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現在年前的工資還沒結清,施工單位說錢沒下來,怎麼去討要啊?

李大嘴的俗世生活


很高興回到你的提問。首先,雖然說拖欠工資是違法的,但誰也不能保證可以快速的要回來。1,年前的工資,拖到現在,說起來時間算長,但真正分析一下,也還可以再等等,畢竟前段時間不能隨便走動,很多事情做不了。從這一點上講,不妨再等等。2,再次強調,拖欠工資違法。3,可以找單位商談,注意收集證據,包括電話錄音,4,可以找單位的主管單位談,因為你這個可以說是拖欠民工了,社會影響比其他員工大,5,可以找媒體,如今日頭條,或者當地電視臺,6,最後是走法律程序,先勞動仲裁,後法院,這個是漫長的過程,7,其他自己的一些土辦法,如賴在他家裡,跳樓威脅等等,不建議嘗試,但也不能一概而論。



My簡述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可以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勞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

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北京紫乾律師事務所


施工單位是拖欠你的錢,不是別人的錢,別人想的辦法再多,還得你的去找施工單位要。關鍵是你去要了沒有,找誰要的?用什麼辦法去要的錢?現在不是施工單位說缺錢,沒有不缺錢的部門,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去請客送禮,吃喝玩樂!他們那來的錢?俗話說,掙錢的人不出力,出力的人不掙錢。施工單位也一樣,有錢他們內部就不發工資嗎?只是沒有把農民工的工資放在心上。所以,要錢必須要找對人,進對門。拖欠農民工工資是違法行為,要有執法單位來執行。你說錢要不回來,去找勞動管理部門沒有?如勞動監察大隊沒有?去勞動仲裁沒有?去法院起訴沒有?如施工單位領導他家送禮沒有?有執法部門給你撐腰,你就是老虎,讓欠薪者看見害怕你,錢就好要多了。如果你光想辦法,不去實施錢還是要不回來。光腳的還怕穿鞋的?法制社會,欠薪者有什麼可怕的?有法律撐腰,你還怕施工單位不給你錢?只爭朝夕!


用戶蕣天瀛人


去勞動仲裁委員會!


小名叫小二


我借錢幫別人付了房款,只留了轉帳單加了備註,沒打欠條可以作依據嗎,求解


江湖間


去項目部


賀衛東1


錢沒準備還能立項?沒有準備錢還能施工?誰批准的就管誰要錢。


用戶2321087053007


這個問題可以問問專家。


李從文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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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雲飛


剛剛復工,可能有些管理審機程序還沒正常運作,先忍奈一段時間,相信不會欠工資是不符合勞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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