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靠譜嗎?

婚前同居,靠譜嗎?


婚前同居這個話題,你一定不會陌生。


或許是刷到過“婚前同居的女人為什麼會後悔”這樣的文章,或許是媽媽苦口婆心的教導“絕對不能婚前同居,女生吃虧!”

婚前同居,靠譜嗎?


不過也有人覺得婚前同居是鑑定對象,考驗感情的好機會。如果同居後發現和對象生活習慣不合,相處不順利,還免得結婚。四捨五入來看,婚前同居相當於是提前避雷。


所以,婚前同居,到底應不應該呢?


過去,婚前同居可是“非法”的


其實在2020年,婚前同居算不上什麼大事。你身邊總有幾對關係穩定的情侶朋友,雖然他們還沒有領證,但是已經早早住在了一起。


但是,假如你倒退30年,就會發現那時候的情侶如果想要婚前同居,可非常困難。

婚前同居,靠譜嗎?


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其中第3條規定:“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係對待。”


也就是說,在當時如果一對情侶沒有領結婚證便同居,那叫非法同居。法律對於關係的定義是“非法”,是不是聽起來感覺怪嚇人的。

婚前同居,靠譜嗎?


而且不僅是在中國,婚前同居在全世界範圍內都不容易被接受。比如美國,非婚同居到了1962年制定《美國模範刑法典》的時候,才經過一番爭論才免於成為刑事犯罪的罪名。直到2000年之後,美國婚前同居的女性比例達到了三分之二,同居在美國才成為一種常見的生活方式。


還有一個八卦,德國總理默克爾曾和丈夫紹爾教授婚前同居十多年,後來在1998年被國內保守者批評“非婚同居”,於是他們迫於壓力才領了結婚證。

婚前同居,靠譜嗎?


婚前同居是慢慢被大眾接受的,中國2001年發佈的《婚姻登記條例》中也刪除了“非法同居”的“非法”二字。而在2010年到2014年之間,中國初婚前同居的夫婦已經超過了10%,年輕夫婦有同居經歷的更是超過三成。


所以,站在現在的時間節點來討論“婚前同居”,我們的態度大可以大大方方且認認真真。


分手這個鍋,要同居來背?


不過還有一種聲音是“婚前同居會加速分手”“婚前同居,同居著同居著就沒有婚可結了”。真的有這麼嚇人?婚前同居會直接導致情侶分手嗎?


1992年,有美國研究者調查了3300對夫婦,他們發現與直接結婚的夫婦相比,婚前同居夫婦離婚的風險高出46%。

婚前同居,靠譜嗎?


2010年復旦大學的調查數據分析了婚前同居對初婚離婚的影響。結果發現無論男女,婚前同居都將提高離婚風險。與沒有婚前同居經歷的男性相比,同居過的男性離婚概率高出一倍不止,而有同居經歷的女性離婚概率,也比從未同居的高出0.5倍。

婚前同居,靠譜嗎?


看到這,婚前同居似乎是該被判上死刑,它簡直是婚姻的剋星啊!再想想娛樂圈的明星,比如安吉麗娜·朱莉和布拉德·皮特2004年相戀後同居10年,但2014年結婚後僅兩年後兩人就分道揚鑣了;再比如曾經的楊冪和劉愷威,也被曝出過婚前同居。

婚前同居,靠譜嗎?


但是!再細想同居和離婚,難道是因果關係嗎?分手這個鍋,要同居來背嗎?


有學者認為,之所以婚前同居的人更容易離婚,不是同居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簡單來說,不是同居讓人容易離婚,而是選擇婚前同居的人,通常是愛離婚的人。

婚前同居,靠譜嗎?


比如,在中國,城市居民比農村居民更愛同居,經濟發達地區的居民比不發達的地區更愛婚前同居。但是在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離婚率本來就高,離婚的原因非常多樣,與同居並不能成為簡單的因果關係。


換句話說,如果你認為婚前同居會加速分手,那你可真是冤枉它了。


同不同居,您自己做主


如果你常看論壇裡那些爆料貼,估計也想結婚之前先和另一半住一陣,看看她是不是素顏殺手?他是不是回家只會打遊戲把臭襪子堆滿地?

婚前同居,靠譜嗎?


同居確實有好處在於:通過一段同在一個屋簷下的生活經歷,迅速讓人認清自己的伴侶,避免盲目結婚。


但要不要同居,還是要自己做主。


美國一項研究調查了120對異性情侶,結果情侶間的關係會影響同居的動機,如果雙方都對這段關係沒有信心,那在同居時,“測試心態”就格外明顯。

婚前同居,靠譜嗎?


也就是說同不同居,是基於你們的感情狀況而定。如果本身就對這段關係缺少信心,總想試探和考驗,那麼關係自然就危險了。就像老想著逼婚的熊黛林,最後果真和郭富城分手了。

婚前同居,靠譜嗎?


如果和對象是情投意合,請放心同居吧!如果感情本身就處在不穩定中,抱著用同居來考驗關係的想法,那還是算了吧。


不過,如果你還沒有對象,那麼恭喜你,同居這題超綱了。


撰稿:李魚

單身不孤單,脫單很簡單

單身成長,加入脫單大學

好好學習,不再孤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