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徐靜傑、馬冰等三個詐騙案一審公開宣判

2019年12月25日,龍泉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徐靜傑、馬冰等三人詐騙案一審公開宣判。龍泉市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馬冰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徐靜傑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金林軍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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