自發出自己採寫的消息,各地方媒體也加上了“本地醫院是否收到這批中國口罩”的補充報道;稍晚,NOS還在現場直播節目中談了這個問題。

先看看NOS的消息,這消息記者署名是Rinke van den Brink,題目是《Honderdduizenden Chinese mondmaskers teruggeroepen uit Nederlandse ziekenhuizen》敘述了事件的大概,但是缺乏很多細節。

報道全文如下:

超過50萬來自中國的口罩不符合標準被退回”事件的思考與追尋


荷蘭政府從中國進口的口罩很大一部分是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由於口罩已經分發給醫院,荷蘭衛生部已召回。

這涉及130萬個所謂的FFP2口罩中的近一半(60萬個)。醫務人員用來治療重症新冠肺炎患者,口罩的不合格會給醫生和護士帶來危險。

這些口罩因不符合安全要求而被拒收,因為不能很好地貼合在臉上,或隔膜功能不正常,非常精細的過濾器不能過濾和阻止病毒顆粒。

衛生部告訴NOS:“已經回收了不令人滿意的口罩。”

但是,衛生部無法確定是否有醫生戴著這樣的口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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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醫院都主動要求荷蘭應用科學研究所TNO對口罩進行檢測,因為這批口罩未經醫院檢驗是否符合質量要求,就被分發到各個醫院中。

一家收到了這批不符合要求的口罩的醫院說:“當他們被送到我們醫院時,我們立即拒絕了這些口罩。如果這些口罩不能正確把部分臉部封閉,病毒顆粒就會通過。

我們不會使用,因為這對我們的醫務人員來說是不安全的。”

荷蘭的TNO不允許提供有關結果和測試結果的信息。一位發言人說:“這是合同規定的。”

令人失望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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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拒絕的口罩據說質量很差,既不是要求的荷蘭標準FFP2的質量,也不是安全性較低的FFP1的質量。該消息人士說:“充其量只是某種FFP0.8。”

荷蘭奈梅亨大學醫院Radboud umc的發言人說:“我們收到了2400個這樣的口罩,仍在倉庫中,我們沒有用過。”在那裡,醫務人員看到口罩不太適合臉部。

荷蘭埃因霍溫(Eindhoven)卡特琳娜醫院(Catharina Ziekenhuis)的一位發言人說,這批貨物被立即拒絕了。 “這玩意不是我們需要的,市場上有很多垃圾,有人試圖用當前的危機高價謀取利益。”

消毒作為一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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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人士稱,此次召回行動是為了徹底清除不安全的口罩而迅速展開的。

與疫情爆發抗爭密切相關的其他幾位醫生擔心,不安全的防護設備,會造成病毒在全國範圍內的進一步傳播。

一段時間以來,缺少優質的口罩,這就是醫院訴諸緊急解決方案的原因。他們對已經使用過的口罩進行消毒,然後再次戴上。

NOS 並附上荷蘭衛生部的書面回應如下:

衛生部在對NOS的書面答覆中指出,正在努力滿足對防護用品的需求。這在全世界都一樣。

“由於這些短缺,我們發現,我們處於只能獲得不符合最高標準的防護設備的情況,這在所有的國家都是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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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六,部分中國製造商裝運了第一批貨物,這些是帶有KN95質量證書的口罩。衛生部收到的第一個信號是,這批貨物的質量被檢查證明不符合標準。這批貨物中的一部分已交付給醫療保健提供者,其餘貨物立即被擱置,不再進一步分發。”

“第二次測試還顯示口罩不符合質量標準,現在已決定不再使用這批產品。新的產品將接受額外的測試。”

當晚稍後,在NOS 網站上,這篇文章還補充瞭如下一段:

荷蘭衛生部較早時候以信件形式向第二議院報告說,根據美國CDC的建議——CDC相當於荷蘭的RIVM——已批准了中國口罩的質量標準KN95。 部長本週早些時候在給第二議院的一封信中對此作了報道。

其他的荷蘭媒體報道大同小異。

綜上所述,大致有幾大問題:

超過50萬來自中國的口罩不符合標準被退回”事件的思考與追尋


1、荷蘭是按照中國的質量標準KN95訂購這批口罩的,因為根據的是美國CDC的建議,但卻發現不符合荷蘭的FFP2甚至FFP1的標準;

2、荷蘭政府認可了中國的KN95標準,這個標準能否提供在荷蘭作專業醫療用?這批產品達到了中國的KN95標準了嗎? 荷蘭方面事前檢查過了嗎?

3、荷蘭政府是以政府名義訂購的,荷蘭政府是跟中國政府部門打交道還是民營公司打交道,以及其中的細節,包括具體的人、中介公司、有關合同等;

4、希望荷蘭政府和中國政府共同協商,把問題搞清楚,就像先前在其他國家發生過的類似產品如測試劑的問題一樣,可以嗎?

無論如何,口罩事件 ,經荷蘭媒體粗線條的報道,已經對中國產品造成了影響,一定程度也對中國,中國產品,對華人,對荷蘭華人造成影響,儘量不希望這樣的事件再次發生。雙方是否追究有關責任人,請看著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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