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的“夏商周三代工程”可信嗎?(二)

此處有網友問,為什麼中華歷史紀年只能從公元前841年算起,而在前的紀年都成謎?世界上的事物都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尤如一隻雞蛋變成小雞,不但需要溫度、溼度,還要看是否受過精,否則只能是個無用臭蛋。

中華歷史之所以只能從公元前841年算起,首先是歷史久遠,其次是秦火之災,焚書滅史,三就是漢時劉歆、司馬遷等人嚴重誤解了呂不韋的“凡周867年”,繼而誤斷伐紂年,虛增西周114年曆史,也是將伐紂年向古提早了114年。製造了中華歷史上首個“豆腐渣歷史工程”,自古害到今。

他們妄斷伐紂年為公元前1123年,所以虛增了114年,為了軋平這憑空而出的虛賬,所以他們從公元前841年前的幾位西周王年開刀,把西周王年搞年一團糟,把成王30年增成37年,把昭王19年增成51年,把穆王20年變為55年,魯厲公年當成周厲王……。無所不用其極,變來變去擺不平,總是被打臉,於是便留下了一副爛攤子,千古之謎!

為了解決這種千牟遺憾,所以在國務委員宋健的建議下,國家下決心搞了個“夏商周三代工程”。

然要搞這項工程的一開始就遇到了最大難點,就是如同攔路虎的武王伐紂年千古之謎,但又無法避開!

“夏商周三代工程”難嗎?難!它是一個巨系統,不可有一點差錯,否則牽一髮而動全身,全功盡棄白辛苦。自漢以來無數愛我中華的志士都倒在伐紂年之謎上!當今“工程”也不例外!

要說難,它又不難,關鍵在於我們認真不認真,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毛主席說過:“世界上最怕認真兩字,我們共產黨人最講認真!”前有吸血蟲,後有肺典,近有新冠病毒!國人在共產黨的領導下,團結一致,奮發圖強,又一次很快就戰勝了瘟神!

原本在的“工程”立項前的1976年出土的青銅《利簋》,就是老天爺送給我們的最好禮物,它是破解千古之謎的及時雨,打開伐紂年大門的鑰匙,記敘武王伐紂年與日的鐵證!

但再好的禮物,尤如卞和寶玉,還得有人識;再多的重要史據,例如867,629、576、496等也得會對它們正確理解與運用。

《利簋》銘文將武王伐紂的年與日,都清楚無誤地告訴了我們:“武王伐紂,歲在辛未”,是於公元前1010年,正合《大傳》:“武王伐紂,歲火鶉火”!也就是:“武王伐紂,歲在辛未”,公元前1010年!

其文法也正如前國學大師王國維先生研究金文許多年後所得經驗:“古人文法多倒裝,故先日次月又次年”,《利簋》銘文中正是:

甲子日在前,辛未年在後。他還特強調:“此乃殷週記事之體”。可惜的是大師因憤而死得早,不能在今世。否則哪會有今日“豆腐渣歷史工程”。

再好的禮物,還得有人識。而今《利簋》銘文正是被一些人誤識,所以造成了“工程”硬傷,而使它不實。錯定了武王伐紂為公元前1046年。

“工程”首先被誤導的是“歲鼎”,之所以產生天文學新名詞“歲鼎”,是受了劉歆,韋昭兩人的影響!也就所謂的“歲星紀年”曆法,木星紀年法!

劉歆分不清延安與西安,指鹿為馬,而將星辰代替時辰!星辰是實體,而時辰則為虛體,視而不見。古曰:“天行不可見,觀鬥知之”,現在是幾點幾分?請看鐘表時針。

而那韋昭先生,因太迷信劉歆的“歲星紀年法”,所以在為《大傳》作注時,改“武王伐紂,歲在鶉火”為“武王伐紂,歲(星)在鶉火”,妄加一個“星”字,變成了“木星紀年法”。自古害到今。

假的就是假的,是經不住各種考驗的。漢時用了劉歆三統曆法,“太初曆每歲超一日。日食在晦不在朔”,於是劉歆自我解嘲,“歲星每114年超歲一辰!”真是自欺欺人,可悲又可笑!

既然認為《大傳》“歲在鶉火”是木星紀年法,那麼金文中的“辰在丁卯”之類又作何解?是否再創造一個“水星紀年法”?其實此中的“歲”,是指年歲、時間,一看就應明白,何必什麼歲星,歲鼎、木星!

再一個就是不該以日誤年。把辛未年當作辛未日,當作“甲子日後第七天”進行考證。武王伐紂,四歷二月初四甲子日只是斬首成功。真正戰事解決是在一個月後周歷閏二月的卄一日。此時武王才有暇空“燎於周廟,大告武成”,進行眾賞!而在此前勝敗未定,戰事火熱,有暇空為有功者賜金嗎?

第三個誤解是認為西周還沒有利用干支紀年,此是淺見,既然可以用作紀日紀月,又何不能紀年?古人真的有這麼笨嗎?只要仔細研究金文,就知青銅禮器中的“在丁卯”等,皆是與“在丁卯”“次丁卯”一樣,都是利用干支紀年,《竹書紀年》:“禹元年壬子”“成湯伐桀,歲在壬戍”,皆用的是干支紀年!《大傳》“武王伐紂,歲在鶉火”,此與《後齊書》:“文王受命,歲在己末”一樣,都干支紀年。只名稱不同而已,“武王伐紂,歲在鶉火”,是公元前1010年,是為辛未年,歲在辛未。“文王受命,歲在己末”是為公元前1022年,也是“歲在鶉火”。文王受命九年薨,三年後周曆冬12月武王伐紂,第四年週二二月有甲子日之大事,武王克商,紂死商亡。

此之“四年”是西伯昌薨,其子姬發繼為西伯的四年,而非“工程”的克商後,武王又在位四年。

《逸周書》講得明白,周武王是死在克商年的12月,次年六月葬在畢地。《逸周書》又有“克商後武王六年崩”,這是追紀,而非實記,紀與記不等同。記不必加入舉喪年,實報實銷,例如文王是七年崩,而入史冊,則如《漢書》“文王九年薨”。所以《逸周書》“武王六年崩”,是指“殷歷的周攝政六年”,周曆的七年!

周公攝政七年,有三重義。一.成王嗣位,二.周公攝政,三武武王追紀。因他是為武王攝政,所以按照先前歷來的老規矩,應算在先王頭上。所以《竹書紀年》紀周厲王在位是12+14=26年,魯昭公雖在位25年時外逃,但史學家紀他為32年,而非25年!

周厲王在位原本是26年,而“工程”則是在所謂“周厲王在位37年”上再加共和攝政,召穆為左右相輔政的14年,一下就將西周虛增25年,周武王還會是在公元前1046年嗎?

在“工程”發表後的2003年,郿縣又出土了一批西周禮器,上面就無共和攝政單獨紀年,這使“工程”責任人們大惑不解,要是他能即時改錯該多好,可惜他們不會!

原本一個《利簋》就可解決伐紂年之謎的,卻被一些人嚴重誤導,.走了好多冤枉路,繞了個大圈子!

公檢法斷案當然要證據,越多越細越明確越好,考證歷史也是如此,否則都會造成冤假錯案。

輕敵無好事,迷信更不該,雖曰;無限風光在險峰,然高處不勝寒,登峰不容易,處處有艱險,何處無陷阱?一定要腳踏實地,步步為營,萬般小心。否則全功盡棄,冰山留屍。

《易》曰:“有高士之才,必有負俗之累,有至智之明,必有破庶眾之議。成功者不拘於俗,論大道者,必不合於眾,蓋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

姜太公也說過:“智與眾同,非人師也,大智似狂,不痴不狂,其理不彰,不狂不痴,不能成事。”

又有曰:真理在手,可喜可狂!真理非在,狂之何益?人無貴賤,道在者尊,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眾人拾柴火焰高,我誠懇希望,凡是愛我大中華者,皆可積極投入關心與研究“夏商周三代工程”中,找回失去的記憶,還歷史一個清白!

搞好夏商周三代工程,一定要有堅定信心與毅力,不怕委屈,別人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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