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朝聖》:信念,是我們生命中最強大的力量。

信念是什麼?

我和很多人一樣,對於“信念”這個詞沒有確切的概念,它在我的認知中是虛無縹緲的東西,在這之前,我覺得其價值甚至不如一塊麵包來的實在,畢竟麵包還有填飽肚子的實用性。而被我們推崇的許多東西,卻只能用來侃侃而談,或者被用來填充茶餘飯後的休息時光。

但是當我讀過《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後,腦中第一次將“信念”凝結成了實體,彷彿有血有肉一般的透著耀眼的光芒。信念,在人們普遍的認知中,是一種偏執的相信,相信一件事或一個人,沒有道理,沒有理由。但是我們依然堅信,這就是“信念”。

《一個人的朝聖》首次刊發於2012年,作者是英國的蕾秋·喬伊斯。

這本書名列2012年最暢銷新人小說

2013年歐洲首席暢銷小說

2013年春季英國最具影響力“理查與朱蒂”讀書俱樂部書單第一名

入圍2012年布克文學獎

這是一本國外長篇小說,其實說它是小說,我更喜歡將其定義為人物傳記,或者是一段時間的“生命記錄”。本書講述的是主人公哈羅德,徒步行走627英里,歷時87天的一段“朝聖”之旅。哈羅德之所以開始這段“不可能完成的旅程”,是為了拯救身患絕症的老友奎尼,用自己的信念。

在這段旅途中,哈羅德經歷了人生的再次成長,回憶已故的兒子、反思和妻子的情感、關於自己的母親、還有自己這一生。一路上遇到了很多人,有對他不屑一顧嘲笑的人,也有為他鼓掌喝彩願意幫助他的人,甚至在旅途的後半程,他還擁有了自己的追隨者,成為了報紙的頭版頭條。但這一切,都不如在他完成這項“創舉”後所獲得的心靈救贖。

《一個人的朝聖》:信念,是我們生命中最強大的力量。

一個人的朝聖,註定是孤獨的。

平凡的人也可以成為不平凡的“朝聖者”。

堅定的信心,能使平凡的人們做出偉大的創舉和驚人的事業。對於凌駕於命運之上的人來說,信念就是自己生命的主宰——海倫·凱勒

哈羅德是一個非常平凡的人,就和我們每個人一樣。退休之前他是一名酒廠銷售,40年來兢兢業業,一生碌碌無為,不善與人相處。但他是個善良的人,無論在什麼地方,他就像一團空氣一般,到了退休那天,也正如他所願,沒有送別會,甚至沒有人記得這件事。

每當看到書中的人物是平凡的,是悲慘的,我們總喜歡將自己和他聯繫到一起,好像這樣我們就能有代入感,這樣就能對別人的生活感同身受一般。但是很不幸,沒有人能理解你所有的痛苦,就像我們無法理解一個一生平庸已經退休了的“老人”的痛苦一般。

哈羅德之所以起了徒步的念頭,是因為一封信,一封昔日老同事奎尼寫來的道別信,她得了癌症,希望和老同事哈羅德做個道別。但是很明顯,哈羅德不想讓奎尼死去,按照我的理解,奎尼可能是”隱形人“哈羅德唯一真真切切交過的朋友,即便是和他的妻子,也因為兒子的死出現了不能消除的隔閡。所以他想要救奎尼,但是他不知道該用什麼方式,也不知道該如何回信,不管怎麼回覆,好像都很無力。

而讓他下定決心去徒步拯救奎尼,是因為“加油站女孩”。那是個臉色蒼白的女孩,總是低著頭在加油站的櫃檯裡說話,好像不會抬頭看人一般。但就是這個女孩與哈羅德說了自己的姨媽也身患癌症,但是她堅信姨媽可以康復,她深信這件事並且每日祈禱。這彷彿給了哈羅德一根“救命稻草”一般,其實說的不貼切,這應該是奎尼的“救命稻草”,但是此時像是重生了一樣的卻是哈羅德。

他發現平凡了一生的自己心中出現了一個偉大的念頭:“徒步去看奎尼,去救她!只要我的信念夠堅定,就一定可以!”這個念頭就像是煙花一樣在哈羅德的心頭炸開了,帶著美麗的期盼,還有震撼的感覺。平凡了一生的哈羅德,馬上就要去做一件不平凡的事了,這讓他心裡激動到顫抖。沒有任何計劃,甚至連奎尼所在城市的方向都不知道,他就這麼出發了。

《一個人的朝聖》:信念,是我們生命中最強大的力量。

縱然萬水千山,無礙我步履堅定。

這段旅程,是一個人的自我救贖,從一次次邁步中看到了自己當初的樣子。

於是他終於給奎尼回了一封信:“親愛的奎尼,請你不要放棄,我會徒步走路去看你,只要我還在走,你就一定要等著我!”

這就是哈羅德救奎尼的方法,徒步去看她!用自己的信念去拯救她!

哈羅德的信念是來自於加油站女孩。其實加油站女孩並沒有說因為她的堅信,姨媽就真的獲得了康復。但是哈羅德還是願意相信,只要心存信念,一直堅持下去,他可以治好奎尼。這多麼讓人羨慕啊!為了一個人,為了做成某件事,而去忽略過程,忽略困難,放棄計劃,這是一件多麼“偉大”的事情。

如果我們必須給這種“愚蠢”做一個定義的話,我想就是:信念的力量!而這信念的美麗之處就在於它的“不顧一切”。

這一路上哈羅德經歷了非常嚴峻的考驗,尤其是身體上的。的確,徒步這件事對於一個長期缺乏鍛鍊的“老男人”來說太難了。很多次覺得自己的腿像是灌滿了鉛一般,痛的令人無法呼吸,更別提邁步向前。旅程的前半段,哈羅德還有足夠的錢去住一些又髒又小的旅館,每天“昏倒”在床上,真的很容易讓人放棄。

在這一路上,哈羅德不止一次回憶起了自己的兒子戴維,這是他一生的痛。

其實戴維已經在多年以前“自殺”了,但是在書的結尾,我們才會知道這個真相。他就像是活在哈羅德的意識裡,還有他妻子莫林的回憶裡一樣。

莫林每次與哈羅德吵架總喜歡說一句話:“你甚至都沒有抱過他!他落水的時候你竟然還有時間脫襪子!”

這好像是世界上最真誠的“控訴”,莫林無法忍受哈羅德對於自己親生兒子的漠視,甚至在他快要被淹死的時候還有時間脫襪子。對於這一點,哈羅德總想解釋點什麼,但是他始終找不到可以被莫林理解的理由,最終他們分房睡了,這一分,心也跟著遠了。其實我可以讀懂哈羅德,在這段旅途之後,莫林也讀懂了他。

哈羅德不是不愛自己的兒子,相反,他太愛兒子戴維了。戴維出生時,哈羅德第一次看到稚嫩的小生命,他生怕把這個小傢伙的胳膊或者哪裡給傷到,一直都沒辦法下手去抱抱他。我們可以理解為這是一種初為人父的焦慮和擔心,也可以理解為一個平凡的人所擁有的懦弱。誰也沒有想到,在戴維20歲的時候,他在家中自殺了,這給了莫林無比巨大的打擊。

哈羅德和莫林,從來都沒有接受這一事實,兒子戴維始終活在他們的心中,彷彿還有生命一般。這從作者的寫作方法中可以看出,在這一切結束之前,家中的莫林甚至會給戴維“打電話”。而路上的哈羅德也看到了和兒子“一模一樣”的人,只不過他認錯了,戴維怎麼會出現在這裡呢,他應該在其他某個地方。這樣的描寫讓我們不得不以為戴維只不過是一個叛逆的年輕人,但的確是存在這個世界上的。

哈羅德無數次想起戴維,每次都是心如刀絞。他回憶起了戴維小的時候“求抱抱”的樣子,但是他後悔當時自己並沒有張開雙臂。他回憶起了戴維留了一頭長髮的樣子,他除了訓斥從來沒有和孩子哪怕一次用心的溝通。這一切,折磨著哈羅德,同時也拯救著哈羅德。他不能一直活在幻想當中,戴維已經不在這個世界上,這是哈羅德被思緒折磨千萬次後終於認清的一點。

正是這一次的徒步“朝聖”,使主人公哈羅德回憶起了太多的事情,即便是他不願意,思緒也總是自動駕駛,將他帶入一個又一個旋渦當中。但是不得不承認,接受痛苦的最好方式就是正視它,逃避永遠不會成為好的解決方法。哈羅德不得不正視兒子戴維已經逝去的現實,從他認清現實的那一刻,相比於奎尼,這次是他拯救了他自己。

《一個人的朝聖》:信念,是我們生命中最強大的力量。

朝花夕拾杯中酒,日思夜想是故人。

朝聖的旅途總是一個人,沒有人能和你作伴。

丘吉爾曾經說:“也莫不辨是非地隨波逐流,寧肯孑然而自豪地獨守信念”

這段旅程是豐富多彩的,哈羅德在經過的城市會給奎尼還有莫林買一些紀念品,或者是一頂帽子,或者是一個杯子一支筆。不過這都不重要,更多的是他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人,有醫生、有商人、有失去孩子的母親、還有失去男友的女孩。

一路走來,有身體的困難,也有經濟的困難。在旅程的後半段,他已經開始露營了。但是好在他“出名了”,一路上有許多的人願意請他吃個飯,聊幾句。但是慢慢的,這些“路上的人”開始出現了不同的聲音。

有媒體來採訪哈羅德,讓他講出自己的故事。哈羅德只是平淡的說:“我打算徒步去看望我的朋友奎尼,希望自己可以救她”。

但是在媒體眼中,這就是最大的新聞,哈羅德就是他們眼中的“噱頭”。所以他們大肆宣揚這個老男人,甚至給他起名“朝聖者”。這吸引來了很多的年輕人還有好幾位奇怪的人,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是生活的“失敗者”,想通過某段偉大的經歷來拯救自己,當然他們口中的目標是拯救奎尼。和這些人一塊被吸引來的,還有某個飲料公司,他們想讓哈羅德代言他們的飲品。哈羅德起初當然是拒絕的,但是由於他不喜歡給別人添麻煩的性格,最後還是拿著飲料喝了一口拍了張照片來交差。他們沒有徵求哈羅德的意見,便加入了這個朝聖的隊伍。其實哈羅德也沒有拒絕的理由,畢竟他不是唯一一個有權利徒步的人。

從這裡開始,一個人的朝聖,變成了一個隊伍的朝聖。

這給哈羅德造成了很大的困擾,畢竟他成為了無形的領導人物。但是領導不好當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從路線,到各種細節,他們總是吵個不停。有人懦弱矯情,有人心懷不軌。這一切給哈羅德造成的障礙,慢慢的已經超過了這件事本身的難度。這讓他們的行進速度變得越來越緩慢,也令哈羅德越來越焦慮。

終於在一個夜晚,哈羅德決定離開這夥人,重新踏上屬於自己的旅程。這個決定無疑是正確的,他終於又找到了當初走路的節奏,路邊的花都似乎更嬌豔了。

可想而知,失去了哈羅德的隊伍是脆弱的,有人散夥回家,有人頂著“朝聖者”的名號繼續上路。其實他們看重的並不是哈羅德的信念,而是他頭上的名號,這能給自己帶來財富。

所以我說,“朝聖”的路上沒有同伴,在自我救贖的過程中沒有人能幫助我們。孑然一身的去為了某件事某個人拼盡全力,能依靠信念拯救自己的,只有我們自己本身。

《一個人的朝聖》:信念,是我們生命中最強大的力量。

信念的力量,重於泰山。

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是自己生命中的“朝聖者”

什麼都有的我們,能像故事主人公一樣什麼都不想的去為了完成一件事,拯救一個人而不顧一切嗎?我們的顧慮太多了!我們總是覺得被世俗牽絆,這就是為什麼當初“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這封辭職報告被我們那麼推崇的原因。因為我們覺得這件事很瀟灑,自己做不到。

其實信念的力量存在於我們生活中點點滴滴的事情中

當初是否有那麼一個女孩,你為了給她買個心儀的禮物而吃上一整個月的泡麵?

當初是否曾為了獲得某項技能而挑燈夜讀?

當初又是否為了擁有更好的身材而汗流浹背?

其實這就是我們平凡的人,所懷有的平凡的“信念”,支撐我們的,正是那看不見摸不著的信念的力量。

的確,我們每個人都是自己生命中的“朝聖者”,我們不是奎尼,沒有哈羅德為我們徒步數百公里。

我們都有著形形色色的煩惱,有人為錢發愁,有人為愛情惆悵,有人為親情迷茫,這就是我們的現實啊。這些煩惱就是我們心中的“奎尼”,病入膏肓了,需要我們自己去拯救,這一點不知道我比喻的是否貼切,但我的確是這麼想的。

現在正是時候,為了我們自己,去開始一段“一個人的朝聖“。

這段朝聖之路,就是我們信念的堅持過程。而這個過程,一定是一個人的,這一路上沒有朋友,沒有愛人,或許會有人給我們潑上一盆冷水,或許也有人給我們加油鼓勁。但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的“信念”是否堅定,我們是不是為了拯救自己心中的“奎尼”而不計後果不論結果,我們是不是能對抗自己心中想要放棄的念頭。

到了這裡,“信念”這個詞已經在我的心裡凝成了“實體”,我知道它非常非常的重要,是我們生命中一種可以改變一切的力量,為了這種力量,我願意拋開所有枷鎖,拋開所有的不敢、懦弱、躊躇。

那麼在你心中,“信念”到底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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