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改了,文化自信了嗎?


地名改了,文化自信了嗎?

最近一直沒有更新“察聊”內容

第一是因為沒有時間最近太忙了

第二就是最近講的內容都被封了

經人舉報違規,弄的現在不知道什麼該講與不該講

最近在構思一個主題講“文化自信

這個是我們國家在倡導的4個自信

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正在我準備這些話題的時候出現了一個社會新聞

這個新聞就是全國都在規範地名

正可謂“正愁沒人教,天上掉下來個粘豆包”

地名規範這個新聞立刻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

地名改了,文化自信了嗎?

我看了一些回覆說的都挺給力的

回覆內容我就不在這說了

我可以正面去講這件事

首先這件事我是贊成的

依稀記得當年的那些詞例如

“嘉都水郡、萊茵河畔”這些小區的名字

我對這些名字特別的反感

現在改的標準是“大、洋、怪、重”

這裡我就只說說“大跟洋”

我們先說“

比如一個地方有三座大橋,現在就必須把大字去掉了

例如珠港澳大橋變成了珠港澳僑

一個很嚴肅的事情弄的很不嚴肅

一個很有價值的東西變成了笑話

我們再說“

現在不知道清理的標準

類似剛才提到的嘉都水郡、萊茵河畔是應該被清理

但是如果說“維多利亞”酒店不讓用了

“香格里拉”酒店是不是也快不遠了?

還有北京的“王府飯店、天倫王朝、皇朝大酒店”這些是不是都要改名?

這就說明了這根本就不是標準的問題

這還是有些人的意識再作怪

更多的我不想說了大家都懂的


時政新聞

我最近看了一個新聞事發生在海南

海南的相關政府部門說:

現在公佈的名單只是一個公示

並不是強制名單

公示就是有異議提出來會有部門專家論證

最後會依法決定是否修改

疑問:那麼,什麼是依法決定是否修改?

首先法律規定改的應該必須要改

法律沒有規定的憑什麼要改?

但是“依法決定是否修改”這句話是什麼鬼?

之後又說這項工作網上有異議

不能因為有爭議這項工作就不做了

我們總的原則是

有問題的、反映大的、非改不可的要逐步清理

意見不一致的就緩一下

但是前面說的話是“依法決定是否修改”

這裡面又說要緩一下

我們就會問了,為什麼要緩一下?

就上面的這個事我用我的專業給大家解讀一下

首先文化來源很多,首先是習俗習慣

在當初起的這些洋名肯定是不符合我們的習俗

但是跟習慣肯定是有關係的

當年我們的物質匱乏,生活水平不高

當年西方的物質水平比較豐富

我們有崇洋心理這其實很正常

所以起的小區名嘉都水郡、萊茵河畔代表了當時的心理

問題是我們當時缺乏文化防範心理

當時專家也不說話,管事的又不懂就給註冊了這類名字

而且當初的法律也是允許的

現在我們意識到了要改掉

這就又跟習慣聯繫到一起了

很多名字都用了好幾十年了

先說社會成本問題,要改戶口簿,身份證,註冊地,路牌,地圖等

就算是這些都可以改,這樣改完之後就文化自信了嗎?

現在是到底什麼是文化沒有搞清楚

搞清楚什麼是文化,才能做到怎麼文化自信

解決辦法

現在很多人其實不是崇洋媚外的

我們中國現在蒸蒸日上

很多民眾也在復古

現在很多人都開始穿漢服

傳統節日越來越受到追捧,越來越重視

很多的傳統文化不但恢復了而且還繁榮起來了

這是一個很好的趨勢而且會原來越強

現在一個商品住宅產權也就70年小區名字存在也就是70年

慢慢的羨慕國外物質生活的心裡就會淡化了

以後這種名字可能就退出歷史舞臺了

所以說從現在開始做個節點

以前的合法的就不做處理了

以後的再按照新的制度來執行

增加名族文化的內涵

這樣做是不是更理性一些

治理這個社會很多事物不能一刀切

別說一個社會就算一個家庭這麼做都會出很大的亂子

綜合之後我對文化自信是非常認同的

清理地名我也是贊成的


但是最後的三個反思

第一我們應該深挖一下我們這個社會應該怎麼治理做個“頂層設計”?

第二我們出臺制度的時候是不是要多方論證一下?

第三執法者是不是要提高一下執法水平?

最後希望通過這麼一次規範

讓我們這個世界更加清明一些

讓老百姓看到這個社會更理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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