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標語口號折射的法律價值觀念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郝鐵川在《法制日報》撰文指出,標語口號是一個時代一個群體某種價值觀念的體現,是我們研究法律思想史不可或缺的資料。當下基層社會出現的抗疫標語口號,引發了許多人的關注和評論。

從法律文化的角度來看,這次的抗疫標語口號與以往相比,更凸顯個人的生命權、生存權。這或許與人們這次遇到的是生存危機有關,但這次標語口號的政府烙印並不明顯,而是反映疫情之中的人們該如何生存生活,彰顯了社會個體的利益和價值,這不僅顯示標語口號發佈者的價值觀念的變化,很可能是“一個走向權利的時代”的表現。

由於我們仍然處在社會轉型時期,各地文化水平參差不齊,使得一些抗疫標語口號難免帶有鄉土氣息。

一是呼喚人們關注生命權和健康權。例如:要想活得久,不要到處走。疫情期間,在家安全,出門找死。親戚不走來年還有,得了肺炎性命堪憂。以上是涉及生命權,再看健康權方面的:今天到處串門,明天肺炎上門。人多莫去湊熱鬧,出門記得戴口罩。戴口罩總比帶呼吸機好,躺家裡總比躺ICU強。全家戴口罩,勝過一堆藥。

抗疫標語口號折射的法律價值觀念

二是勸喻人們為了今後還能享有權利,當下權利暫時可以放棄。例如:不聚餐是為了以後還能吃飯,不串門是為了以後還有親人。少聚會,少吃一頓,親情不會淡!孤獨兩星期,熱鬧一輩子。親戚不走,明年還有;朋友不聚,明年再敘。

三是啟迪人們為了整體利益,必要時應該放棄個體權利的行使。例如:你不聚,我不聚,人人齊把病毒拒。面對疫情別添亂,在家也能做貢獻。控制疫情,咱不出門,待在家裡,安逸無窮。

四是告知人們權利與義務是相互結合的,履行義務是與行使權利並行不悖的。例如:疫區返鄉不報告,害家害人不人道。聚餐一時爽,親人淚兩行。管住嘴、捆住腿、莫讓親人徒悲傷。串門就是互相殘殺,聚會就是自尋短見。東家走,西家竄,染上病毒不好辦。

以上標語口號雖然語句還不夠優美,但能讓各個文化層次的人一望即明,很好地起到教化人的目的。它的最大價值就是管用,把人的權利保障用通俗的語言表達出來。(陸琴 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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