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風”獵殺野生動物警示:取締獵殺產業


“頂風”獵殺野生動物警示:取締獵殺產業


一個彈弓配上精準的紅外線瞄準儀,保證“百發百中”;一張聲卡彙集數十種雌鳥聲,2000米外能遙控指揮;精心設下的捕獵夾,等著野生動物來“斷腿”……嚴寒過後,萬物復甦的春天悄然來到。然而,對於野生動物們來說,等待它們的除了和風細雨,還有一些人精心設下的“天羅地網”。(3月30日新華社)

此次疫情暴發以來,儘管專家一再強調80%的疫情來自野生動物,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中明確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各地也多管齊下嚴厲打擊獵殺野生動物行為,但在如此形勢下,仍有人“頂風作案”——違法獵殺野生動物,這是少數人惡習難改還是治理存在漏洞?

按說,這個春天是野生動物相對安全的季節。然而野生動物保護者、森林公安刑警等人最近又發現了新放的捕獵工具;也有個別人因獵殺野生動物最近被刑拘。這說明無論是疫情還是制度或是執法,都沒有讓某些獵殺者醒悟。而且,獵殺野生動物的“教學”視頻、獵殺“神器”仍活躍網絡。

綜合相關信息看,雖然我國在疫情期間加強了野生動物保護,越來越多人對保護野生動物形成共識,但是,獵殺者並沒有徹底消失,獵殺野生動物的“幫兇”仍在,這表明治理上仍存在漏洞,既有客觀因素,比如對盜獵很難做到人贓俱獲,也有其他因素,比如沒有對“殺野產業”進行徹底治理。

要想更好保護野生動物,首先要對“頂風作案”現象“頂格”處罰。對於已經發現的違法獵殺者,要利用現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刑法》規定,對違法者從快“頂格”處罰,並對“頂格”處罰案例在重點地區進行重點宣傳,以殺一儆百。可以說“頂格”處罰是改變人惡習的最有效辦法。


“頂風”獵殺野生動物警示:取締獵殺產業


但“頂格”處罰的前提是發現違法獵殺並人贓俱獲。對此,一是鼓勵更多人加入野生動物保護志願者行列。二是以更大力度有獎鼓勵群眾舉報獵殺、交易野生動物。三是可利用無人機、監控設備等取證。四是可借鑑“河長制”成功經驗對獵殺多發高發地區實行“野生動物保護責任人制度”。

其次,徹底取締野生動物獵殺產業。無論是線下非法生產野生動物各種捕獵工具,還是線上宣傳銷售“教學”視頻、獵殺工具,都應該堅決依法取締。從報道看,某些獵殺工具線上成交量非常高,這既威脅野生動物也威脅人的安全,該下架的儘快下架,該處罰的要嚴處,壓縮“殺野”空間。

除了治理非法捕獵工具、獵殺“教學”外,對野生動物交易、食用等也要加大治理力度。我們要意識到,野生動物之所以被獵殺不止,主要原因是已經形成了一個較為龐大的產業鏈。現在,該是從網上網下徹底取締“殺野產業”的時候了。因為獵殺野生動物的行為離不開工具、買賣、消費。

最後,要加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儘管全國人大常委會最近通過的決定具有法律效力,在《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之前將發揮重要作用,但決定的相關規定仍然比較簡單、原則,尤其缺乏嚴厲的罰則。因此,需要加快《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法工作,尤其對獵殺野生動物的行為要提高處罰力度。

目前,一些地方已經在加快地方立法。比如《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規定,食用者最高擬可罰款1萬元,相比現有法律規定是一種進步。再比如,北京擬立法建立全域常年禁獵制度,也是值得期待的。總之,加快各層級立法是治理獵殺野生動物的基礎和前提。

“頂風”獵殺野生動物警示:取締獵殺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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