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医疗卫生产品出口的统一管控

国外疫情大有破竹之势,医疗卫生用品缺口巨大。各国政府都希望中国予以大力支持。鉴于这种状态,国家对医疗卫生产品,实行统一管控。除国家政府层面援助外,对其它商业出口行为进行分类指导。

一是设立出口产品指导管控机构。主要负责对不友好国家出口产品的管控。商务行为必须服从国家的战略需求。对其他国家,非政府组织,企业的购买活动进行必要的指导。

二是强化产品质量监督。严防因产品出口需求量大,时间紧,而忽视了产品质量。不论何类企业,必须坚持标准,严格管理,保证质量。

三是保持产品价格公平合理。全国一盘棋对外出口,企业间不可恶意竞争。有失公平的抬高价格,或压低价格,都是不可取的。市场监管部门一定要进行全程监控。

四是全面协调商务纠纷。企业产品出口,免不了有些商务纠纷,这是正常的行为。国家有关部门要协调做好商务纠纷的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事件产生。

五是严防个别国家的不良行为。对有可能出现的个别国家的不良行为,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预案,以帮助企业及时应对,保护企业的利益。

六是警惕个别西方媒体和政府官员的无事生非行为。全球大疫,人类大敌,各国本应团结抗疫。但任何时候,总有一些不和谐的人和事发生,我们完全要有预案应对。该国家主流媒出面的,该大使馆出面的,该国家有关部门出面的,一定要及时认真应对。

加强对医疗卫生产品出口的统一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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