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湖檢察院積極開展偵查活動監督工作


自2019年9月底駐公安機關執法辦案中心檢察官辦公室掛牌運行以來,蓮湖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充分發揮派駐公安機關執法辦案中心檢察官辦公室職能,加大偵查活動監督力度。該院檢察官辦公室對公交分局、蓮湖分局和機場公安局的辦案材料、案件辦理程序進行認真核對,積極與公安機關協調配合,進一步加強了對公安機關偵查活動的監督工作。

2020年以來,該部向公安機關提出的立案監督案件及糾正違法案件公安機關均已採納。其中大多數案件都是通過該院駐公安機關檢察官辦公室完成的,駐公安機關檢察官辦公室在偵查活動監督中的積極作用日漸凸顯,為偵查活動監督工作的進一步開展提供了新的方式方法。

該部將繼續積極參與系統治理、源頭治理,提高執法效能,持續深化“突出重點、巡迴監督”,通過駐公安檢察官辦公室平臺,實現對公交分局、蓮湖分局和機場公安局協調指導與監督的動態性和長效性。並將進一步總結以往工作經驗和做法,不斷開拓創新,為偵查活動監督工作更好的開展注入全新力量,形成具有典型特色的駐公安檢察官辦公室工作模式,努力將該項工作打造成該院一張靚麗的名片。(擬文:張子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