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将减征医保费1993万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3月26日,记者从州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州政府研究出台了《临夏州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对州内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所有企业实行“一减三不降”政策。

“一减”即州内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单位缴费基数和费率不变,只对单位应缴费额实行减半征收,个人缴费政策不变。“三不降”即在减征期间,参保人员当期待遇不降低,个人账户划转不降低,医保报销标准不降低。对已缴费的企业,可选择直接退费,也可冲抵以后需缴费额。

据悉,此次减征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共计5个月,预计为全州477户企业减轻经济负担1993万元,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复工复产纾困解难。(记者 马进忠通讯员 唐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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