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江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周某甲、周某乙等4人非法收購、出售、運輸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一案一審宣判

近日,臺江縣人民法院對臺江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周某甲、周某乙等4人非法收購、出售、運輸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周某甲犯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以周某乙犯非法收購、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以周某丙犯非法運輸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以周某丁犯非法運輸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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