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過後,我的實體店撐不下去,可以提前終止合同嗎?

八閩村姑上城


打工看月結工資,投資看年計劃收益。選擇創業就要有承受壓力的準備。只要覺得自己的點子有創意就儘量堅持。因為你頂不住,競爭對手也很大壓力。風雨過後見彩虹,剩著為王。


航w


你好!

關於終止合同,我國《合同法》第9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因此,終止合同可以概括分為法定情形和雙方約定情形二種情況。

如果你在開店時與出租人在合同中已經明確約定了終止合同的情形,那就在條件滿足時可以直接引用合同約定即可。

如果你們的合同沒有事先約定,那只有在法定情形出現後可以終止。

因此,如果你在沒有滿足上述二種情況下,並且也不存在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免責事由,譬如不可抗力、情勢變更等情形,那麼你要求終止合同就有可能會構成違約,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我在一期視頻中有講過這個內容,有興趣你可以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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