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出生的時候,都具有無限的可能性,都是潛在的天才。為什麼長大以後,很多人都成為了沒有激情、不快樂、不自信、不愛自己的人?
我們很容易認為,一個人自我價值感高,是因為這個人夠優秀,即他有很多優點和成就。一個人自我價值感低,是因為他的缺點與不足。這是一個最常見的誤解。其實,我們很容易發現,自己身邊的一些人,儘管外在條件看起來很優秀,但他就是自卑。這是因為,自我價值感的高低,儘管與外在的條件有些關係,但最主要的,還是源自獲得的愛的多少。不管一個人外在條件多麼出色,只要他曾有嚴重的愛的缺失,那麼他一定會嚴重自卑。相反,不管一個人看似多麼平常,只要他曾有充分的愛,那麼他就會非常自信。看上去,自卑似乎是因為某方面的缺陷或缺點,但實質上,這是對自己不能獲得愛的憂慮。
自我價值感的形成,有一個關鍵期,就是1歲前。瑞士心理學家維雷娜·卡斯特在她的力作《克服焦慮》中寫道:對6個月內的嬰兒表現出愛和關注,嬰兒才會感覺舒適並且得到很好的發展。如果孩子因太少受到關注而不安吵鬧的時候,親近對象總是不能適當地給以撫慰,那麼就會削弱孩子最初的信心,而這種信心正是形成足夠穩定的自我價值感的基礎。
一般認為,在最初的這6個月內,如果對孩子沒有必要的愛與關注,如果不向孩子表明他是一個值得愛的人,那麼孩子對這個世界的信任就會形成不穩定的基本狀態。心理學家馬拉泰斯塔認為,穩定的關係能力——也包括足夠穩定的自我價值感——主要取決於在1歲前能否與撫養者交換快樂的感受。
對於這個觀點,有一個例證。美國曆史上最有名的連環炸彈殺手泰迪·卡辛克斯基,6個月大時因病住院,期間沒有親人陪伴和撫慰。結果,他出院以後,就從一個快樂的孩子變成了一個自閉的孩子。在卡辛克斯基一家中,弟弟大衛成長為一個頗有同情心的男子,而智商超過160的哥哥泰迪卻在孤獨中越陷越深,最終成為一名連環炸彈殺手。
其實,不止是1歲前的孩子特別需要愛與關注。心理學的研究還發現,一個2~3歲的孩子,如果和最重要的撫養者有兩個星期以上的分離,也會造成難以逆轉的心理創傷。
雖然大多數父母都很愛自己的孩子,但是,盲目愛自己孩子的父母很多,能夠正確愛自己孩子的父母,不多。
以下有四種不完全的愛:
1、“有條件的愛”
有的家長為孩子做了很多事,一心想要孩子出人頭地,美其名為“要他將來有出息”,但是隱藏的潛意識可能是:“別讓爸媽丟臉,你要為我爭光,讓我以你為榮。”
類似的無意識的心聲還有:“我要你實現我未曾實現的理想,達到我不曾達到的成就。我要你在這個世界上揚眉吐氣,從而我也可以由你而揚眉吐氣。”“不要讓我失望。我為你犧牲了這麼多。”“我愛你,而且也會一直愛你,只要你聽話,按我說的去做。”
2、“不完全接納的愛”
孩子成功時,父母很高興,很愛孩子;失敗時,父母很失望,不停地數落、嘮叨、甚至痛罵小孩。
3、“過度溺愛”
從小,就照顧過度。長大了,還是包辦很多事。孩子在家,只管玩,只管學習,其他事都不要他承擔。這樣的孩子,一方面很無能,自理能力、與人交往能力、社會獨立性都很差,到社會上一看,才發現自己什麼都不會做、不敢做,於是很自卑;另一方面,很自私,很冷漠,不會付出,不會愛別人。所以,常常看到一個家中,有一個能幹強悍的媽媽,一個懦弱有氣無力的兒子。
包辦型溺愛的父母,他們其實剝奪了孩子自我探索的機會,不懂得尊重孩子的獨立人格。那麼,無論他們的安排多麼完美,他們的孩子都會有一種感覺,他們好像不是為自己而活,學習也是為爸媽學習。所以,學習的主動性、克服困難的決心,都很弱。責任心也很差。因為,每個人只有為自己而活的時候,才是最有力量的。有的人,走路、做事都有氣無力,沒精打采,明顯就沒有生命力的樣子。
4、“忽視孩子精神世界的愛”
父母看起來也很愛孩子,孩子要什麼買什麼,物質上很大方。這樣的家庭,看起來也是很和睦的,因為父母可能都很樸實,善良,都是好人。但是,由於父母本身的精神世界就不夠開闊宏大,只會樸實地過日子,所以在這樣的家庭中,很少會交流內心的情緒,思想,很難給孩子一個精神指引,世界觀、價值觀的確立。孩子有什麼精神世界的困擾,只有自己默默忍受,在黑暗中困難的摸索。由於在家庭中,交流模式就很封閉,所以這樣的孩子,在外界交往中,封閉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內外交流都不暢,這個孩子的發展,就處於危險之中。如果,在同齡人中,還有很好的可以無話不談的朋友,這個孩子,至少還可以從同齡人中,學習相關知識。
比較完美的父母應該是什麼樣子?比較完美的父母,是無條件接納你的父母;比較完美的父母,是關注你的情緒,給你情緒上的支持和認同的父母;比較完美的父母,是會關注你的精神狀態,能夠給予精神指引的人。兒女敢於跟這樣的父母分享大部分,甚至所有的事情;不擔心父母會批評他,有條件的愛他,或是懲罰性的不愛他;
心理健康的孩子應該是什麼樣子?有安全感,自我接納,不過分誇耀自己也不過分苛責自己。有自尊心,有進取心。 理智,現實,客觀,能容忍生活中挫折的打擊,無過度的幻想。有良好的人際關係,有愛人的能力和被愛的能力。有自己的個性,不過分尋求社會讚許。這樣的孩子看起來,不退縮、不孤僻、不愁眉苦臉。這樣的孩子,是自我價值感比較強的孩子。
自我價值感從何而來?
1、人們往往從外在去尋找自我價值感。但,它不完全來自於外在的成功,根源在內心,來自於父母無條件的接納。
正因為父母無條件的接納,於是“無論我怎樣表現,他們都愛我,我都是有價值的”觀念因此而樹立。長大以後,這個孩子不懼怕失敗,敢於嘗試。沒有被完全接納過的孩子,也會只接納自己好的一面,不接納自己不好的一面。這樣的孩子,會有什麼樣的表現呢?不敢冒險,不敢大膽嘗試。主要是因為自己只接納成功,不接納自己可能的失敗。挑剔別人,容易看到別人的缺點。追求完美。成功時,快樂的時間很短;不成功時,情緒低落的時間很長。
2、在情緒上沒有得到足夠關注的孩子,自我價值感是很低的。
從小,你的喜怒哀樂都沒有人“共鳴”過,沒有人和你一起快樂,陪伴你的悲傷,合理的釋放你的憤怒,在精神上,你其實是孤獨的。於是你會認為自己是沒有太多價值的——情緒沒人理會,當然沒有價值!
為什麼會這樣?小小的你並不知道這是大人的過錯,你只會認為,自己不夠好。於是在潛意識裡形成這樣的觀念:“我不夠好,我是不值得別人關注的,我是沒有價值的”。
自己不夠好的潛意識,會使我們有什麼樣的表現呢?
在公眾場合,不敢大聲說話,不敢發表自己的意見,不能盡情地展示自己,畏首畏尾,怕出醜。在人際交往上很被動。很少主動、大聲與別人打招呼,(萬一別人不理會我,怎麼辦?)我們會先觀察,如果別人對我微笑,我就回應微笑;如果別人不理我,我也不理他!
做事時,疑慮很多。不敢全情投入,不敢喜怒形於色,一邊做一邊內心疑慮著:“這樣做,別人會不會接受?這樣做,好不好?”所以,故意顯得面無表情,顯得很不在乎的樣子,顯得我根本沒有把你、把你們放在心上。甚至,顯得很冷漠很酷的樣子。其實,內心波瀾起伏,脆弱易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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