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有10元全部都給你,一個有100元給你50元,你選誰?

Summer5835


我個人會選“有100元給我50元”的那個人!選擇這個人的理由是當我接受他的救濟幫助時,我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壓力與愧疚感,只有感恩的心!而一旦

我接受了那個有10元就全部給我的人,那麼我的內心無法安穩,因為他給了我10元之後,就變成了我如今一樣的處境,那我於心何忍呢?我不可能因為自已的處境解決了而讓別人陷入同樣的處境,這種感覺常常會讓人內疚不安,而自責的感覺也會完全蓋過了感恩之心,與其揹負著這種內心愧疚自責不安,倒不如讓自己獨自承受!所以,兩種選擇帶來的結果是完全不一樣的內心感受,這是從自身的角度與立場上來看待此問題,而如果從對方兩種不同的善舉來看,我並不會更感激前者,也一樣是會選擇甚至更欣賞後者!

可能是我長期在外企公司上班的緣故吧,我對待幫助別人的事情上一直都認為一個人需要在確保自已沒有問題的情況,有多餘的能力才可以去幫助別人,而不是不顧自身的死活去幫助他人,這種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為是不被認可與接受!因此,在外企公司上班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自己的工作任務完成,公司並不會對於你幫助別人的行為當成善舉。因此,如果對方只有10元錢都當做善舉給了我,我會認為他的行為是愚蠢的,是沒有通過大腦的舉措,這種朋友我不敢交往,因為不理智!如果他說他有10元但只夠自已使用無法幫到你,我會說謝謝並感謝他的直爽!當然如果他說我們一人一半吧,我會感動到流眼淚!如果他說我最多可以幫助你3元錢,那麼我會充滿感恩之心!總而言之,一個人在做任何幫助別人的情況下都必須先衡量一下自己的實際情況與實際能力,因為一個人首先要自已尊重自已,自已愛自已,如果你不愛自已又何談愛別人呢?如果你為了幫助別人而自已餓死了,那豈不是大笑話?也讓對方因為你的善舉而內疚一輩子?我個人並不認為這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善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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