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來皖人員健康管理、皖鄂交通運行這樣做

3月28日,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出通知,就湖北省來皖人員健康管理、皖鄂交通管控等

群眾關心的問題,提出具體指導意見。

關於湖北省來皖人員

從3月25日零時起,除武漢市以外湖北省域來皖人員可憑健康碼“綠碼”在省內安全有序流動,從4月8日零時起,武漢市來皖人員可憑健康碼“綠碼”在省內安全有序流動,無需另行提供健康證明(確實無法申領健康碼的除外)、流動證明、流入地申請審批表或接收證明、車輛通行證等,不對人員採取隔離措施。

關於務工人員返崗

4月8日零時前,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實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對持有湖北健康碼“綠碼”武漢市來皖務工人員,採取“點對點、一站式”的辦法集中精準接送,確保安全有序返崗。

關於皖鄂交通管控

皖鄂省際交界處不得封閉交通。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要加強與湖北省相關部門銜接,根據湖北省交通管控措施調整的時間節點,相應調整我省交通管控措施,撤除皖鄂交界普通國省道及農村公路檢測點。各級公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提早做好相關準備,確保交通秩序平穩有序。

(一)做好武漢地區務工人員返崗包車運輸保障工作。根據武漢當地企事業單位復產復工及滯留武漢皖籍人員返皖等運輸需求,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進行包車運輸,確保集中精準、安全可控。

(二)有序恢復湖北省其它地區道路旅客運輸保障工作。對湖北省除武漢市城區外低風險地區,各地按照防控要求,根據旅客出行需求,逐步恢復赴湖北省低風險地區道路客運班線,並做好旅客包車運輸組織工作。

(三)落實交通運輸疫情防控措施。嚴格執行客運場站和交通工具消毒通風、乘客測溫和信息登記、發熱乘客移交、從業人員和乘客防護等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間,要實行直達運輸方式,並按規定控制和設置留觀區域。有發熱症狀的旅客,要及時隔離,嚴格按有關規定移交處置。

(四)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監管。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車輛動態監控,強化氣象信息預報預警,提升道路運輸安全風險防控能力。對農民工返崗包車,要強化針對性的安全措施,加強行駛路線規劃,車輛檢測維護、司乘人員培訓、運輸過程監控等全流程管理,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確保運營安全。

(五)全面恢復水路運輸秩序。根據湖北省交通管控措施調整的時間節點,相應調整我省交通管控措施,撤除對湖北省來皖船舶靠港作業的限制,對始發港或中途停靠港為武漢地區的船舶,靠港作業應落實防控措施;對湖北省來皖船員按照健康碼管理規則對其進行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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