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消費券有效發力要細化規則

經濟參考報

據報道,近日,廣西、貴州、河北、安徽、四川等省份,以及南京、蘇州、杭州、濟南等城市均出臺相應政策,為居民發放消費券,以刺激消費快速恢復。有網民稱,發放消費券是短期刺激消費的一劑“藥方”,使其有效發力還需各地因地制宜、量力而為,對政策的實施細節進行合理設計。

網民“馮珉”認為,在疫情給消費帶來一定衝擊、國外疫情加速蔓延的情況下,消費券可以成為特殊時期促消費、擴內需、保增長的工具之一,各地可依據自身實力與財力量力而行,兼顧效率與公平,選擇執行,不失為短期刺激消費的一劑“藥方”。但從長遠來看,消費券只是臨時安排,而非持久動力。主導消費的長期因素是城鄉居民收入,因此要提高勞動者收入,改善民生保障,增強消費者的消費能力。

不少網民提出,發放消費券需要精細化的政策配套,各地應該量力而行,不要一哄而上,要仔細研判、多措並舉,找到適合自己的發展路徑。

網民“魏敏”表示,地方政府發放一定數量和範圍的消費券,特別是面向社會弱勢群體發放消費券,在目前的財政體制下,只要地方財力能夠承受,就切實可行。而完善消費券使用規則,既能使適用群體的生活水平在疫情期間不至於進一步降低,又不至於減少消費者本來的現金消費投入,就實現了雙贏。

網民“喬瑞慶”建議,要做好監督,防止個別消費服務提供者藉機漲價。當消費券成本完全由政府承擔時,消費券持有者對價格的敏感度就降低了,一些消費服務提供者可能會有提價的機會主義行為。消費券投放後,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管力度,確保消費券能夠產生預期效果。以收定支,量力而行,避免造成財政負擔。(記者 張小潔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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