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失業金,那麼我們為什麼還要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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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金只能應付家庭日常開支,非常有限,買衣服看病,小孩上學,孝順父母,人情隨禮,總之要用錢的地方太多,這也說明普通百姓活得實在太累了。


滄海一聲笑90716


樓主你好,既然有失業金,那麼我們為什麼還要去工作呢?實際上這兩個關係之間它並不矛盾,失業金並不是和我們的工資收入待遇是持一個成正比劃等號的關係。失業金的待遇往往在各個地區大概只有1000多塊錢,甚至不會超過1500塊錢,我們可以試想一下,這樣的一筆收入可以保證我們的正常生活開銷嗎?當然我相信絕大多數人心裡都是有一本明確的概念,那麼是不能夠保證正常的。

其次失業金的領取期限它是有限的,它並不是說可以領到退休為止,失業金最長只能夠領到兩年,也就是說如果你參加了1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那麼在失業以後,當然這個失業必須指的是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那麼才可以享受到失業金的待遇,最長也不超過兩年的時間,如果說你的失業保險還沒有參保10年,那麼甚至來講失業金都不能夠連續兩年。

所以這麼短的時間再加上這麼低的收入,是不能夠保證自己的正常生活的,失業金的目的就是讓我們能夠在失業期間過度的平緩的在這兩年之內找到新的工作單位,那麼它是起到這樣的一個作用,如果說你指望失業金生活指望失業金給你帶來正常的收入,那麼很明顯這是不現實的想法,所以說我們還是需要繼續的工作,除非你已經快到法定年齡,那麼再堅持幾年退休,這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說你還比較年輕,那麼很明顯找工作是你唯一的出路和途徑。


社保小達人


朋友,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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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外趙老師


樓主你好,這個問題問的非常好,既然我們有失業金,那麼我們為什麼還要繼續工作呢?關於失業金這個問題,首先我們先談你能夠正常領取失業金,那麼失業金的待遇最長的領取期限只有24個月,所以我們可以試想一下,24個月能夠保證我們一生能有穩定的收入嗎?答案肯定是明顯的,是不可以的。所以說失業金是不能夠保證我們一生的穩定收入。

而且能不能夠領取到24個月的失業金,主要還取決於你的失業保險來決定,當你的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0週年以上,那麼才可以享受到失業金的待遇,否則的話是不具備享受24個月的失業金。當你24個月的失業金領取完成之後,這個時候你就無法享受到再領取的待遇了,所以說還是要必須工作,因為只有工作你才可以獲得穩定的收入。

這也就是我們為什麼需要工作的一個原因,當你距離法定退休年齡還有很長的時間的時候,那麼失業金只是保證你基本的一個生活來源,並且失業金的待遇,它主要的作用就是,保證你在找工作期間你能有一個穩定的收入,當然在找到工作以後,如果說能夠實現正常的收入,並且實現新工作單位來繳納社保,那麼這樣一來的話就可以享受到新工作單位來給你繳納的社保,同時失業金的待遇也就會停止發放。


懂社保


這樣的提問也能上頭條,真感到無語!這個失業金是隨便能享受的嗎?是隨時隨地都能吃的嗎?

要想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個是參保繳費失業保險要滿一年以上,其二是非本人自願的失業,

而且最長的一次享受只有兩年,還必須要參保繳費10年以上,

這下懂了吧!你不去工作能生活嗎?!


12345688順流


你好,

失業金是建立在失業基礎上的。

是保障非主動意願下失去工作時,給予的生活保障。


失業金領取的前提簡單講:

1,非個人意願失去工作,如被辭退;

2,繳納過半年以上失業保險;

3,失業金有複雜的領取手續;

4,失業金只能最多領取2年,即:24個月;


更多細節建議諮詢當地勞動保障部門。

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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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疑問可以在此留言,看到後會及時回覆。


有坎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簡單來說,就是你失業期間可以領取一定的保障金,以確保自己在這段期間內不至於流落街頭。

失業金領取期限及金額。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不超過24個月且各個區繳費標準也是不一樣的導致能領取的也非常有限。以一線城市的繳費標準來看,失業金能領取也就一千塊錢左右/月是完全不夠你生存的更不用說二,三線城市了。所以不管怎麼樣都還是要去工作的。


塗大大的分享


交了失業保險費才🈶️領取失業金的資格。


陸明848


你必須是公司或者單位開除的才可以領,你以為呢?也只能領兩年


百分之百成都人


答;不吃軟飯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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