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一些商業創新,多一些社會責任,是否會更好呢?

太多的東西動輒就是商業模式。

最後一公里的共享單車,

懶得做飯,懶得下館子,的外賣商業;

懶得購物,懶得出門的,網購商業;

懶得擠公交,懶得開車,也懶得等出租的,順風車商業;

工資貴,人工貴,共享員工的商業;

各種共享,充電寶,馬紮。

租房貴,喲共享辦公區;

按照這個邏輯,可以列舉出幾百個商業模式,每種模式都可以包裝成為萬億的市場。

認為的誇大需求,也是商業的本質之一,利用信息不對稱,進行信息欺詐。

最後一公里的出行,三人一輛自行車足夠,只需要不到四億輛自行車,八百億足夠。

而資本加持下的共享單車,燃燒了數百億,依然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少一些商業創新,多一些社會責任,是否會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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