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廣州市長能拿多少工資?

中華民國—廣州市長能拿多少工資?

蔣介石夫人宋美齡有位前男友,名叫劉紀文。這個人政績卓著,在“南天王”陳濟棠控制兩廣期間,曾經當過一段廣州市的市長。查考相關資料,1932年,他的月薪是560元毫洋。

1932年,劉紀文剛做廣州市長,當時廣州市面上,“安南白碎”大米每斤零售價是0.08元(毫洋,下同),“新興白”大米每斤零售價是0.104元,牛肉每斤零售價0.6元,瘦豬肉每斤零售價0.9元(民國部分地區如廣州和昆明,豬肉價格經常高過牛肉),五花肉零售價每斤0.66元,菜籽油零售價每斤0.33元。

綜合以上物價,當時毫洋一元的購買力,相當於人民幣30元左右。560元毫洋,折成人民幣是16800元。

在上個世紀三十年代,各地市長的薪水相差甚遠。比較起來,廣州經濟發達,財政充裕,消費水平也較高,故此各級公務員的薪水也超過他處。像江西南昌,市長月薪不過150塊大洋,按購買力折成人民幣,無論如何不會到一萬元。

劉紀文做廣州市市長後,非常重視教育行業,力主提高教師收入。

那時候,廣東教師的工資制度跟其他地方不太一樣,其他地方都採取月薪制,廣東卻流行時薪制,即按照課時發薪水,付出的勞動越多,得到的薪水越高。

在廣州市區,中小學校無論公辦還是民營,均分為甲乙兩級。甲級高中,每課時工資不得低於8元(毫洋,下同);乙級高中,每課時工資不得低於6元;甲級初中,每課時工資不得低於6元;乙級初中,每課時工資不得低於4元。以上是市政府和廣東省教育廳所作的硬性規定。

實際上,各中學教師所領薪水也不低於上述規定。譬如當時廣州市的“市立第一中學”是甲級中學,初中部教師每課時能拿7元,高中部教師每課時能拿9元。該校專任教員每月上課一般在35課時到80課時之間,由此可以算出,該校教師每月最低薪水也有245元,最高則能拿到720元。按一元毫洋購買力約等於30元人民幣折算,最低薪水是7350元,最高薪水是21600元。

也就是說,普通教師只要努力付出,其月薪是完全有可能超過市長。

但必須說明,劉紀文主政廣州的時期,是廣州教育的黃金時代,在他之前和他之後,廣州教育界的工資是沒有這麼高的。

還必須說明的是,民國廣州教師薪水雖然不低,其他行業的勞動者卻未必能掙到高薪。

譬如上世紀30年代廣州街頭的人力車伕,平均每天只能掙1.6元(也是毫洋),再刨去將近50%的車租,只剩0.8元的純收入,折成人民幣,每天不過二三十塊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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