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有礦”才有資格當愛豆?偶像公司不能只想做“無本生意”

昨日,歌手王菊在社交賬號發表了一個短視頻,跟網友們開誠佈公地討論了“你對自己的不努力找過的藉口”,表示比起外貌姣好、家底殷實、學富五車等外在條件,為實現夢想而付出的不懈努力才是成功的真正秘訣。

在視頻的結尾,王菊則用模仿表情包的方式,闢謠了在網上廣為流傳的一篇文章當中,關於她姐姐為了送她出道花掉幾百萬元的爆料,直言“總有些個人在無中生有,暗度陳倉,憑空想象,憑空捏造。”

如果論據已經被證偽,那麼由此得出的論點是否還站得住腳?其實在這篇《偶像公司CEO自述:為什麼我不願籤窮人的孩子?》當中,這位CEO的商業邏輯同樣經不起推敲。

經營策略失敗,卻不願承擔責任

在自述的開頭,這位自稱創業六年的上海偶像公司CEO就提出了一個抓人眼球的觀點:“他從一開始籤人的時候,就不會考慮窮人家的孩子。”。

讓他產生這個想法的原因,是第一次創業的失敗。當時是2015年底,國內的偶像產業被看作新的“藍海”,他利用獎金吸引路人來參加“素人演唱會”,然後投資了一家培訓學校,快速拉起一批新人進行選拔,再加上韓國公司和合作夥伴推薦的成員,組成了一個六人女團。

本著“做好”的想法,他為這個女團單獨成立了公司,“3個月投了300多萬元”,還開出了讓每個成員都持股的優厚條件,第二年就送她們去韓國打榜並且在當地出道。

始料未及的是,某個“自私狹隘”的成員煽動了整個團體,只想賺快錢,最終導致女團和整個公司先後被轉讓。

這是一個在國內偶像產業野蠻發展歷程中,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故事。而在所謂的“覆盤”中,這位CEO一邊表示在新人開發、藝人管理、唱跳培訓、榜單輸出等各個環節都不成熟,一邊甩鍋給自己選拔出來的素人,進而將矛頭指向了所有想成為偶像但家境不好的孩子。

其實,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結果,說到底是由於公司和藝人都想賺快錢,都不專業造成的。雖然偶像產業被說成“造星的流水線”,但要真正做好做大是一門非常複雜的學問,根本不是用幾周時間攢起一批素人,七拼八湊做出個團體,訓練幾個月就可以出道撈錢這麼簡單。

家裡“有礦”才有資格當愛豆?偶像公司不能只想做“無本生意”

一家公司如果用急功近利的方式,引來的只會是急功近利的素人,與其一味抱怨素人質量良莠不齊,不如說“物以類聚”是放之四海皆準的道理。

看似討論道德風險,實則拜金主義

為了進一步自圓其說,這位CEO又將對家庭條件的歧視拔高到了道德層面,表示“家境好的、不缺錢的,他如果來這行大概率是真的喜歡,想要長遠發展。”

作為例子的則是他現在簽約的兩位男藝人,符合他對藝人的各種期望,不僅家境好,而且意志堅定、目光長遠、道德風險低,緊接著還不忘拉踩前段時間因詐騙罪被判入獄的黃智博一腳,將他立為“缺錢”引起的道德風險的典型。

家裡“有礦”才有資格當愛豆?偶像公司不能只想做“無本生意”

然而演藝圈從始至終沒有一條根據家庭人均收入劃定出來的“門檻”,比起家境殷實的富家子女入圈逐夢,大家更熟悉的往往是普通人家甚至家境不好的孩子通過自身努力成功“逆襲”的故事,就像馬天宇、趙麗穎、王俊凱等等。

在邏輯錯誤當中,最常見的一條就是“以偏概全”,因為例證的可靠程度其實是建立在數量及其分佈的範圍之上的,想要證明“有錢、沒錢直接對應的是藝人見過世面、還是沒見過世面”這種觀點,不管是通過以前草率簽約的六個藝人還是現在盯準家庭條件才簽約的兩個藝人,恐怕理由都不夠充分。

與此同時,他也旗幟鮮明地表示半年之內藝人不能賺錢的話,公司就會選擇放棄。從這一點來看,他對藝人的規劃和運營模式並沒有脫開“賺快錢”的思路,更遺憾的是業內跟他一樣抱著“萬一撿著了”的想法,選擇做偶像公司的老闆可以說不在少數。

家裡“有礦”才有資格當愛豆?偶像公司不能只想做“無本生意”

提出“唯家境論”的說辭,還能出現不少贊同的聲音,不僅體現的是他們的拜金思想,也在掩飾他們不專業也不想專業,只想把練習生培養搞成富家子弟的興趣班,靠投機賺錢的目的。因此,他們總想著如何把全方位培養和引導藝人的責任全都推到藝人身上去,避而不談真正成功、負責任的偶像公司應該如何向藝人提供系統性的訓練和發展模式。

藝人家境不是公司缺位的“擋箭牌”

最近,由於黃智博入獄和《青春有你2》訓練生申冰退賽的事件,確實引起了網友關於藝人自身家境和道德品質影響到事業的討論。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此類事件的頻繁發生也反應出了偶像公司從素人甄選到培養過程中的嚴重缺位現象。

偶像養成是很複雜的系統性過程,比如韓國公司在培養偶像時會有包括形體、音樂、舞蹈、才藝、公眾形象塑造等多個方面的嚴格課程,從選拔、培訓到出道更是擁有完整的產業鏈。

家裡“有礦”才有資格當愛豆?偶像公司不能只想做“無本生意”

反之,像這位創業六年的上海偶像公司CEO一樣,看到有潛質的新人就簽下來,短時間內砸一筆錢,不行就換人,萬一哪個人爆火就能大賺一筆,可持續性其實是非常低的。這樣大批出現的偶像公司實際上在加重國內偶像行業的無序發展,但它們註定也不會長久。

就如同選拔出道對藝人來說是大浪淘沙的過程一樣,對於偶像公司實際上也是,市場和時間將會證明,只有真正想和藝人一起走下去的公司才是笑到最後的“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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