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疫情影響放假六個月,每月最底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合理不?

現代版的楊過


企業停工在停工的第一個月需要正常的支付員工工資,而第二個月需要支付員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作為生活費,如果放假六個月是在停工的第二個月開始的就合理,反之不合理,原因如下:

國家規定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可以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生活費。


熱愛生活的大智


其實已經不能說合不合理了,放假六個月還給你們發放最低薪資標準的80%加上每個月還會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我覺得是相當不錯了。

很多企業受到疫情的影響直接關門,或者直接開除掉職員 ,那才是最可怕的,對員工來說沒有任何緩衝的時間就讓自己變成無業遊民了。

公司放假六個月,五險一金不停,每個月還發放部分薪資作為生活補貼,說實話這個企業算是可以了。六個月的時間,你可以找一些兼職去做,或者有好的工作機會也可以去了解一下。不要只能因為疫情的原因放假之後公司還發放全額的工資給你。疫情對公司的影響損失已經是非常嚴重,公司不單單隻有你一個員工,可能會有幾十人上百人的員工,這段時間公司沒有任何的業務,沒有任何的收益,每個月還需要承擔高昂的人力成本及辦公室租賃成本,這個損失公司找誰呢?

在疫情期間無法公司,員工很難,企業老闆更加難,員工可以在領取基本薪資的同時可以尋找其他收入,而公司呢?正所謂大船難調頭,只能硬撐著等疫情過去,期待可以有好的政策支持一起度過這個艱難的時期,多理解一些,你就不會覺得公司受到疫情影響放假六個月,每個月只發放最低薪資標準的80%,不合理了。


蘇木晨夕


0你好,我是雪兒,公司因疫情影響放假6個月,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合理不?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你,合理的.

企業停工停產安排員工待崗的: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

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生活費標準按不低於勞動合同履行地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的70%執行.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福建妹子雪兒


感覺這個還是比較有誠意的處理方式,現在很多企業,特別是外貿型的企業難以為繼,無法運轉,紛紛勸離員工,也就是說很多工人面臨失業,這種發80%的工資,我以前在外企遇到過,要知道很多企業是不給請假工資的,所以我認為這是一個比較合理的方式,你也可以在此期間,自己找點事做,比如送一下外賣,只要自己勤快,還是可以補貼家用的,樂觀一點,生活還是要延續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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